第九编乡镇企业与民营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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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全县乡镇企业发展到20657处,注册资金3526万元,职工人数1.08万人
,工业总产值1.43亿万元。1989~1997年,市(县)委、市(县)政府把“发展乡镇企业
作为全市(县)经济工作的战略重点”,每年召开一次乡镇企业工作会议和高规格、大
规模的乡镇企业检查会议。全市(县)先后推行“一包三改”(经济承包责任制,改干
部委托制为选聘制,改工人录用制为合同制,改固定工资制为浮动工资制),加快乡
镇企业发展。1997年底,全市乡镇企业发展到2.14万处,注册资金3.5亿元,完成营
业收入68亿元,其中乡镇工业销售收入完成39亿元。全市有11家乡镇企业跨入全国大
中型企业行列。1998年,全市乡镇企业改制工作展开,制定下发《关于加快个体私营
经济发展意见》及《实施细则》。年底,完成乡镇企业总产值80.3亿元,其中乡镇工
业产值44.3亿元。1999~2002年,民营经济成为全市经济的增长点,成为转移农村剩
余劳动力,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向工业化、实业化、集
约化方向发展。至2002年底,全市民营企业发展至948家;个体工商户发展至1.2万户
,比2001年新增1212户;完成民营经济增加值37.6亿元,实交税金2.7亿元,分别比
2001年增长30%和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