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行政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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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县人大会常务委员会授予标准计量局行政执法权,开展节日市场商品质量、
计量检查和生活用品、农资、建材等产(商)品打假活动,定期和不定期监督检查市场
产(商)品。至1992年,组织检查集贸市场314个,占集贸市场总数的90%。监督检查生
产经营单位361个,查处假冒伪劣无证生产商品价值60.52万元,现场处罚102起,立
案3起,罚没款1.64万元。1996年,设立法制科、技术监督稽查大队,行使行政处罚
权。全市化肥农药实行包质监销,供销社系统设立17个包质监销站、96个包质监销点
。至1997年,取缔非法经营单位56家,查封化肥850吨,销毁假化肥56吨,过期失效
农药3吨。1993~1997年,立案91起,处理消费者投诉75起,为企业、消费者挽回经
济损失700万元,端掉生产、流通领域、制售假劣窝点20个。2002年,开通“12365”
质量技术监督打假举报电话。至年底,共立案查处案件91起,现场处罚100余起,端
掉造假窝点5个,承办万元以上案件14起,未出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