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推行生猪“十六字”管理法】 资料库:肥城市地情库 章节:肥城年鉴(1988-1992)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6/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6/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6/section/3/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6/section/3/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6/section/3/article/755/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6/section/3/article/755/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推行生猪“十六字”管理法】
1989年肥城县商业部门按照治理整顿的要求,率先在王瓜店食品站实行生猪 “定点屠宰,集中检验,统一纳税,分散经营”十六字管理办法。主要做法: 对 原有个体屠宰场、点进行治理整顿,在保证肉品质量,保证国家税、费收入的原 则下,合理布局屠宰点。屠宰点负责宰杀生猪、卫生检疫、检验和代扣各种税费。 实践证明,实行猪“定点屠宰”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 ①保护生猪生产的健康 发展,有效地控制了疫情传播. ②提高肉品质量,杜绝病害猪肉、死猪肉上市。 ③增加国家财政收入,杜绝偷税漏税现象的发生. ④方便个体经营,方便群众买 肉.实行生猪“定点屠宰”后,多渠道经营,分散卖肉,“管而不死,活而不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