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畜禽检疫检验工作纳入法制轨道】 资料库:肥城市地情库 章节:肥城年鉴(1988-1992)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6/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6/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6/section/3/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6/section/3/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6/section/3/article/723/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6/section/3/article/723/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畜禽检疫检验工作纳入法制轨道】
1988年以来,市畜牧局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布的《家畜家禽防疫条例》和 农牧渔业部颁布的《家畜家禽防疫条例实施细则》,全市畜禽检验检疫工作纳入 了法制轨道。1、加强了兽医卫生防疫队伍建设。通过1986年和1989年两次考核, 全县共录取兽医卫生监督员7名,兽医卫生检疫员210名。并定期进行法律和业务 培训,现场检疫检验考核,提高了兽医卫生检疫队伍的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至 1992年,举办培训班8次,培训人员1000余人次.2、对各种畜禽场及加工、生产、 销售等经营单位实行凭证经营和监督检查. 5年来, 全市共发放兽医卫生合格证 957份。3、全面开展生产、加工、销售、运输和农贸市场各个环节的检疫检验工 作。5年来全市共检疫检验活畜禽1500万只(头) ,肉类17万吨。对检出的病死畜 禽及其产品均按要求进行了无害化处理,有效地控制了畜禽传染病的传播,促进 了畜牧业生产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