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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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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土保持工作】
1983年9月, 成立水土保持委员会,下设办公室,隶属农业委员会管理. 至 1992年, 水土保持办公室有干部职工8人,其中工程师2人,助理工程师1人,技 术员2人,工人3人. 水土保持委员会成立以来. 采取综合措施,以小流域为单元治理水土流失。 1992年全市共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435平方公里,占应治理面积的75.4%. 其中 整地41.05万亩, 造林24.2万亩,修谷坊12112座,塘坝340座,旱井11.4万眼。 开创了水土保持工作新局面,1988年被泰安市水土保持委员会授予“水土保持工 作先进单位” 称号。①制定规划,明确主攻方向。1985-1986年,水土保持办公 室组织人员在全县进行水土保持普查,编制了《肥城县水土保持普查、区划、规 划综合报告》 ,明确了水土保持工作的主攻方向和治理重点。1988年3月通过了 泰安市科委的鉴定.水土保持工作走向了规范化、科学化治理轨道.②以点带面, 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先后将北僧台、黄叶、垛子石、贺庄、前寨子、刘家台等7 个小流域列为全市小流城综合治理的重点。16个乡镇(汶阳镇除外)分别设有综合 治理试点小流域。至1992年,全市重点治理小流城17条,治理面积114平方公里, 带动了全市的水土保持工作。③因地制宜,科学治理。积极与上级有关部门科研 单位大力协作,共同研究探讨小流域的最佳治理模式和治理途径。1985-1990年, 与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水保处联合开发治理北僧台小流域,提出了“松柏带帽, 果树拦腰,农田在山脚”的综合治理模式。1988年与县科委联合开发的煤矿区塌 陷地综合开发利用的研究试验, 1991年10月通过省科委的鉴定,获县科委科技成 果一等奖。与黄河水利委员会水保处、泰安市水土保持研究所联合开发研究的刘 家台小流域正在治理中。科学治理开发小流域为肥城水土保持工作提供了科学依 据, 使水土保持工作又走上了一个新台阶。④以法治理。1991年6月29日《中华 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颁布后,全市每年开展了《水土保持法》宣传月活动. 县政府制定了《关于贯彻实施(水土保持法)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使水土保 持工作走向了法制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