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水政执法纳入法制化轨道】 资料库:肥城市地情库 章节:肥城年鉴(1988-1992)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6/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6/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6/section/3/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6/section/3/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6/section/3/article/708/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6/section/3/article/708/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水政执法纳入法制化轨道】
1988年以来,市水利水产局全面贯彻执行《水法》,各项水事活动纳入法制 化轨道。 1、 强化机构建设,加大执法力度。1990年,县水利水产局成立水政科、公 安水利派出所,县、乡两级建立水法咨询服务站18个。经审查、考试、考核,选 拔任命主任水政监察员1人,副主任水政监察员4人,水政监察员和助理水政监察 员54人,乡(镇)政府任命村级水管员593人。1992年,形成机构健全,运转协调, 专兼管相结合的三级水政监察网络. 2、宣传贯彻《水法》. 至1992年,市领导作广播电视讲话6次,出动宣传车 22台(次) ,制作永久性过街联340幅,制作发放塑料宣传牌1632个,张贴布告式 水法规3600张, 书写永久性标语1020幅, 印刷购买学习材料2000本。1990年、 1991年分别被省厅、 市局评为“水法宣传”和“水政工作”先进单位。 3、加快行政性规章、配套出台步伐。5年间,先后制定《肥城县水利工程管 理条例暂行办法》,《肥城县水事违法案件查处暂行规定》,《肥城县违犯水法 行政处罚暂行规定》等5个配套法规。1992年查出水事案件11起,水利纠纷11起, 挽回经济损失1.02万元。 (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