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以来,市水利水产局全面贯彻执行《水法》,各项水事活动纳入法制
化轨道。
1、 强化机构建设,加大执法力度。1990年,县水利水产局成立水政科、公
安水利派出所,县、乡两级建立水法咨询服务站18个。经审查、考试、考核,选
拔任命主任水政监察员1人,副主任水政监察员4人,水政监察员和助理水政监察
员54人,乡(镇)政府任命村级水管员593人。1992年,形成机构健全,运转协调,
专兼管相结合的三级水政监察网络.
2、宣传贯彻《水法》. 至1992年,市领导作广播电视讲话6次,出动宣传车
22台(次) ,制作永久性过街联340幅,制作发放塑料宣传牌1632个,张贴布告式
水法规3600张, 书写永久性标语1020幅, 印刷购买学习材料2000本。1990年、
1991年分别被省厅、 市局评为“水法宣传”和“水政工作”先进单位。
3、加快行政性规章、配套出台步伐。5年间,先后制定《肥城县水利工程管
理条例暂行办法》,《肥城县水事违法案件查处暂行规定》,《肥城县违犯水法
行政处罚暂行规定》等5个配套法规。1992年查出水事案件11起,水利纠纷11起,
挽回经济损失1.02万元。
(王强)
【水政执法纳入法制化轨道】
视图
1988年以来,市水利水产局全面贯彻执行《水法》,各项水事活动纳入法制
化轨道。
1、 强化机构建设,加大执法力度。1990年,县水利水产局成立水政科、公
安水利派出所,县、乡两级建立水法咨询服务站18个。经审查、考试、考核,选
拔任命主任水政监察员1人,副主任水政监察员4人,水政监察员和助理水政监察
员54人,乡(镇)政府任命村级水管员593人。1992年,形成机构健全,运转协调,
专兼管相结合的三级水政监察网络.
2、宣传贯彻《水法》. 至1992年,市领导作广播电视讲话6次,出动宣传车
22台(次) ,制作永久性过街联340幅,制作发放塑料宣传牌1632个,张贴布告式
水法规3600张, 书写永久性标语1020幅, 印刷购买学习材料2000本。1990年、
1991年分别被省厅、 市局评为“水法宣传”和“水政工作”先进单位。
3、加快行政性规章、配套出台步伐。5年间,先后制定《肥城县水利工程管
理条例暂行办法》,《肥城县水事违法案件查处暂行规定》,《肥城县违犯水法
行政处罚暂行规定》等5个配套法规。1992年查出水事案件11起,水利纠纷11起,
挽回经济损失1.02万元。
(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