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大兴安岭森林火灾后,全县森林防火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火灾、
火警次数连年减少。 1988年,全县共发生森林火灾1起,火警9起,受害面积100
亩。1989年发生火警3起. 1990年发生火警1起,均未造成大的损失。1991年,无
火灾、 火警发生,被泰安市人民政府授予“无森林火灾县”称号。5年来森林防
火工作主要采取了4项措施:
1、 健全防火组织,加强护林防火队伍建设。1988年成立了由分管县长任总
指挥的护林防火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林业局长兼办公室主任。乡镇成立了护林
防火领导小组,有防火任务的村队设专人负责。全县上下形成了一个有效的防火
网络。层层建立了防火责任制,把防火工作列入了年终工作实绩的主要考核指标.
2、广泛宣传,增强全民的防火意识。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
每年在防火季节.出动宣传车在重点防火区进行巡回宣传.召开有关单位参加的座
谈会,研究部署防火工作。每年印制5000份左右的护林防火宣传材料,发至村庄、
学校、厂矿等单位,增强了全民的防火意识。
3、 加强了基础设施建设。1988年,牛山林场配备了护林防火专用车,1989
年又购置了无线电台、 无线电对讲机、风力灭火机等通讯、灭火设备。5年,全
市共新建护林房59间、辟防火道2. 1万米,购置风力灭火机6部,无线电组网机1
台,对讲机4对。
4、 强化了火源管理。每年在森林防火期间,与公安部门联合,在进山要道
设立哨卡,收缴火种,发放宣传材料,消除了火灾隐患。(马新)
【森林防火工作成绩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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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年,大兴安岭森林火灾后,全县森林防火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火灾、
火警次数连年减少。 1988年,全县共发生森林火灾1起,火警9起,受害面积100
亩。1989年发生火警3起. 1990年发生火警1起,均未造成大的损失。1991年,无
火灾、 火警发生,被泰安市人民政府授予“无森林火灾县”称号。5年来森林防
火工作主要采取了4项措施:
1、 健全防火组织,加强护林防火队伍建设。1988年成立了由分管县长任总
指挥的护林防火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林业局长兼办公室主任。乡镇成立了护林
防火领导小组,有防火任务的村队设专人负责。全县上下形成了一个有效的防火
网络。层层建立了防火责任制,把防火工作列入了年终工作实绩的主要考核指标.
2、广泛宣传,增强全民的防火意识。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
每年在防火季节.出动宣传车在重点防火区进行巡回宣传.召开有关单位参加的座
谈会,研究部署防火工作。每年印制5000份左右的护林防火宣传材料,发至村庄、
学校、厂矿等单位,增强了全民的防火意识。
3、 加强了基础设施建设。1988年,牛山林场配备了护林防火专用车,1989
年又购置了无线电台、 无线电对讲机、风力灭火机等通讯、灭火设备。5年,全
市共新建护林房59间、辟防火道2. 1万米,购置风力灭火机6部,无线电组网机1
台,对讲机4对。
4、 强化了火源管理。每年在森林防火期间,与公安部门联合,在进山要道
设立哨卡,收缴火种,发放宣传材料,消除了火灾隐患。(马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