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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改革进一步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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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改革进一步深化】
5年来, 市委、市政府在进一步稳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不断完 善各业承包合同,建立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农业经济实体建设,促进了农 村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为农村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 1、农村各业承包合同得到完善.1988年,县委、县政府制定了《关于发展农 村经济的若干试行规定》,提出了加强合同管理,改革提留的具体办法,各乡镇 结合实际制定了具体规定. 县乡两级共举办培训班21期,补签了各业承包合同, 改过去按人或按地亩均摊提留为收取各业承包费,理顺了利益分配关系. 土地承 包费数额控制在定产的10%以内提取实物, 按当年国家平均收购价格折款上交. 1990年,县委、县政府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完善果园承包合 同规定》 ,全县设立了4个试点村,培训合同管理骨干1753人。在此基础上,完 善果园承包合同在全县范围内铺开。 家庭承包经营的承包规模一般3-5亩,承包 期限一般为6-15年,承包费(不含农林特产税),按年定产的20-25%提取果品,按 当地工商部门核定的市场平均价格折款上交,农林特产税由承包方按国家规定的 统一税率和承包费一并缴纳. 全县共完善果园承包合同12779份,鉴证12523份, 分别占应完善合同和应鉴证的95%以上.工副业和村办企业等各业承包也逐步完善。 多数对经济合同能认真履行签订、鉴证和公证手续,按经济合同办事。用经济合 同管理农村经济,已逐步成为广大农村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的自觉行动。有效地 促进了生产的发展。 2、 社会化服务体系基本形成。1990年,县委、县政府把建立和完善农村社 会化服务体系作为深化农村改革的中心环节,制订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社会 化服务的意见》和《关于乡镇服务达标的规定》,对村级服务制定了基础标准、 二类标准、一类标准三个等级。规定了各个等级标准应建立的服务组织和配备的 服务设施.对乡镇服务制定了基础级和标准级的内容标准.各乡镇村按照县委、县 政府的要求,把服务体系建设列人了经常性工作的内容,坚持常抓不懈. 组织开 展了服务达标升级活动,提高了社会化服务水平。1992年,全市597个村(居委会) 有147个达到了一类服务标准, 占总村数的25%,有289个村达到二类服务标准, 占48. 1%。有161个村基本达到三类服务标准,占27%. 各类服务组织已达到5100 个,形成了集体、个体、联合体多层次、多形式、上下贯通、左右相连的服务网 络, 为产前、产中、产后服务莫定了基础。 3、兴办服务实体迈出较大的步子。1988年以来,县乡农业部门,立足服务, 逐渐兴办不同类型的经济实体,增强了服务能力。1991年后,县乡把兴办经济实 体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深化机关改革,转变服务职能的一项关键措施。1992 年, 95%以上的事业单位都办起了不同类型的经济实体,市乡农口部门共考察论 证项目67个, 计划总投资5480万元。 其中市直农业部门新上项目26个,总投资 3795. 5万元。 项目建成后,可新增产值8810万元,营业性收入3050万元,新增 利税115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