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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开展供用电优质服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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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入开展供用电优质服务活动】
1988年以来,全市城乡电业系统深入开展了多层次、全方位的优质服务活动, 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5年先后收到用户表扬信、锦旗、镜匾450多件,连续4年被 评为全省农电优质服务先进单位。 1、公开办事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制定了《供电职工优质服务工作标准》、 《供电服务工作违纪处罚条例》、《优质服务工作考核细则》、《干部廉洁勤政 八项规定》等各项规章制度,明确规定了“七个不准”即不准随意拉闸限电,不 准以电谋私,不准有不文明行为,不准公事私办,不准吃、拿、卡、要、敲诈、 刁难用户,不准接受用户馈赠和变相招待,不准违反工艺规程偷工减料。实行了 用电业务“四公开、一监督”即公开分配用电指标,公开电费、电价和各种集资 贴费标准,公开用电业务程序,公开用电时间、停电时间和限电时间; 依靠社会 各界人士和人民群众,对供电工作进行监督。设立公开监督电话、举报箱,建立 举报制度。对群众的监督意见,做到件件有调查、有回音、有着落。先后处理有 问题的电业人员和农村电工15人。 2、 坚持全方位服务,争创一流水平。1988年以来,供电局坚持开展了“四 个办好”和“五优服务”活动。通电周期,由1987年的15天减少到1992年的4天。 先后为全市180多个新建、 扩建和改造项目, 代培合格电工160余人,代购价值 3500多万元的电器材料, 加工制造高低压开关设备760多台,安装施工35千伏专 用变电站4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