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肥城县被省列为改革土地面积计量单位试点县】 资料库:肥城市地情库 章节:肥城年鉴(1988-1992)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6/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6/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6/section/3/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6/section/3/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6/section/3/article/553/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6/section/3/article/553/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肥城县被省列为改革土地面积计量单位试点县】
为推动全省改革土地面积计量单位工作的顺利进行,1992年省政府选择肥城 县作为省级试点县。县政府把这项工作列为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 研究和部署。成立了县土地面积计量单位改革领导小组,制定转发了县技术监督 局、土地管理局、统计委《关于改革我县土地面积计量单位的报告》的文件,具 体规定了6条积极稳妥切实可行的实施措施。 确定潮泉、老城、新城三个乡镇为 试点乡镇,责成县技术监督局会同土地管理局、农业局、统计委组织落实。通过 利用电台、 电视台、黑板报等形式宣传引导,先后对试点乡镇186个自然村出动 宣传车巡回宣传、下发了8000份资料、张贴400余幅标语、5幅永久过街联。同时, 举办了50人参加的骨干培训班。并在电台、电视台开设了改革土地面积计量单位 讲座20场次, 使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到年底,经市政府组织检查验收,3个乡镇 全部完成了改革土地面积计量单位任务. 改革土地面积计量单位工作,在全市全 面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