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先后调整了部分工业品价格。二季度后,工业品计划内外差价拉大,
计划外商品涨价过猛,为减少双轨制差价,遏制涨价,对计划外汽油、柴油、铝
锭、钢材实行最高销售限价。在国家适当提高国营统配煤矿煤炭出厂价格的同时,
对县属3个地方煤矿煤炭价格进行了调整,原煤由每吨平均32. 60元提高到37.60
元,调价幅度19. 3%。对一批轻纺产品、农用产品提价12-33%,
1989年物价工作的中心任务是力争物价上涨幅度明显低于1988年, 采取了5
项具体措施:①价格管理权限上收一格,即县管价的商品全部上交到泰安市管理,
大部分的调价项目基本冻结,少部分要由中央和省市统一实施。②对电冰箱、洗
衣机、自行车、黑白电视机等实行了提价申报制度。③对化肥、农药、农膜等重
要农业生产资料由供销社专营,对计划外部分也实行了提价申报制度。④对1988
年涨价幅度比较大的彩色电视机实行了最高限价,并加收了特别消费税和国有化
发展基金。⑤对计划外煤炭出厂价格实行了最高限价。
1990年, 根据“既要稳定物价,又要振兴经济”的工作方针,调整了3个县
属煤矿计划内煤炭的价格, 每吨由平均40.00元提高到50. 60元,计划外部分实
行了最高限价。水泥实行了同质同价; 调整了百货、文化、五金、交电、化工等
商品的地区差价和棉纺织品的出厂价格,其中,机制纸、活扳手、干电池提价52
-80.1%.
1991年县物价局贯彻落实了煤炭、农用生产资料等有关工业品调价措施72项,
为企业增加经济效益1100多万元;对水泥实行计划内外价格并轨,取消了电冰箱、
自行车、黑白电视机、洗衣机、水产品的提价申报制度; 扩大了部分商品的价格
差率,将部分国家管价的商品改为指导价。
1992年工业品价格改革的突出特点是“调、 放” 结合,以“放”为主。在
“调”的方面,两次提高了统配煤矿煤炭出厂价格; 8月1日上调了居民生活用煤
价格, 煤气价格也由每立方米0. 18元,提高到0.30元。焦炭价格从7月1日每吨
提高55元,提高了电力、生铁、铜坯、钢材及部分有色金属和化工产品等原材料
价格, 计划外钢材取消了最高限价。 在“放”的方面,年内共放开了1000余种
(类) 商品的价格。主要是:放开了指导性计划煤和定向煤的价格、氢氧化钾、赤
磷等40种化工产品价格、10种(类)机械产品基础件价格。绝大部分机电产品价格,
放开了彩色电视机和民用絮棉、花布、印花床单、火柴等565种(类)商品的价格,
将啤酒、色织布、汗衫、背心等10种商品由国家定价改为指导价,还放开了纸张、
氯化钾、 石油、沥青等200余种商品价格,肥城市管价的商品价格全部放开。市
场调节价的商品已达到92%左右, 形成了“关系国计民生的少数重要商品和劳务
价格由国家管理, 其他一般商品和劳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 的价格管理模式。
【工业品价格改革】
视图
1988年,先后调整了部分工业品价格。二季度后,工业品计划内外差价拉大,
计划外商品涨价过猛,为减少双轨制差价,遏制涨价,对计划外汽油、柴油、铝
锭、钢材实行最高销售限价。在国家适当提高国营统配煤矿煤炭出厂价格的同时,
对县属3个地方煤矿煤炭价格进行了调整,原煤由每吨平均32. 60元提高到37.60
元,调价幅度19. 3%。对一批轻纺产品、农用产品提价12-33%,
1989年物价工作的中心任务是力争物价上涨幅度明显低于1988年, 采取了5
项具体措施:①价格管理权限上收一格,即县管价的商品全部上交到泰安市管理,
大部分的调价项目基本冻结,少部分要由中央和省市统一实施。②对电冰箱、洗
衣机、自行车、黑白电视机等实行了提价申报制度。③对化肥、农药、农膜等重
要农业生产资料由供销社专营,对计划外部分也实行了提价申报制度。④对1988
年涨价幅度比较大的彩色电视机实行了最高限价,并加收了特别消费税和国有化
发展基金。⑤对计划外煤炭出厂价格实行了最高限价。
1990年, 根据“既要稳定物价,又要振兴经济”的工作方针,调整了3个县
属煤矿计划内煤炭的价格, 每吨由平均40.00元提高到50. 60元,计划外部分实
行了最高限价。水泥实行了同质同价; 调整了百货、文化、五金、交电、化工等
商品的地区差价和棉纺织品的出厂价格,其中,机制纸、活扳手、干电池提价52
-80.1%.
1991年县物价局贯彻落实了煤炭、农用生产资料等有关工业品调价措施72项,
为企业增加经济效益1100多万元;对水泥实行计划内外价格并轨,取消了电冰箱、
自行车、黑白电视机、洗衣机、水产品的提价申报制度; 扩大了部分商品的价格
差率,将部分国家管价的商品改为指导价。
1992年工业品价格改革的突出特点是“调、 放” 结合,以“放”为主。在
“调”的方面,两次提高了统配煤矿煤炭出厂价格; 8月1日上调了居民生活用煤
价格, 煤气价格也由每立方米0. 18元,提高到0.30元。焦炭价格从7月1日每吨
提高55元,提高了电力、生铁、铜坯、钢材及部分有色金属和化工产品等原材料
价格, 计划外钢材取消了最高限价。 在“放”的方面,年内共放开了1000余种
(类) 商品的价格。主要是:放开了指导性计划煤和定向煤的价格、氢氧化钾、赤
磷等40种化工产品价格、10种(类)机械产品基础件价格。绝大部分机电产品价格,
放开了彩色电视机和民用絮棉、花布、印花床单、火柴等565种(类)商品的价格,
将啤酒、色织布、汗衫、背心等10种商品由国家定价改为指导价,还放开了纸张、
氯化钾、 石油、沥青等200余种商品价格,肥城市管价的商品价格全部放开。市
场调节价的商品已达到92%左右, 形成了“关系国计民生的少数重要商品和劳务
价格由国家管理, 其他一般商品和劳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 的价格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