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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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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路交通管理】
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道路交通管理体制的通知》 精神,1987年4月,交通 监理归属公安部门。交通监理机构和人员、房产、场地、设施、装备等均移交县 公安局。建立了“肥城县公安交通警察队”,配员52人。全县城乡道路交通由公 安部门实行统一管理。 1988年以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以整顿交通秩序,改善交通拥挤堵塞为重 点,加强调查研究,采取严格管理与广泛宣传相结合,路面管理与加强教育相结 合等一系列科学管理措施,加强交通管理。主要抓了6个方面的工作。1、加强队 伍自身建设。 公安局党委于1988年4月对交警队进行了整顿,组建了一个政治业 务较强的领导班子。并采取多种形式,对交通干警进行了政治和业务训练,队伍 素质有了明显的提高。同时建立健全了“岗位目标责任制”、“路段承包责任制”、 “文明执勤公约”等各项规章制度,还从廉政入手,实行了“两公开一监督”办 事制度,在全县设置了35个举报箱、2部举报电话、聘请了138名业余监督员。开 展了评选“优秀交通民警”和“为肥城增光,为蓝盾增辉”活动,增强了警民之 间的理解和支持。2、开展交通安全工作。遵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采用多种形式,宣传交通法规。专设了宣传车,制作了交通安全图片展览,对公 路沿途学校上安全课200余场次; 发行《肥城交通安全报》 3万份;印发《严禁在 公路上打场晒粮的通知》、“给驾驶员的一封信”、“给家长、学生的一封信” 以及“行车规定”、“交通事故通报”等交通安全宜传材料8.35万份。教育广大 群众注意交通安全。 3、加强交通安全和指挥设施建设。1987年建立公安交警队 以来, 在城镇建立岗亭8个,标准指挥台6个,道路检查站3个。设置了交通护栏 杆3900米,安全梯40个,划标志线9公里.安装反光镜、夜间照明灯、铁牌等安全 标志28个。 至1992年底,配备车辆6部,建成了无线电通讯指挥网,装备基地台 和车载台6台,手持机24部,逐步实现规范化、科学化和现代化。4、强化路面管 理, 依法治理交通。每年2~5月,开展集中整顿道路交通秩序和以“压事故,保 畅通” 为中心内容的交通安全百日竞赛活动。并配备一辆宣传车,5辆摩托车, 分6个小分队对全县四线(济微、泰临、肥梁、泰东公路) 两片(新城、老城)实行 路段承包,采用干线流动、定点查验和不定时抽检等形式,纠正各类交通违章19 万多次, 清除有碍交通的违章摊点3000多处、 打场晒粮的4100多处,违章建筑 350处,搬迁集市5处。5、加强对驾驶员和机动车的管理。1990年5月建立了培训 中心对机动车驾驶员坚持了考核,轮训制度,特别是对违章驾驶者和个体联户、 乡镇以下企业及不足3年工龄的驾驶员, 进行强化教育。共举办驾驶员培训班56 期,培训学员400余名,举办临时短训班216期,训练学员1. 3万人次. 对各种机 动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进行了严格的检查,制止了不合格车辆和不合格驾驶员开 车上路。每年车检及对驾驶员考核率都达到98%以上。6, 严格处理交通事故,四 项指标逐年下降。公安交通干警遵照李鹏总理“事故要降,车速要提高”的要求, 在加强交通科学管理的同时,对交通肇事者严肃认真地进行处理,有力的减少了 事故的发生。 5年内,全市共发生交通肇事826起,死亡86人,受伤391人,直接 经济损失167.58万元。 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工作是城乡文明建设的主要窗口之一,市公安局党组根据 市委、市政府和泰安市公安局的多次指示,在交警大队认真开展优质服务,廉洁 勤政和争创文明警察活动。开展了科室之间,队与队、班与班、岗与岗之间的文 明值勤竞赛。 有191个检查站1990年被泰安市交警支队评为文明值勤单位,多次 受到上级的表彰。5年内,交通干警为群众排优解难做好事4520多件,拒收礼270 次, 拒吃请720次。登报表扬的24人次,涌现出文明岗7个,先进科队2个,先进 工作者80人次, 被评为文明警察20名,市政府奖励晋级的1名,记功10名,被泰 安市公安局荣记三等功的2名。 1991年、1992年,交警大队两次被评为“交通管 理工作先进单位”,泰安市政府授予“精神文明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