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道路交通管理体制的通知》 精神,1987年4月,交通
监理归属公安部门。交通监理机构和人员、房产、场地、设施、装备等均移交县
公安局。建立了“肥城县公安交通警察队”,配员52人。全县城乡道路交通由公
安部门实行统一管理。
1988年以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以整顿交通秩序,改善交通拥挤堵塞为重
点,加强调查研究,采取严格管理与广泛宣传相结合,路面管理与加强教育相结
合等一系列科学管理措施,加强交通管理。主要抓了6个方面的工作。1、加强队
伍自身建设。 公安局党委于1988年4月对交警队进行了整顿,组建了一个政治业
务较强的领导班子。并采取多种形式,对交通干警进行了政治和业务训练,队伍
素质有了明显的提高。同时建立健全了“岗位目标责任制”、“路段承包责任制”、
“文明执勤公约”等各项规章制度,还从廉政入手,实行了“两公开一监督”办
事制度,在全县设置了35个举报箱、2部举报电话、聘请了138名业余监督员。开
展了评选“优秀交通民警”和“为肥城增光,为蓝盾增辉”活动,增强了警民之
间的理解和支持。2、开展交通安全工作。遵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采用多种形式,宣传交通法规。专设了宣传车,制作了交通安全图片展览,对公
路沿途学校上安全课200余场次; 发行《肥城交通安全报》 3万份;印发《严禁在
公路上打场晒粮的通知》、“给驾驶员的一封信”、“给家长、学生的一封信”
以及“行车规定”、“交通事故通报”等交通安全宜传材料8.35万份。教育广大
群众注意交通安全。 3、加强交通安全和指挥设施建设。1987年建立公安交警队
以来, 在城镇建立岗亭8个,标准指挥台6个,道路检查站3个。设置了交通护栏
杆3900米,安全梯40个,划标志线9公里.安装反光镜、夜间照明灯、铁牌等安全
标志28个。 至1992年底,配备车辆6部,建成了无线电通讯指挥网,装备基地台
和车载台6台,手持机24部,逐步实现规范化、科学化和现代化。4、强化路面管
理, 依法治理交通。每年2~5月,开展集中整顿道路交通秩序和以“压事故,保
畅通” 为中心内容的交通安全百日竞赛活动。并配备一辆宣传车,5辆摩托车,
分6个小分队对全县四线(济微、泰临、肥梁、泰东公路) 两片(新城、老城)实行
路段承包,采用干线流动、定点查验和不定时抽检等形式,纠正各类交通违章19
万多次, 清除有碍交通的违章摊点3000多处、 打场晒粮的4100多处,违章建筑
350处,搬迁集市5处。5、加强对驾驶员和机动车的管理。1990年5月建立了培训
中心对机动车驾驶员坚持了考核,轮训制度,特别是对违章驾驶者和个体联户、
乡镇以下企业及不足3年工龄的驾驶员, 进行强化教育。共举办驾驶员培训班56
期,培训学员400余名,举办临时短训班216期,训练学员1. 3万人次. 对各种机
动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进行了严格的检查,制止了不合格车辆和不合格驾驶员开
车上路。每年车检及对驾驶员考核率都达到98%以上。6, 严格处理交通事故,四
项指标逐年下降。公安交通干警遵照李鹏总理“事故要降,车速要提高”的要求,
在加强交通科学管理的同时,对交通肇事者严肃认真地进行处理,有力的减少了
事故的发生。 5年内,全市共发生交通肇事826起,死亡86人,受伤391人,直接
经济损失167.58万元。
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工作是城乡文明建设的主要窗口之一,市公安局党组根据
市委、市政府和泰安市公安局的多次指示,在交警大队认真开展优质服务,廉洁
勤政和争创文明警察活动。开展了科室之间,队与队、班与班、岗与岗之间的文
明值勤竞赛。 有191个检查站1990年被泰安市交警支队评为文明值勤单位,多次
受到上级的表彰。5年内,交通干警为群众排优解难做好事4520多件,拒收礼270
次, 拒吃请720次。登报表扬的24人次,涌现出文明岗7个,先进科队2个,先进
工作者80人次, 被评为文明警察20名,市政府奖励晋级的1名,记功10名,被泰
安市公安局荣记三等功的2名。 1991年、1992年,交警大队两次被评为“交通管
理工作先进单位”,泰安市政府授予“精神文明先进集体”。
【道路交通管理】
视图
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道路交通管理体制的通知》 精神,1987年4月,交通
监理归属公安部门。交通监理机构和人员、房产、场地、设施、装备等均移交县
公安局。建立了“肥城县公安交通警察队”,配员52人。全县城乡道路交通由公
安部门实行统一管理。
1988年以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以整顿交通秩序,改善交通拥挤堵塞为重
点,加强调查研究,采取严格管理与广泛宣传相结合,路面管理与加强教育相结
合等一系列科学管理措施,加强交通管理。主要抓了6个方面的工作。1、加强队
伍自身建设。 公安局党委于1988年4月对交警队进行了整顿,组建了一个政治业
务较强的领导班子。并采取多种形式,对交通干警进行了政治和业务训练,队伍
素质有了明显的提高。同时建立健全了“岗位目标责任制”、“路段承包责任制”、
“文明执勤公约”等各项规章制度,还从廉政入手,实行了“两公开一监督”办
事制度,在全县设置了35个举报箱、2部举报电话、聘请了138名业余监督员。开
展了评选“优秀交通民警”和“为肥城增光,为蓝盾增辉”活动,增强了警民之
间的理解和支持。2、开展交通安全工作。遵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采用多种形式,宣传交通法规。专设了宣传车,制作了交通安全图片展览,对公
路沿途学校上安全课200余场次; 发行《肥城交通安全报》 3万份;印发《严禁在
公路上打场晒粮的通知》、“给驾驶员的一封信”、“给家长、学生的一封信”
以及“行车规定”、“交通事故通报”等交通安全宜传材料8.35万份。教育广大
群众注意交通安全。 3、加强交通安全和指挥设施建设。1987年建立公安交警队
以来, 在城镇建立岗亭8个,标准指挥台6个,道路检查站3个。设置了交通护栏
杆3900米,安全梯40个,划标志线9公里.安装反光镜、夜间照明灯、铁牌等安全
标志28个。 至1992年底,配备车辆6部,建成了无线电通讯指挥网,装备基地台
和车载台6台,手持机24部,逐步实现规范化、科学化和现代化。4、强化路面管
理, 依法治理交通。每年2~5月,开展集中整顿道路交通秩序和以“压事故,保
畅通” 为中心内容的交通安全百日竞赛活动。并配备一辆宣传车,5辆摩托车,
分6个小分队对全县四线(济微、泰临、肥梁、泰东公路) 两片(新城、老城)实行
路段承包,采用干线流动、定点查验和不定时抽检等形式,纠正各类交通违章19
万多次, 清除有碍交通的违章摊点3000多处、 打场晒粮的4100多处,违章建筑
350处,搬迁集市5处。5、加强对驾驶员和机动车的管理。1990年5月建立了培训
中心对机动车驾驶员坚持了考核,轮训制度,特别是对违章驾驶者和个体联户、
乡镇以下企业及不足3年工龄的驾驶员, 进行强化教育。共举办驾驶员培训班56
期,培训学员400余名,举办临时短训班216期,训练学员1. 3万人次. 对各种机
动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进行了严格的检查,制止了不合格车辆和不合格驾驶员开
车上路。每年车检及对驾驶员考核率都达到98%以上。6, 严格处理交通事故,四
项指标逐年下降。公安交通干警遵照李鹏总理“事故要降,车速要提高”的要求,
在加强交通科学管理的同时,对交通肇事者严肃认真地进行处理,有力的减少了
事故的发生。 5年内,全市共发生交通肇事826起,死亡86人,受伤391人,直接
经济损失167.58万元。
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工作是城乡文明建设的主要窗口之一,市公安局党组根据
市委、市政府和泰安市公安局的多次指示,在交警大队认真开展优质服务,廉洁
勤政和争创文明警察活动。开展了科室之间,队与队、班与班、岗与岗之间的文
明值勤竞赛。 有191个检查站1990年被泰安市交警支队评为文明值勤单位,多次
受到上级的表彰。5年内,交通干警为群众排优解难做好事4520多件,拒收礼270
次, 拒吃请720次。登报表扬的24人次,涌现出文明岗7个,先进科队2个,先进
工作者80人次, 被评为文明警察20名,市政府奖励晋级的1名,记功10名,被泰
安市公安局荣记三等功的2名。 1991年、1992年,交警大队两次被评为“交通管
理工作先进单位”,泰安市政府授予“精神文明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