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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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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户籍管理】
户籍管理,是公安机关重要基础工作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 登记条例》,遵照保护好人,限制坏人,严格制度,方便群众的原则,不断强化 户籍管理工作。在户口登记、常住户口管理、暂住户口管理、户口迁移、户口统 计等方面,主要做了四项工作。一是加强出生登记。1988年12月,根据公安部、 国家计生委《关于加强出生登记工作的通知》精神,在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下,对 全县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未落户口的人口进行了一次清理, 查出未落户口的 771人。 按照有关规定给他们办理了入户手续。对违犯计划生育规定者,给予批 评教育,行政、经济处罚。对个别出生人口作为迁入人口进行统计的错误做法进 行了纠正。二是强化暂住人口管理。几年来,对以劳务团体、租赁私房为重点的 暂住人口进行不定期的清理整顿。并建立了制度,把这项工作纳入法制轨道。每 年登记暂住人员1. 7万人左右,发证率在97%以上。通过暂住人口管理,5年中抓 获违法犯罪分子329人,破获各类案件426起,维护了社会治安. 三是增加“农转 非”工作的透明度。每年矿务局井下工人家属“农转非”数量大,任务重。为杜 绝“农转非”工作中不正之风,把“农转非”人数及条件,向群众公开,让群众 参与审批,张榜公布,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密切了警民关系。四是对重点户口严 密管理. 通过户口管理,从强化基层基础工作、促进改革开放入手,加强调查研 究,掌握重点人口及其居住状况.对2037名违法犯罪青少年和524名刑释、解教人 员进行帮助教育, 对9名依法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和缓刑人员,依靠基层单 位进行了改造考察,提高了改造率,减少了案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