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停运省级地情数据库的公开镜像与长期存档。 关于本站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现规范化】

视图

档案浏览器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现规范化】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已取得显著成效。其特点:一是领导重视,县每年都 召开几次综合治理工作会议。每次都由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到会讲话,基本形成 制度。二是常抓不懈. 从1985年始,每年都对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进行表彰。 从1990年又发展为一年一度的综合治理达标考核活动,对达标先进单位进行表彰。 三是成绩显著。1987年,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授予肥城“社会治安综 合治理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次年4月6日下午在县机关礼堂召开的授旗大会上, 司法厅长江仁宝代表省委、省政府将锦旗授予县长路玉山。1989年10月,省委在 枣庄市召开综合治理经验交流会,肥城县委副书记孔利民参加了会议,并作了典 型发言.四是开始走上网络化、规范化。1988年起逐步建立起县~乡(镇)~管理区~ 行政村4级治安联防巡逻队伍, 以控制社会秩序。1990年秋又在泰临、泰东、济 兖、 肥梁4条公路干线上建立起48处治安报警站,以控制交通要道的治安秩序。 1991年下半年在县城和城镇居民宿舍院建立起治安看护员制度,以解决干部、职 工宿舍区被盗的问题。三项制度的形成,使防范密度增大。五是逐步实现了法制 化. 肥城县委、县人民政府制定《关于“八五”期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 并在1991年度的实施计划里提出“一、三、三、六、四、一”的方案。即突出一 个重点(北部工矿区) ,健全三个体系(组织指挥体系,防范控制体系、教育疏导 体系) ,完善三个机制(舆论导向机制、责任制约机制、督促激励机制),狠抓六 个环节(打、防、教、建、管、改) ,实现四个突破(谁主管谁负责有突破、预防 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有突破、小区域治理工作有突破、齐抓共管工作有突破) ,达 到一个目标 (社会稳定) 。1992年,在继续实施上年方案的同时,县委又提出了 ‘一、二、三、四”的年度实施方案。即继续实行综合治理达标考核活动,正确 行使一票否决权; 继续贯彻两项原则(属地管理原则、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深入 开展三项活动(小区域治理、反盗窃、除“六害”) ,实现四个新突破(县城和乡 镇驻地居民区的防范工作、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各部门齐抓共管、预防和减少青 少年犯罪)。1991年,肥城正式行使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否决了12个单位。 次年,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又制定了《综合治理否决建议书》及《综合治理 否决决定书》,以正规化的手续否决综合治理开展不力的单位44个。1992年下半 年,肥城市政府又发布第23号文件,公布《关于表彰奖励见义勇为同违法犯罪分 子作斗争事迹突出人员的试行规定》,以法规的形式号召和鼓励人民群众同违法 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治安秩序。通过多年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县上下组 织指挥体系已经健全,防范控制体系已经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局面已经出现. 综合治理的权威已经建立起来。 (项连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