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市内有伊斯兰教、基督教、天主教三大宗教,分布在15个乡 (镇、
办事处)。信教群众9000多人,占总人口的0. 9%,有宗教职业者10人,市政协,
有宗教界代表4人。他们积极参政议政,享受着应有的平等权力和政治地位.
几年来,肥城市加强对宗教活动的领导,根据中央《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
宗教间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等文件精神,把做好宗教工作当作巩固和发展
安定团结、促进两个文明建设的大事来抓。对信教群众进行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
教育,以及党的宗教政策和法制教育,引导他们积极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依法建立宗教活动监任管理机制,保证宗教活动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范
围内进行。首先,健全了市伊斯兰教协会、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天主教
爱国会,乡镇建立了相应的3-5人的管理小组.根据宗教活动的实际,先后开放了
7处清真寺,安排了7个基督教活动点,2个天主教活动点,推行了“定点、定片、
定人”的“三定”管理方法。在伊斯兰教内,建立了寺管会,在基督教和天主教
9个活动点上.分别建立了三人的爱国小组和民主管理小组,初步形成了三级管理
网络.按照国宗发(91)110号文件《宗教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实施办法》,1992年5月,
对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进行了社团登记。11月1日,民政局发((92) 8号
文进行公布,办公地点设在汶阳镇李楼教堂。同时,建立起《活动登记》、《检
查汇报》等制度,有效地制止了跨乡镇、跨行业的宗教活动及外地非法自由传教
人的活动,禁止18岁以下青少年参加宗教活动。
其次,积极引导和支持宗教爱国团体坚持“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方针,
走“自治、自养、自传”的“三自”道路。根据爱国爱教相一致的原则,各级爱
国会都制定了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宪法、法律、法令范围内活动”为内容
的爱国公约。
几年来,民族宗教委员会认真贯彻执行了党的宗教政策,促进了宗教工作的
健康发展。(丁永生)
【宗教事务概况】
视图
1992年,市内有伊斯兰教、基督教、天主教三大宗教,分布在15个乡 (镇、
办事处)。信教群众9000多人,占总人口的0. 9%,有宗教职业者10人,市政协,
有宗教界代表4人。他们积极参政议政,享受着应有的平等权力和政治地位.
几年来,肥城市加强对宗教活动的领导,根据中央《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
宗教间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等文件精神,把做好宗教工作当作巩固和发展
安定团结、促进两个文明建设的大事来抓。对信教群众进行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
教育,以及党的宗教政策和法制教育,引导他们积极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依法建立宗教活动监任管理机制,保证宗教活动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范
围内进行。首先,健全了市伊斯兰教协会、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天主教
爱国会,乡镇建立了相应的3-5人的管理小组.根据宗教活动的实际,先后开放了
7处清真寺,安排了7个基督教活动点,2个天主教活动点,推行了“定点、定片、
定人”的“三定”管理方法。在伊斯兰教内,建立了寺管会,在基督教和天主教
9个活动点上.分别建立了三人的爱国小组和民主管理小组,初步形成了三级管理
网络.按照国宗发(91)110号文件《宗教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实施办法》,1992年5月,
对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进行了社团登记。11月1日,民政局发((92) 8号
文进行公布,办公地点设在汶阳镇李楼教堂。同时,建立起《活动登记》、《检
查汇报》等制度,有效地制止了跨乡镇、跨行业的宗教活动及外地非法自由传教
人的活动,禁止18岁以下青少年参加宗教活动。
其次,积极引导和支持宗教爱国团体坚持“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方针,
走“自治、自养、自传”的“三自”道路。根据爱国爱教相一致的原则,各级爱
国会都制定了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宪法、法律、法令范围内活动”为内容
的爱国公约。
几年来,民族宗教委员会认真贯彻执行了党的宗教政策,促进了宗教工作的
健康发展。(丁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