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安置工作】 资料库:肥城市地情库 章节:肥城年鉴(1988-1992)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6/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6/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6/section/3/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6/section/3/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6/section/3/article/1058/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6/section/3/article/1058/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安置工作】
几年来,民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1988年颁布的《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 与武装部、劳动局、人事局协调配合,使退伍军人、伤残军人和转业志愿兵得到 妥善安置。 从1988年到1992年共接退伍义务兵3148人,其中城镇退伍义务兵794 人, 伤残军人59人,转业志愿兵257人,根据其专业技术特长和实际情况,及时 安排到企事业单位。 农村籍退伍义务兵2038人,其中,军地两用人才857人,占 97.9%。全市17个乡镇都兴办了退伍军人经济实体,共安置农村退伍军人1024人, 他们为农村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1984年建成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配 工作人员6名,接收安置军队离退休干部31户,该所连续3年被评为省级达标单位。 (阴元庚王启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