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月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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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月斋,1914年9 月生,桃园镇人。中共党员,原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1937年8月,郭月斋参加肥城县抗日游击队,同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任第十七支队参
谋,山东抗日游击队第六支队三团一营营长。1939年4 月任肥城县第四区区长。做地方工作后,先后
任冀鲁豫行署建设处科长、 二十三专署工商局局长、 工商总局德润商店监委、昆(山)张(秋)东
(平)汶(上)南(旺)五县联合工商办事处主任。期间,他积极组织采购军需物资和日用品,平抑
物价,打击奸商,调剂余缺,开展生产自救,为打破敌人的经济封锁,巩固新生政权做出了重要贡献。
解放战争时期,任山东救济分会副秘书长,冀鲁豫救济分会临清办事处副主任,后任冀鲁豫行署交通
处科长。建国前夕,任平原省供销合作总社处长、省社副主任。
建国后,历任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推销业务经营管理局副局长、果品副食品局局长、城市服务部果
品局局长、计划局局长。1960年在担任蔬菜果品局局长时,为落实周恩来总理保证城市副食品供应的
指示,想尽千方百计,发展蔬菜生产,精心组织调拨,在保障供应、稳定人心、克服三年自然灾害中
做了大量工作,得到国务院领导的肯定。1964年10月,参加国务院财办支援西南三线建设成昆铁路工
作组。在条件十分艰苦的情况下,圆满地完成了任务。“文化大革命”中,曾在“五七”干校劳动,
后任校长兼党委书记。期间,他千方百计保护老干部,深受老干部欢迎。1975年开始,先后任全国供
销合作总社办公厅、土副局、日什废旧物资局局长、总社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郭月斋离休后,仍积极参加社团活动,任商业政策研究会会长达10年之久,并组织编写了《商业
政策的调查研究》一书。为进一步搞好商业流通体制改革,提出了很多有价值的建议。连续3年参加
国务院组织的财、税、物“三大检查”,并任组长。他辛勤工作,和同志们一起为国家挽回了流失的
巨额资金。虽年事已高,但仍为党的事业发挥着余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