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常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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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常梅,女,1958年5月生,湖屯镇小中泉村人。中共党员,肥城市造纸厂居委会党支部书记,
助理政工师,山东省劳动模范。
1976年12月,王常梅进肥城市造纸厂工作。20多年来年年出满勤,干满点,尚经常加班加点,10
年干了12年的活。在开展最佳选评活动中,创出了月选纸1350令的好成绩。后调厂质量检查科工作。
在质检科的数10年中,兢兢业业,认真负责,从未出现过一次质量事故。在干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利
用业余时间拾粪2万余斤,无偿送给了第五生产大队菜园。拣废纸价值1万余元,亦无偿贡献给了造纸
厂。自1997年,连续24年义务照顾石横五村昌陶氏、孙绪英二位孤寡老人。昌大娘病故后,象亲生儿
女一样为大娘送终。年近85岁的孙绪英大娘,自1992年得了胃癌,王常梅连续9年用自己的钱或借钱
为老人求医治病, 前后花费1万余元。还在每年的“六一”儿童节,为儿童买玩具和各种学习用品。
1996年“九九”老人节,买了80根拐棍,分别送给石横镇和湖屯镇敬老院。翌年“九九”老人节,又
送去价值1千多元的40顶毛线帽子和30双袜子等慰问品。1992年,尚为肥城市工人文化宫捐款500元。
湖屯镇第二中学学生白少杰,父亲去世母亲改嫁,为继续求学造成很大困难。王常梅知道后,立即给
孩子送去400元钱,并为其买了衣服和学习用品。尚为灾区、残疾人和贫困企业献爱心捐款500元,并
且把当省劳模奖励的1000元钱交了党费。香港回归时,拿出500元钱购置服装,制作迎接香港回归的
条幅,并同本科的姐妹们进行了文艺演出。1986至1988年,她和丈夫先后两次无偿献血,受到了广大
职工的称赞。
20余年来,王常梅以雷锋为榜样,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多次被
评为厂、局和肥城市的劳动模范、优秀党员、“三八”红旗手、尊老爱老先进个人、精神文明模范市
民、十佳文明市民等。1978年被山东省团委授予优秀共青团员称号,1979年被团中央命名为全国新长
征突击手,1998年被泰安市评为劳动模范,并颁发了振兴泰安劳动奖章。1995年被评为山东省劳动模
范。曾连续3次参加肥城市党代会,为第七次泰安市党代会代表。1997年被山东省总工会评为文明职
工家庭。尚在《泰安市政工师文集》发表了“现代化建设离不开精神文明”的论文。
王常梅表示,成绩只能意味着过去。要在21世纪新的人生道路上,更加努力工作,把毕生精力贡
献给党和人民,百年之后还要把自己的遗体贡献给祖国的医学研究事业,将自己的一生划上一个圆满
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