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凤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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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凤明,女,1950年生,汶阳镇人。中共党员,大专文化,山东省泰安市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
席。
李凤明生于中医世家,自幼受到良好的文化熏陶和道德修养。1957年至1969年,先后接受了从小
学到高中的文化教育。1969年参加工作,从事中小学教育。197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71年至1973年,
在肥城县委整党办公室、宣传部、妇联工作,任县妇联常委。1973年至1975年,任泰安地区妇联委员、
干事。1975年至1981年任泰安地区知青办副主任。1981年至1983年,在曲阜师范大学干部专修科进修
中文专业,任党支部宣传委员。1983年10月至1992年2月,任中共泰安地委委员、市委常委、委员兼市
妇联主任、 党组书记。期间,曾在中共山东省委党校中青年干部进修班进修1年。1992年3月至1995年
12月,任中共泰安市委委员、市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兼妇联主席、党组书记。1996年1月至2003年
2月,任中共泰安市委委员,市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期间,1996年11月至1998年3月,主持市政
协日常工作)。2003年3月至今,任市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曾当选为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七届
执委,全国妇女六大、七大代表,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非政府组织论坛成员,山东省妇联七届执委,
八、九届常委,中共山东省五大代表,泰安市十届人大常委等。并曾任泰安市书画联谊会会长,泰安
市妇女理论研究会会长,泰安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泰安市体育舞蹈协会会长等。分管的部
门和工作,多次被评为全国、全省、全市的先进。本人也荣获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优秀妇联干
部,山东省“三八”红旗手、优秀妇联干部,省、市、优秀知青带队干部,计划生育先进个人,教子
有方好家长,市直机关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等称号。家庭也荣获“山东省五好家庭”称号。
李凤明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各项工作争优创先,争创一流。担任泰安地区知青办副主任期间,
为了给几万名下乡知青创造一个好的学习、工作、生活环境,她跑遍了泰安的山山水水,为知青建房
安家。山东省知青办在泰安召开了全省知青建房现场经验交流会。担任市委常委、妇联主任期间,带
领市妇联一班人千方百计为妇女儿童办好事办实事,积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努力促进男女平等。
10年间,把一穷二白的市妇联建设成为拥有3个事业单位、100亩地、100号人、100万元基金、1000万
元固定资产、10000m2基础设施的群众团体。在全市城乡兴办起4748处托幼园所,为22万名学前儿童解
决了入托问题。动员全市百万名妇女开展“学文化、学技术、比成绩、比贡献”活动,培训26万名妇
女技术骨干。妇女参政也有了新突破,妇女参政史上有了女县委书记、女县长、女部长、女局长、女
常委、女市长、女人大主任、女政协主席等,使泰安市妇女工作走在了全省、全国的前列。全国妇联、
省妇联先后在泰安召开“双学双比”现场会,市妇联也被授予全国“三八”红旗集体,泰安市直机关
先进工作单位等称号。担任市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后,密切联系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界
代表人物,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履行政协职能,上百次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参与了几
十件建议案和几百件重点提案的调研和办理工作。
李凤明从事党政领导工作近30年,正直朴实,公正廉洁,淡泊名利,培养锻造了较高参政议政热
情和领导执政水平,为泰安的民主政治建设及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