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昌富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96&A=2&rec=230&run=13

李昌富,1945年1月14日生,汶阳镇西浊村人。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国家开发银行电力信贷
局局长。
1969年,李昌富毕业于山东工程学院。先后在山东海川区工业局、山东博山电厂、白杨河电厂、
莱芜电厂、十里泉等电厂工作。历任技术员、秘书、生产分场书记、副厂长、厂长、党委书记等职务。
曾任电力工业部华北电业管理局党组副书记,正局级副局长,中国华北电力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山东
省电力工业局副局长。
在任山东电力局副局长期间,主持了邹县电厂、石横电厂第一台30万千瓦燃煤汽轮发电机组及龙
口电厂20万千瓦机组的改进、完善与保生产稳定工作,使邹县一号机组投产第一年发电19.6亿度,利
用小时达6500小时 ,受到了能源部的表彰。还主持了邹县电厂二、三、四号机组,黄岛电厂两台21
万千瓦前苏联进口燃煤汽轮发电机组的建设工作。
1991年,能源部调任他为华北电业管理局副局长,主管基本建设工作。他带领华北电网基本建设
职工克服各种困难,经过3年多的努力,基本扭转了华北电网基本建设的被动局面,高水平完成了每
年的投产任务,使华北电网的电力建设水平上了一个新台阶。1993年,电力部任命他为华北电业管理
局党组副书记、正局级副局长、华北电力集团公司副总经理。主持了国家重点工程与大中型电站工程
秦皇岛电厂一期工程、军粮城电厂四期工程、沙岭子电厂一期续工程的建设,实现了高标准投产,提
前完成了各工程的投产任务。秦皇岛电厂#1机组、军粮城电厂#7机组、沙岭子电厂#3机组均受到
能源部、电力部的表扬。
1995年9月,李昌富调任国家开发银行电力信贷局局长。负责对火电、水电、核电及送交建设项
目国家投资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