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冠辛,1918年生,湖屯镇山阳铺村人。中共党员,原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顾问。
孙冠辛1938年参加山东西区人民抗敌自卫团,从事宣传工作。曾任肥城县第六区(今湖屯镇)动
员委员会主任、县公安局长、南旺中心县公安局长、中央华北公安干部学校政治指导员、中央公安干
部学校研究室主任、中央公安学院教务处长、中央政治干部学校教育长、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
庭长、顾问等职。
1939年,孙冠辛到肥城六区工作。他积极宣传中国共产党的抗日主张,发动组织群众参加对敌斗
争,各村都建立了农会、妇女救国会、青年团、自卫队、儿童团等群众抗日团体,改造了乡村政权,
建立了抗日民主政府,抗日的火焰遍及全区。1943年任肥城县公安局局长,先后设立了侦察、审讯、
治安等部,建立了公安保卫队。深入敌占区惩处了伪区长王培松、伪县特工队长邱敬斋等一批罪大恶
极的汉奸特务,营救了一批抗日工作人员。1948年开始做公安学校工作,培训后备力量,轮训在职干
部,为公安战线培养了大批合格的公安干部,尚编写了政治理论和公安政法业务教材。1949年参加了
保卫以周恩来为首席代表的中国共产党和平谈判代表团的光荣任务,保证了党中央领导的安全,受到
中央社会部部长李克农的高度赞扬和慰劳。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期间,他坚持有反必肃、有错必纠的
方针,先后到山东、浙江、福建、甘肃、新疆等8 个省处理40多起久诉未决案件。1979年4月,参加
了中央组织的慰问团,赴云南边界慰问了参加对越自卫反击作战的部队指战员,极大地鼓舞了部队士
气,提高了战斗力。1983年离职休养。
孙冠辛
孙冠辛,1918年生,湖屯镇山阳铺村人。中共党员,原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顾问。
孙冠辛1938年参加山东西区人民抗敌自卫团,从事宣传工作。曾任肥城县第六区(今湖屯镇)动
员委员会主任、县公安局长、南旺中心县公安局长、中央华北公安干部学校政治指导员、中央公安干
部学校研究室主任、中央公安学院教务处长、中央政治干部学校教育长、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
庭长、顾问等职。
1939年,孙冠辛到肥城六区工作。他积极宣传中国共产党的抗日主张,发动组织群众参加对敌斗
争,各村都建立了农会、妇女救国会、青年团、自卫队、儿童团等群众抗日团体,改造了乡村政权,
建立了抗日民主政府,抗日的火焰遍及全区。1943年任肥城县公安局局长,先后设立了侦察、审讯、
治安等部,建立了公安保卫队。深入敌占区惩处了伪区长王培松、伪县特工队长邱敬斋等一批罪大恶
极的汉奸特务,营救了一批抗日工作人员。1948年开始做公安学校工作,培训后备力量,轮训在职干
部,为公安战线培养了大批合格的公安干部,尚编写了政治理论和公安政法业务教材。1949年参加了
保卫以周恩来为首席代表的中国共产党和平谈判代表团的光荣任务,保证了党中央领导的安全,受到
中央社会部部长李克农的高度赞扬和慰劳。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期间,他坚持有反必肃、有错必纠的
方针,先后到山东、浙江、福建、甘肃、新疆等8 个省处理40多起久诉未决案件。1979年4月,参加
了中央组织的慰问团,赴云南边界慰问了参加对越自卫反击作战的部队指战员,极大地鼓舞了部队士
气,提高了战斗力。1983年离职休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