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洪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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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洪府,生于1943年8月,安临站镇凤山村人。中共党员,大专文化,原政协肥城市委员会主席、
党组书记。
1966年11月,刘洪府参加工作,1966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5年9月至1966年11月,任泰安地区
社教工作队队员;1966年11月至1977年8月,在安临站公社历任完小教师、凤山联中负责人、教育组业
务辅导员; 1977年8月至1983年12月,先后任安临站公社党委秘书、管委副主任,期间于1981年9月至
1983年7月,在山东农学院干修科学习;1983年12月至1987年3月,先后任中共边院区委副书记、区长,
中共石横区(镇)委书记;1987年3月至1992年12月,任肥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1992年12月至1993年2
月, 任中共肥城市委常委、 副市长;1993年2月至1995年12月,任中共肥城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1995年12月至1998年2月,任政协肥城市委员会副主席、党组副书记;1998年2月至2003年1月,任政协
肥城市委员会主席、党组书记。
刘洪府长期从事党政工作,为人豪爽耿直,做事务实创新,在不同的工作岗位上都做出了积极的
贡献。任副县长、副市长分管农业、林业工作期间,先后被省委、省政府授予二等功,受到国家林业
部和人事部嘉奖,被评为全国节水农业先进个人和全国青贮工作先进工作者。任市委常委和市纪委书
记期间,被省纪委、省人事厅评为“全省优秀纪检监察干部”,被中共泰安市委授予“党的十大忠诚
卫士”称号。历任肥城县(市)第六、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届人大代表,九届泰安市政协委
员。在政协工作期间,提出一个鲜明观点,即政协不是工厂,不出产品,但政协的意见和建议一旦进
入决策,照样能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此,率领政协一班人,依靠全市政协委员,认真
履行职能,深入调查研究,大胆建言献策。提出的扩大普通高中规模的建议,被市委、市政府采纳后,
使全市每年扩招了2000多名高中学生;提出的改革小型水利设施产权制度的建议,被市委、市政府采
纳推行后,盘活了8000多项近20亿元的水利资产;这两个建议被泰安市和省政协誉为肥城市政协的两
大“参政名牌”。还有一大批意见和建议进入了党政决策,对全市经济的发展起到了有力的促进作用。
同时注重总结实践经验,撰写并在全国、省级报刊发表了20多篇理论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