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宗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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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宗春,1935年2月生,桃园镇屯头村人。中共党员,大学文化,原广东省第八届政协常务副主
席、党组副书记。中共中央候补委员,中共十三、十四、十五大代表。
1942年2月,王宗春入屯头完小读书,1946年参加儿童团并任儿童团指导员,走上了革命的道路。
后考入泰安中学。 1951年7月,以优异的成绩考入山东泰安中学,1953年9月,考入山东省林业学校,
1956年3月毕业后留校任教。同年9月,被学校保送进入北京林学院继续深造。1960年3月,毕业留校任
森林学教研室教师。1962年光荣加入中国共产党,成为教学和科研骨干。1964年7月调中共中央中南
局办公厅工作,1965年5月,调中共广州市委政策研究室工作。1968年2月,在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先
后任第一秘书处副处长、办公厅副主任等职。1983年5月,任中共广州市委副书记兼秘书长。1985年7
月,当选为中共广东省委常委、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王宗春光明磊落,坦荡无私,坚持原则。他
带领全省纪检监察干部,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履行纪检监察工作的“四
项职能”,夙兴夜寐,忘我工作。在他任职的13年中,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的案件特别是省纪委直
接处理的案件,从来没有发生过冤假错案。
王宗春还为广东省第七届、第八届,广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985年9月,当选为中国
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在全国党代大会上被选为中共中央候补委员。是中共十三大、十四大、十
五大代表。 1992年10月, 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1998年1月,王宗春当选为广东省第八届政协常务副主席、党组副书记。2001年2月,退居二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