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华民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96&A=2&rec=102&run=13

宋华民,原名宋鸿珍,1929年9月生,边院镇西村人。中共党员,大专文化,原中共山东省委直
属机关党委、党工委副书记。
1941年至1946年,在边院完小读书,曾参加抗日救国儿童团,为我地下党组织秘密联络站传送情
报,从事抗日救亡活动。1946年至1948年,先后在边院河西小学、边院完小任教,后任泰西县第三区
委组织干事,发动群众进行土地改革运动和支援解放济南的工作。1948年至1959年,先后任泰西地委
和泰安地委总会计,泰安疗养院宣教、人事干事,团总支书记,机关党支部副书记 ,中共泰安地委
直属机关党委组织干事、秘书,济南市高等学校党委组织部干事、机关党支部书记。1959年至1965年,
曾任中共山东省委学校工作委员会、省委文教部干部处干事、指导员。此间,曾在中共山东省委党校
理论班学习(任班长、党支部委员),并参加省委驻历城、海阳县社教工作团的工作(任队委、党支
部委员)。1965年至1980年,曾任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干事处指导员、副处长。此间,曾在省委驻郓
城学大寨工作团工作。1980年后,历任山东省委组织部党政干部处副处长、宣教干部处处长、干部培
训处处长,中共山东省委直属机关党委、党工委副书记兼任省直属机关端正党风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省委反对官僚主义“三自”活动(自学、自查、自改)办公室主任等职。在省委的领导下,推动了端
正党风,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的开展,并向全省总结推广了郯城县关于加强农业生产,减轻农民负
担,领导班子廉政建设的经验。还任过中共山东省委机关党员代表会议代表,山东省社会科学联合会
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和省社会科学联合会委员等。
1991年离休,任中共山东省委直属机关、工委机关老干部党支部书记,被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省委老干部局聘为老干部工作联络员,被山东轻工学院党委聘为思想政治工作顾问,协助有关部门从
事老干部工作,为党的事业继续贡献余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