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华民,原名宋鸿珍,1929年9月生,边院镇西村人。中共党员,大专文化,原中共山东省委直
属机关党委、党工委副书记。
1941年至1946年,在边院完小读书,曾参加抗日救国儿童团,为我地下党组织秘密联络站传送情
报,从事抗日救亡活动。1946年至1948年,先后在边院河西小学、边院完小任教,后任泰西县第三区
委组织干事,发动群众进行土地改革运动和支援解放济南的工作。1948年至1959年,先后任泰西地委
和泰安地委总会计,泰安疗养院宣教、人事干事,团总支书记,机关党支部副书记 ,中共泰安地委
直属机关党委组织干事、秘书,济南市高等学校党委组织部干事、机关党支部书记。1959年至1965年,
曾任中共山东省委学校工作委员会、省委文教部干部处干事、指导员。此间,曾在中共山东省委党校
理论班学习(任班长、党支部委员),并参加省委驻历城、海阳县社教工作团的工作(任队委、党支
部委员)。1965年至1980年,曾任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干事处指导员、副处长。此间,曾在省委驻郓
城学大寨工作团工作。1980年后,历任山东省委组织部党政干部处副处长、宣教干部处处长、干部培
训处处长,中共山东省委直属机关党委、党工委副书记兼任省直属机关端正党风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省委反对官僚主义“三自”活动(自学、自查、自改)办公室主任等职。在省委的领导下,推动了端
正党风,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的开展,并向全省总结推广了郯城县关于加强农业生产,减轻农民负
担,领导班子廉政建设的经验。还任过中共山东省委机关党员代表会议代表,山东省社会科学联合会
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和省社会科学联合会委员等。
1991年离休,任中共山东省委直属机关、工委机关老干部党支部书记,被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省委老干部局聘为老干部工作联络员,被山东轻工学院党委聘为思想政治工作顾问,协助有关部门从
事老干部工作,为党的事业继续贡献余热。
宋华民
宋华民,原名宋鸿珍,1929年9月生,边院镇西村人。中共党员,大专文化,原中共山东省委直
属机关党委、党工委副书记。
1941年至1946年,在边院完小读书,曾参加抗日救国儿童团,为我地下党组织秘密联络站传送情
报,从事抗日救亡活动。1946年至1948年,先后在边院河西小学、边院完小任教,后任泰西县第三区
委组织干事,发动群众进行土地改革运动和支援解放济南的工作。1948年至1959年,先后任泰西地委
和泰安地委总会计,泰安疗养院宣教、人事干事,团总支书记,机关党支部副书记 ,中共泰安地委
直属机关党委组织干事、秘书,济南市高等学校党委组织部干事、机关党支部书记。1959年至1965年,
曾任中共山东省委学校工作委员会、省委文教部干部处干事、指导员。此间,曾在中共山东省委党校
理论班学习(任班长、党支部委员),并参加省委驻历城、海阳县社教工作团的工作(任队委、党支
部委员)。1965年至1980年,曾任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干事处指导员、副处长。此间,曾在省委驻郓
城学大寨工作团工作。1980年后,历任山东省委组织部党政干部处副处长、宣教干部处处长、干部培
训处处长,中共山东省委直属机关党委、党工委副书记兼任省直属机关端正党风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省委反对官僚主义“三自”活动(自学、自查、自改)办公室主任等职。在省委的领导下,推动了端
正党风,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的开展,并向全省总结推广了郯城县关于加强农业生产,减轻农民负
担,领导班子廉政建设的经验。还任过中共山东省委机关党员代表会议代表,山东省社会科学联合会
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和省社会科学联合会委员等。
1991年离休,任中共山东省委直属机关、工委机关老干部党支部书记,被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省委老干部局聘为老干部工作联络员,被山东轻工学院党委聘为思想政治工作顾问,协助有关部门从
事老干部工作,为党的事业继续贡献余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