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至年末,物价局在职人员19人,下设办公室、财务科、价格科、收费科、成本监审科、价格认证中心、价格信息中心、物价检查所、价格举报中心9个科室。2017年,以年初确立的“四定方案”为工作重点,立足物价工作职能,推进“放管服”改革,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全市加快构筑“党建新高地、法治新高地、市场新高地”作贡献。被省物价局授予“全省价格监测优秀单位”,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尊师重教先进单位”,连续4年被评为“泰安市级文明单位”。在全市经济发展考核工作中位列第六名,获得三等奖。
【价格调控】2017年,上报价格监测周报103期,旬报36期,月报24期,国家畜禽及饲料价格监测52期,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农副产品价格监测249期;上报的《白蒿初上市,价格挺高》《鸡蛋价低为哪般》《青菜价格恐将涨》等9篇分析报告被中国经济导报网、中国发展网等多个国家级网站刊用;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参保范围由12个镇街扩大到14个镇街,全市所有镇街均纳入参保范围。2017年,马铃薯保险投保亩数共计10.79万亩,保险金额约2.16亿元,保费总额共计1510.47万元,其中农户自缴302.09万元,泰安、肥城市政府各补贴保费75.52万元,省级补贴保费1057.33万元;大白菜保险投保亩数共计9.68万亩,保险金额约1.45亿元,保费总额共计1016.8万元,其中农户自缴203.36万元,泰安、肥城市政府各补贴保费50.84万元,省级补贴保费711.76万元。依托蔬菜目标价格保险试点,至年末,共引进省、市保费补贴资金4777.79万元,到位资金4015.18万元;全市菜农共获得保险赔付4951.72万元,市场价格风险有效规避,菜农基本收益得到保障,市民菜篮子得以稳定。
【价费管理】①阶梯气价改革工作全面完成。年初,经过细致缜密的前期调研,在全面掌握全市阶梯气价改革的要点和难点基础上,面向社会发布《肥城市物价局关于召开城区居民用天然气阶梯式价格改革听证会的公告(二)》;4月,召开阶梯气价听证会,形成《关于肥城市居民用天然气阶梯式价格改革意见的请示》并上报市政府审批;7月,出台《关于肥城市居民用天然气实行阶梯式价格的通知》;8月开始,物价局督促各天然气公司严格落实文件规定,确保阶梯气价执行到位。②阶梯水价改革工作全面完成。自年初开始,按计划对居民用水成本监审数据进行审核,4月份形成成本监审报告;5—6月,开展抄表入户覆盖率调查及居民每月平均用水量调查;8月,联合财政局、住建局发布《关于调整肥城市污水处理费有关问题的通知》;11月,面向全市发布《肥城市城区居民用水价格改革听证会方案(二)》;12月8日,召开“肥城市居民用水阶梯式价格改革听证会”;经市政府同意,12月18日出台《关于调整城市供水价格通知》,文件规定全市阶梯水价自2018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③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工作全面完成。年初,联合市财政局、人社局、卫计委对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进行深入研讨,及时破解存在的问题和困难;3月,正式转发泰安市《关于取消药品加成理顺部分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文件;自4月开始,协同相关单位督促县级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严格执行文件规定标准,确保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切实调整到位。④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项目。牵头开展全面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项目相关工作,出台《关于发布2017年肥城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的公告》,进一步提高涉企收费政策的透明度,规范政府收费行为;按质按量完成减行政权力事项、减证明材料、降准入门槛和“零跑腿”或“只跑一次”事项梳理、初审转报事项目录清单梳理等工作,推动全市政务环境进一步优化。
【价格服务】①支持公用事业发展。年内,先后批准肥城市中医院停车场收费标准、肥城市殡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肥城市老年大学学费标准、肥城市污水处理费标准。通过明确公用事业合理的收费标准,运用价格杠杆缓解部分单位运营困难,为公用事业发展创造可持续发展条件。②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严格按照成本监审相关规定,对惠民小区二期工程经济适用住房和肥城市居民用天然气价格、居民用水价格进行成本监审,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严格按照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要求对全市农产品进行成本调查。由于工作突出,10月,省物价局将肥城市物价局由泰安市农产品成本调查点升级为国家农产品成本调查点。③价格认定。严格按照《价格认定规定》做好涉案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2017年,共办结各类价格认定案件136件,涉案金额87.2万元,其中,行政案件78件,刑事案件58件,办结率100%。开展价格认定过程中,树立依法认定意识、严格依法开展工作,达到“价格认定行为客观公正、价格认定过程程序公正、价格认定结论实体公正”的法治要求。在认定的136件案件中,没出现一起复议案件。
【物价检查】①价格秩序维护。采用宣传与检查并重的办法,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开展价格普法宣传和价格法律法规知识培训,适时召集有关部门、单位召开禁止乱涨价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提醒告诫会。按规定对医疗机构、物业、驾校、生猪屠宰等行业收费情况进行检查,没收医疗机构多收价款61万余元;开展“春节”“五一”“十一”“中秋”等节日市场检查;深入开展涉企收费、药品价格、保健品价格、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等专项检查。年内,共出动检查人员122人次,检查城区大型超市5家,宾馆饭店25家,旅行社15家,检查其他粮油商店、肉食品经营店、农贸市场共30家,发放价格法规宣传300余份,对违法违规单位行为处罚3000元,有效维护公平的市场价格环境。②价格举报和价格咨询。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目标”,尽职尽责处理好群众反映的各类价格问题。年内,共处理各类价格举报和咨询224件,总计退款3.6万余元。及时处理价格举报和咨询,解决群众困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树立政府为民形象。(刘宾?张忠海)
物价管理
【概况】至年末,物价局在职人员19人,下设办公室、财务科、价格科、收费科、成本监审科、价格认证中心、价格信息中心、物价检查所、价格举报中心9个科室。2017年,以年初确立的“四定方案”为工作重点,立足物价工作职能,推进“放管服”改革,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全市加快构筑“党建新高地、法治新高地、市场新高地”作贡献。被省物价局授予“全省价格监测优秀单位”,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尊师重教先进单位”,连续4年被评为“泰安市级文明单位”。在全市经济发展考核工作中位列第六名,获得三等奖。
【价格调控】2017年,上报价格监测周报103期,旬报36期,月报24期,国家畜禽及饲料价格监测52期,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农副产品价格监测249期;上报的《白蒿初上市,价格挺高》《鸡蛋价低为哪般》《青菜价格恐将涨》等9篇分析报告被中国经济导报网、中国发展网等多个国家级网站刊用;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参保范围由12个镇街扩大到14个镇街,全市所有镇街均纳入参保范围。2017年,马铃薯保险投保亩数共计10.79万亩,保险金额约2.16亿元,保费总额共计1510.47万元,其中农户自缴302.09万元,泰安、肥城市政府各补贴保费75.52万元,省级补贴保费1057.33万元;大白菜保险投保亩数共计9.68万亩,保险金额约1.45亿元,保费总额共计1016.8万元,其中农户自缴203.36万元,泰安、肥城市政府各补贴保费50.84万元,省级补贴保费711.76万元。依托蔬菜目标价格保险试点,至年末,共引进省、市保费补贴资金4777.79万元,到位资金4015.18万元;全市菜农共获得保险赔付4951.72万元,市场价格风险有效规避,菜农基本收益得到保障,市民菜篮子得以稳定。
【价费管理】①阶梯气价改革工作全面完成。年初,经过细致缜密的前期调研,在全面掌握全市阶梯气价改革的要点和难点基础上,面向社会发布《肥城市物价局关于召开城区居民用天然气阶梯式价格改革听证会的公告(二)》;4月,召开阶梯气价听证会,形成《关于肥城市居民用天然气阶梯式价格改革意见的请示》并上报市政府审批;7月,出台《关于肥城市居民用天然气实行阶梯式价格的通知》;8月开始,物价局督促各天然气公司严格落实文件规定,确保阶梯气价执行到位。②阶梯水价改革工作全面完成。自年初开始,按计划对居民用水成本监审数据进行审核,4月份形成成本监审报告;5—6月,开展抄表入户覆盖率调查及居民每月平均用水量调查;8月,联合财政局、住建局发布《关于调整肥城市污水处理费有关问题的通知》;11月,面向全市发布《肥城市城区居民用水价格改革听证会方案(二)》;12月8日,召开“肥城市居民用水阶梯式价格改革听证会”;经市政府同意,12月18日出台《关于调整城市供水价格通知》,文件规定全市阶梯水价自2018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③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工作全面完成。年初,联合市财政局、人社局、卫计委对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进行深入研讨,及时破解存在的问题和困难;3月,正式转发泰安市《关于取消药品加成理顺部分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文件;自4月开始,协同相关单位督促县级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严格执行文件规定标准,确保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切实调整到位。④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项目。牵头开展全面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项目相关工作,出台《关于发布2017年肥城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的公告》,进一步提高涉企收费政策的透明度,规范政府收费行为;按质按量完成减行政权力事项、减证明材料、降准入门槛和“零跑腿”或“只跑一次”事项梳理、初审转报事项目录清单梳理等工作,推动全市政务环境进一步优化。
【价格服务】①支持公用事业发展。年内,先后批准肥城市中医院停车场收费标准、肥城市殡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肥城市老年大学学费标准、肥城市污水处理费标准。通过明确公用事业合理的收费标准,运用价格杠杆缓解部分单位运营困难,为公用事业发展创造可持续发展条件。②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严格按照成本监审相关规定,对惠民小区二期工程经济适用住房和肥城市居民用天然气价格、居民用水价格进行成本监审,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严格按照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要求对全市农产品进行成本调查。由于工作突出,10月,省物价局将肥城市物价局由泰安市农产品成本调查点升级为国家农产品成本调查点。③价格认定。严格按照《价格认定规定》做好涉案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2017年,共办结各类价格认定案件136件,涉案金额87.2万元,其中,行政案件78件,刑事案件58件,办结率100%。开展价格认定过程中,树立依法认定意识、严格依法开展工作,达到“价格认定行为客观公正、价格认定过程程序公正、价格认定结论实体公正”的法治要求。在认定的136件案件中,没出现一起复议案件。
【物价检查】①价格秩序维护。采用宣传与检查并重的办法,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开展价格普法宣传和价格法律法规知识培训,适时召集有关部门、单位召开禁止乱涨价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提醒告诫会。按规定对医疗机构、物业、驾校、生猪屠宰等行业收费情况进行检查,没收医疗机构多收价款61万余元;开展“春节”“五一”“十一”“中秋”等节日市场检查;深入开展涉企收费、药品价格、保健品价格、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等专项检查。年内,共出动检查人员122人次,检查城区大型超市5家,宾馆饭店25家,旅行社15家,检查其他粮油商店、肉食品经营店、农贸市场共30家,发放价格法规宣传300余份,对违法违规单位行为处罚3000元,有效维护公平的市场价格环境。②价格举报和价格咨询。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目标”,尽职尽责处理好群众反映的各类价格问题。年内,共处理各类价格举报和咨询224件,总计退款3.6万余元。及时处理价格举报和咨询,解决群众困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树立政府为民形象。(刘宾?张忠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