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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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至年末,市检察院内设科、局、处、室、派驻检察室24个。在职检察干警115人。其中检察员72人,书记员12人,法警8人,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6人,事业人员6人,工勤人员11人。年内,市检察院围绕市委关于“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壮大区域发展实力”的决策部署,不断完善服务措施,丰富服务内容。开展“检察官联系重大项目”活动,对全市9个重大在建项目开展专项预防,保障项目建设廉洁高效推进。主动研究经济犯罪的新特点、新规律,依法惩治传销、洗钱、网络犯罪,批捕、起诉16人。全力维护金融秩序稳定,严厉打击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批捕、起诉34人,涉及金额5000万元。维护民生权益,严惩危害食品安全、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犯罪25人,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参与全市“蓝天”“绿地”“碧水”工程,开展专项监督,从快批捕、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围绕脱贫攻坚进行精准监督,严肃查处惠农补贴领域职务犯罪7人。服务企业发展开展“整治治安突出问题,优化企业发展环境”专项行动,严惩破坏企业生产经营违法犯罪,批捕起诉强迫交易、非法经营犯罪2人。与21家单位开通检企服务绿色通道,开展法制共建活动,帮助解决涉法涉诉问题,促进企业依法经营。围绕依法治国新部署,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取得新成效。开展“三项建设”(司法规范化、检察信息化和基层基础建设),提升检察工作综合实力。从严治检,队伍建设取得新成绩,全院先后有9个集体和个人获省以上表彰奖励,4个部门和个人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连续保持“省级文明单位”称号。控告申诉接待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命名为“第九届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派驻看守所检察室被高检院评为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李思然所办案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2017年度基层检察院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优秀案件”。苑森森在第七届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中,获得“全省优秀公诉人”荣誉称号。

【侦查监督检察】推进平安肥城建设,依法履行审查批捕职能。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案件120件151人,经审查批捕91件105人(其中追捕4件4人),不批准逮捕34件44人。办理提请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案件3件,监督公安机关撤回案件1件1人,向公安机关发出《不批准逮捕理由说明书》30份,《不批准逮捕案件补充侦查提纲》8份,《逮捕案件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26份。向公安机关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12份,无捕后不诉、判无罪案件。

【诉讼监督检察】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的各类刑事案件488件648人,经审查提起公诉401件600人。作不起诉案件2件3人,已起诉案件中法院判决373件566人。有罪判决率100%,纠正侦查机关违法案件5件,无超期羁押情况,无因办理案件处理不当而引发申诉上访情况。加大诉讼监督力度,维护司法公正。提出抗诉案件3件10人,追诉漏犯19人3个单位。指导检察室办理轻微刑事案件60件。

【反贪污贿赂检察】年内共立查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19件19人,其中受贿案件3件3人,贪污案件8件8人,挪用公款案件5件5人,单位受贿案件2件2人,行贿案件1件1人。在19名犯罪嫌疑中,有处级干部1人,科级干部9人,一般干部9人。

【反渎职侵权检察】共立查渎职侵权案件5件7人。其中玩忽职守案件1件3人,徇私舞弊案4件4人。所办案件均已侦查终结并移送起诉,均为大要案件,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80万元。

【刑事执行检察】2017年,共进行收押、释放检察1216人次,谈话教育322人次。向看守所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0份,发放检察官约见卡615张,妥善解决在押人员诉求104起,发放《羁押必要性审查权利告知书》99份,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8件18人。该科办理审查批捕案件5件5人,办理审查起诉案件5件8人。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开展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监督立案169件169人,罚金总额700余万元,责令退赔损失1482万元。

【民事行政检察】全年共办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49件。其中提请抗诉案件2件,再审检察建议2件,执行监督案件12件,收到回复10件,不支持监督申请1件;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的监督案件3件;收到回复2件,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案件28件(其中包括公益诉讼前程序6件),收到回复26件;案件终结审查2件。

【控告申诉检察】共受理来信23件,接待群众来访244件343人,其中初访175件260人,重复访69件83人。集体访5件27人,其中初核案件4件,司法救助案件1件。刑事申诉案件1件,受理民事监督案件17件,开展视频接访20件24人,下访巡访21次,对有信访风险的案件做出预警10件。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工作向纵深发展。先后开展警示宣传教育55场次,受教育人数2000人。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7600次,把好工程建设廉洁准入关,撰写案例分析报告3篇,发出检察建议3份。

【未成年人刑事检察】2014年5月增设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但并未全面开展工作。2017年7月,市检察院根据上级院的要求,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实现部门独立工作。年内,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9件14人。其中未成年人犯罪案件5件5人,未成年被害人案件4件4人,已提起公诉7件11人,不起诉1件1人,建议公安机关撤回1件2人。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案件3件3人,均为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份。

【检察技术工作】共办理法医技术性证据审查案件2件,解释、解答法医学、医学专业问题100次;办案医疗保障协作机制,为10名犯罪嫌疑人提供医疗保障。为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22件22人,进行手机数据恢复8部,电脑硬盘、U盘数据恢复分析16次,文件检验鉴定1次。

【检察队伍建设】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重效率、做表率、勇担当”主题实践活动。开展“三会一课”,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14次,检察长为全院干警上党课4次,召开12次支部委员会、5次党员大会,每个党小组每月至少召开1次党小组会。按照省院建设“六型”(忠诚型、服务型、公信型、创新型、智慧型、学习型)基层检察院的要求,制定“以‘学习型’检察院创建为引领,打造高素质检察队伍”的品牌创建规划。坚持“实战、实用、实效”原则,构建与队伍专业化相适应的“战训一体”教育培训模式,先后举办检察官讲堂9期,开展专题班学习6期,组织干警岗位练兵30期,累计培训140人次。完善绩效考核激励办法,推进检察人才的递进式选拔培养,4人入选省级业务人才库。丰富活动形式,结合“书香机关·悦月读”等活动,组织干警撰写学习心得、阅读体会210篇,制作原创微文70篇,其中4篇被山东省院微信转发,10篇被泰安市院微信转发。完成机构编制上划到省级统一管理,稳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遴选出员额检察官37名,检察辅助人员42名,司法行政人员15名,全面完成检察人员分类定岗工作。实行精细化管理,推荐优秀干警20名,其中3人被市委市政府记三等功,17人荣获嘉奖。新招录公务员6人,4人退休。全面贯彻从严治党要求,先后开展各项督察36次,查摆问题11项,制定整改措施35条,作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老干部工作取得新成绩,老干部活动室被老干部局评为全市离退休干部活动示范点,党支部被中共肥城市委离退休干部工作委员会评为全市优秀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开展爱心助养和慈善月捐款活动,累计捐款18700元。

【派驻基层检察室】年内,5个派驻检察室共移交自侦部门犯罪线索6起,协助办理职务犯罪案件5件,办理轻微刑事案件起诉60件。加大对基层执法司法活动的监督力度,强化对“两所一庭”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发现并纠正违法行为28件。对各辖区司法所社区矫正人员档案进行检查,查阅档案501件,约谈社区被矫正人员531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活动,走访196个村356户家庭,了解贫困村扶贫项目和扶贫资金拨付进展情况,及时监督扶贫资金的安全使用。安驾庄派驻检察室获得全省优秀检察室荣誉称号,5个派驻检察室继续保持全省“一级规范化检察室”的荣誉称号。

【办公室工作】强化工作职能,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先后撰写各类文字材料36篇40余万字。编发各类工作信息87条,《检察情况反映》14期,做好各类通知、文件传达工作,接收、转办各类会务通知83件,转办上级院及市委文件并抓好落实52件,编发理论研究文章35篇,自办刊物《检察理论与实践》7期,编发《肥城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我市企业欠缴社会保险费情况的报告》,受到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等主要领导的批示并给予充分的肯定。为“第九届全省检察理论研究年会”等研讨活动征集论文21篇。筹办全院及部门各类会务接待74次。

【行政装备工作】重点完成各项编制预算和增收节支工作;落实“十三五”科技强检规划纲要,新增各类科技装备执法记录仪、便携式打印机等,总价值36.27万元;投资12万元建成“一站式检察服务大厅”,4月投入使用;8月投资4万元,建设完成“检视通”工程;10月“检察建议工作室”完成调试,实现检察建议工作场所固定化、送达程序化、社会公开化。

【警务工作】共参与案件31起,出警256人次。其中看管犯罪嫌疑人202人次,押解犯罪嫌疑人18人,出警18人。参与搜查8次,出警16人,长途押解2次,成功追逃犯罪嫌疑人1人。

【检察信息化建设】重点做好视频会议系统、涉密网、非涉密网、机房网络系统以及298台办公电脑的日常运行维护工作,完善硬件建设,协调泰安电信公司,做好屏蔽机房测评工作,加强网络安全建设,有效防止“永恒之蓝”等病毒的侵害。部署完成全省检察机关检视通云服务平台建设。

【案管中心工作】坚持把案件质量作为“生命线”,突出抓好评查工作,健全完善常态化评查、责任倒查等长效机制,共评查案件200件,发现问题9个,制定整改措施11条。共录入各类案件信息676条,接收各类法律文书331份,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2500条,公开法律文书1285份,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142人次。(张有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