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和工资宏观管理】督促各类用人单位签订集体劳动合同491份,完成劳动合同签订备案3.5万人、劳动合同解除备案2.03万人,劳动合同签订备案率达99.5%。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64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6.4元。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以2016年全市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0188元为基数,工资增长基准线为7.5%,上线为12%,下线为3%。劳动工资宏观管理咨询服务工作中所有咨询服务事项准确率、办结率、回复率、满意率均为100%。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推行仲裁社会监督员制度,在全市骨干企业和镇街区聘请第二批仲裁社会监督员共20名,典型案例邀请社会监督员参与庭审旁听和案件处理,监督仲裁工作,帮助企业规范管理,减少和预防争议发生。全年立案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202件,涉及职工202人,案件数连续三年突破200件。坚持调解为主,调裁结合,案件按期结案率100%,其中调解及其他形式结案98件,调解率达到51%,劳资矛盾得到及时有效化解。督促各类用人单位(含机关事业单位)建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共554家,其中山东鲁泰建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被省人社厅、省工商联表彰为全省第三批“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示范单位”。
【劳动监察】组织开展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涉及用人单位569户,职工7.9万余人。督促用人单位新增参保1286人,补缴社会保险费820万元,补签劳动合同2320份。落实巡查制度,化解劳资矛盾,全年共巡查用人单位712户(次),涉及劳动者6272人(次),追发工资951万余元,督促缴纳社会保险2.02万余人,涉及金额1282万余元。建立维权绿色通道,简化受理立案程序,确保快速处置、及时化解。共受理并立案处理投诉举报违法案件105件,结案105件,结案率100%。办理民生服务热线转办问题97件,接待来人来访咨询740人(次),受理信访案件9件(起),均按时调查处理,及时予以答复。通过申请法院强制执行,5家公司为17名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并补缴社会保险费近70万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划拨欠缴社会保险费工作,成功划拨5个用人单位,涉及金额近40万元,维护广大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险权益,加强社会保险费清欠管理。开展各项专项检查,以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为落脚点,解决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和重点行业存在的违法问题,共检查各类用人单位233户(次),涉及职工2.9万人,走访农民工500余人(次),保证重要时期的社会稳定。落实普法规划,开展法制宣传月、安全生产宣传月及劳动保障政策上街集中宣传等活动。(董克寒 周强 左传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