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法治】成立卫生计生执法大队,办公地点设在市卫计局机关。印发《肥城市卫生计生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肥城市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培训规划(2016—2020)》等文件。聘请市纪委、法院、检察院、法制局及泰安市卫生局的领导专家进行授课。利用“宪法宣传日”、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宣传日(周)等,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宣传。组织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及各厂企民营医疗机构、村卫生室人员法律法规培训,累计培训4000余人次,发放各类选材材料6万余份,宣传版面1000多个。(路洲 梁凯)
【卫生监督】①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测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水质118处,监测覆盖率89.5%;其中国家委托采集出厂水36份,末梢水34份。丰水期的35份农村水合格33份,合格率为94.3%,其中18份出厂水合格17份,合格率94.4%,末梢水17份合格16份,合格率94.1%,6份城市水合格率为50%;枯水期的35份农村水合格21份,合格率60%,其中18份出厂水合格11份,合格率61.1%,末梢水17份合格10份,合格率58.8%,6份城市水合格率100%。20个省监测点的40份末梢水,其中枯水期20份水样合格18份,合格率90%,丰水期20份水样合格17份,合格率85%。水利局委托监测农村饮用水100份,合格60份,合格率60%。根据检测结果分析,肥城市农村集中式饮水安全工程水质不合格的项目主要为硝酸盐氮、总大肠菌群、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②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完善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发放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公示牌1112份,发放明白纸5000余份,规章制度及卫生标准2300余份。针对“三小”单位制订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加强公共场所违法案件办理,处理案件18起,罚款23500元。③学校卫生监督。督导学校全面落实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晨检制度,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开设健康教育课。加强对学校教学环境采光、照明、噪声、课桌椅和饮用水的监督检测。④放射卫生监督。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与放射卫生监督工作的通知》,对肥城市2家职业性健康检查机构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开展放射卫生监督专项整治活动及放射工作人员防护知识培训。⑤医疗市场监管及传染病监督工作。4月1日—8月12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期间,每天持续不断地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宣传。出动工作人员460余人次,拆除虚假医疗广告、涉嫌违法行医牌匾103块,拆除宣传医疗行为灯箱32只,关停有宣传疾病治疗内容的电子屏40余块。查处无证行医案件24起,医疗机构违法行政处罚27起,其中移交公安机关1起,查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案件1起,共收缴罚没款18.5万元;没收非法收入5462元。(路洲 梁凯)
卫生法治与监督
【卫生法治】成立卫生计生执法大队,办公地点设在市卫计局机关。印发《肥城市卫生计生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肥城市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培训规划(2016—2020)》等文件。聘请市纪委、法院、检察院、法制局及泰安市卫生局的领导专家进行授课。利用“宪法宣传日”、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宣传日(周)等,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宣传。组织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及各厂企民营医疗机构、村卫生室人员法律法规培训,累计培训4000余人次,发放各类选材材料6万余份,宣传版面1000多个。(路洲 梁凯)
【卫生监督】①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测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水质118处,监测覆盖率89.5%;其中国家委托采集出厂水36份,末梢水34份。丰水期的35份农村水合格33份,合格率为94.3%,其中18份出厂水合格17份,合格率94.4%,末梢水17份合格16份,合格率94.1%,6份城市水合格率为50%;枯水期的35份农村水合格21份,合格率60%,其中18份出厂水合格11份,合格率61.1%,末梢水17份合格10份,合格率58.8%,6份城市水合格率100%。20个省监测点的40份末梢水,其中枯水期20份水样合格18份,合格率90%,丰水期20份水样合格17份,合格率85%。水利局委托监测农村饮用水100份,合格60份,合格率60%。根据检测结果分析,肥城市农村集中式饮水安全工程水质不合格的项目主要为硝酸盐氮、总大肠菌群、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②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完善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发放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公示牌1112份,发放明白纸5000余份,规章制度及卫生标准2300余份。针对“三小”单位制订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加强公共场所违法案件办理,处理案件18起,罚款23500元。③学校卫生监督。督导学校全面落实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晨检制度,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开设健康教育课。加强对学校教学环境采光、照明、噪声、课桌椅和饮用水的监督检测。④放射卫生监督。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与放射卫生监督工作的通知》,对肥城市2家职业性健康检查机构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开展放射卫生监督专项整治活动及放射工作人员防护知识培训。⑤医疗市场监管及传染病监督工作。4月1日—8月12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期间,每天持续不断地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宣传。出动工作人员460余人次,拆除虚假医疗广告、涉嫌违法行医牌匾103块,拆除宣传医疗行为灯箱32只,关停有宣传疾病治疗内容的电子屏40余块。查处无证行医案件24起,医疗机构违法行政处罚27起,其中移交公安机关1起,查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案件1起,共收缴罚没款18.5万元;没收非法收入5462元。(路洲 梁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