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至年末,市环保局内设人秘科、环境管理科、污控科、法宣科、应急科、信访科、机动车尾气监控中心7个职能科室,下属市环境监察大队、市环境监测站、市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办公室3个事业单位。全局在职干部职工69人,其中行政15人,事业54人。2017年,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以迎接省、中央环保督察为契机,全力推进环保突出问题整改攻坚,全面落实大气、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点解决一大批突出环境问题,环保整体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全市环境质量得到显著改善。
【环境质量改善】①空气环境质量。肥城市城区空气自动监测站共2个,主要开展SO2、NO2、PM10、PM2.5、臭氧和CO六个空气污染因子监测,共取得监测数据10.5万个,前四项监测指标年均值分别为SO2为0.032毫克/立方米、NO2为0.033毫克/立方米、PM10为0.103毫克/立方米、PM2.5为0.054毫克/立方米;年均值同比下降为8.6%、13.2%、12.0%和18.2%;从监测情况分析看,二级以上良好天数SO2为365天、NO2为365天、PM10为321天、PM2.5为295天;综合分析为292天,同比增加23天,优良比例为80.0%,同比增加6.5%,超标项目以PM2.5和PM10为主。②大气降水、降尘监测。做到逢雨雪必测,2017年未发现酸雨现象。③环境水体。每月对康汇河、大汶河9个断面的水质至少监测一次,对康汇河出境断面陈屯桥的水质每月监测3次以上,陈屯桥的COD监测平均值为36毫克/升,同比下降2.7%,超过地表水IV类水质标准(30毫克/升)0.2倍;氨氮监测平均值为2.50毫克/升,同比下降32.1%,超过标准0.67倍。大汶河各控制断面的水质监测指标COD和氨氮均符合地表水IV类水质标准。④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对肥城市王瓜店镇邓李付村进行环境质量监测,包括地表水、地下水、环境空气和土壤,共采集土壤样品5个,从监测情况看,地下水、环境空气和土壤均符合相应的国家环境标准。
【大气污染防治】围绕大气污染“十大行动”计划,狠抓大气污染治理。制定实施《肥城市<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实施细则》,与各部门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制定实施《2017—2018年秋冬季城区空气质量改善方案》。对钢铁、焦化、水泥、火电、燃煤锅炉等重点行业企业提标治理;完成砖瓦窑、石灰窑专项整治,关停拆除13家砖瓦窑、19家石灰窑。完成30家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完成14台燃煤机组、8台1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等。关停矿山4家,拆除非法洗砂点27处、非法石料加工点5处,过期矿山生产设施1处;督促山石矿山企业停产整治。对城区250余家餐饮门店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对全市7个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基坑土石方工程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和在线监测系统,核销6辆不符合条件的渣土运输车辆,三家运输企业83辆渣土车完成密闭化及GPS系统的安装。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落实应急响应,全年启动蓝色预警3次、黄色预警2次、橙色预警3次。健全完善秸秆收储加工网络,坚持全年全面抓禁烧,禁烧结果逐年好转。
【水污染防治】①地表水污染防治。督促康龙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进度,2017年12月底进水调试。开展小型污水处理设施运转情况调查,推动沿河镇街污水管网建设。②饮用水源保护。完成《城区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的编制和省级评审工作。编制完成《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完成省级贫困村和26个省定贫困村水源井保护任务。③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编制完成《肥城市2017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完成26个建制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对全市限养区、适养区708家畜禽养殖场(户)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完成十方生物能源公司畜禽污染物治理与综合利用试点项目建设。
【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攻坚行动】制定《肥城市突出环保问题整改攻坚方案》,成立由市委书记、市长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采取大班子领导包保镇街,一天一调度一通报的措施推进整改攻坚。截至2017年末,共关闭搬迁禁养区畜禽养殖场(户)449家。清理取缔“散乱污”企业308家,整改提升227家,淘汰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333台。60家加油站完成双层罐改造工作。
【中央及省环保督察】2017年3月23日—4月11日,迎接省环保督察。督察期间,共办理省环保督察组转办案件17件,对督察反馈意见中涉及肥城市的27个问题逐一分解到责任单位,强力整改。截至2017年末,26个问题已整改到位。2017年8月10日—9月10日,迎接中央环保督察。督察期间,共向督察组报送资料8批,对31个转办信访件全部第一时间查办、第一时间整改、第一时间公开,全部按期办结,对10个案件落实后续整改。督察期间累计约谈企业和机关、镇街工作人员47人,问责21人。
【环境安全保障】精简审批事项,将登记表项目由审批制改为网上备案;精简前置审批,不再将行业预审、水土保持方案等审批行为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开辟畜禽养殖场(小区)环评审批快速通道,取消竣工环保验收。坚持源头严防,2017年,共审批建设项目95个,组织验收建设项目111个,自主验收项目3个。强化应急监管,对水泥炉窑、金属表面处理和火力发电行业10家企业开展重金属污染排放源基础调查,对69家企业开展一般固废、危废、医疗废物及污泥企业信息系统调查申报;对电子废物、废轮胎、废塑料、废旧衣物、废家电拆解再生利用企业和行业集散地开展排查,开展涉汞行业调查。对23家涉危企业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18家企业达标,5家企业基本达标,达标率93.5%。督促85家企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
【环境执法规范化建设】2017年,持续开展现场监察,开展3次环保专项行动,共出动1490余人(次),检查企业590余家(次),累计下达整改通知63份,利用移动执法工具填写现场监察记录,上传执法文书598件。足额收缴排污收费,全年征收入库2073万元。严厉打击环境违法,全年行政处罚162件,处罚金额849万元,实际收缴罚款703万元。开展监督检察专项行动,办理检察建议2份,查处涉嫌环境犯罪违法企业1家。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2起,拘留1人。查封企业4家,对1家企业实施停产治理。妥善处置群众诉求,全年共受理各类信访事项732件,受理率100%,按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年均92.31%,肥城市连心办考核成绩88.26分,位居执法部门第二名。
【环境监测】对康汇河、大汶河9个断面、15个街镇区的地表水出境断面水质按月监测,对康汇河出境断面陈屯桥的水质每月监测3次以上;每季度对全市国控、省控污染源监测一次,对市控污染源每半年监测一次;每季度对城区的3眼自来水水井监测一次,对14个街镇的集中式供水水井水质每半年监测一次;2个空气自动站全年运行24小时连续监测,共取得监测数据10.6万个;1个固定降雨测点,逢雨雪必测。环境质量监测为行政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监督监测为执法监管提供有力证据。
【环保宣传教育】开展“六五”环境日宣传活动,强化环境宣传教育。开展绿色创建,潮泉镇柳沟村创成省级生态村、康汇污水处理厂创成泰安市级环境教育基地;开展省市环保小卫士评选活动和水课堂活动。开展环境信用评价工作,46家重点企业完成环境信息公开,对违法企业一律上网公开、纳入信用评价,全年对105家企业予以黄标警示,对4家企业予以红标警示。完成全市46家重点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
【廉政建设】开展“重效率、勇担当、做表率”活动,持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定《廉政谈心谈话制度》,层层开展廉政谈话提醒告诫,做到防微杜渐。制定《党风廉政建设风险点防控意见》,成立污染治理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排污费征收、建设项目审批验收、财务管理四个监督审议工作组,定期召开监督审议会议,促进用权透明。严格落实民主决策。制定《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制度》,对于年度财务预决算、固定资产管理及大额经费开支事项、环保治理资金使用、重要建设项目审批、人员调整以及干部职务任免等重大事项,全部由党组集体研究,避免随意决策,实现科学用权。从严落实“八项规定”,强化接待、公车、差旅费监管,使“八项规定”贯彻落实到每个人每件事。(徐复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