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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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2年12月,市司法局由市政府大院搬迁至肥城市龙山西路4号办公。至2015年末,内设基层科、社区矫正科、律师公证管理科、法制宣传科(市普法办)、法规教育科、秘书科(分设办公室、研究室)、政治处等职能科室7个,以及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司法行政服务中心等工作机构,下辖14个基层司法所,管理服务全市10个律师事务所、17个基层法律服务所及泰安正合司法鉴定所。2012—2015年,围绕“平安肥城、法治肥城”建设,发挥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治宣传、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等职能作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2013年,肥城市被评为全国法治创建工作先进市、全省“六五”普法工作中期先进市;市司法局被省司法厅表彰为“六五”普法工作先进单位,荣立省司法行政系统集体二等功,多次荣立泰安市司法行政系统集体三等功,被肥城市委、市政府评为科学发展优秀单位。2014年,被肥城市委、市政府评为科学发展先进单位;市司法行政服务中心被命名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政风警风行风建设示范窗口;市法律援助中心被评为泰安市规范化法律援助中心、泰安市法律援助先进集体;市公证处被评为全省十佳公证处;老城街道调委会被评为山东省优秀调委会,汶阳镇被评为山东省“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

【普法宣传】 按照肥城市“六五”普法规划和2011—2015依法治市规划目标任务,全面推进法治肥城创建工作。以学习宣传宪法和基本法律为重点,开展1月份送法下乡、4月份法制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和“菜单式”法律讲座等多种形式的普法活动。深化“法律六进”(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普法宣讲团每年定期到各中小学校开展巡回法治讲座,加强农村法治宣传员和家庭“法律明白人”培训力度。2012年,成立“律师面对面社区法律服务”工作站,2015年,在8个社区建立“律师会客室”;每年组织法律顾问开展企业“法律体检”;把法律知识纳入机关单位学习计划,每年定期举办1次普法考试。全市报纸杂志、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媒体成为重要的法治文化阵地;组织开展“法律进社区,美丽乡村行”“法治春天文艺汇演”“法治书画作品创作展览”“法律走进桃花源”等普法活动。2015年,深入开展农村普法服务“六个一”活动,夯实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基础。建设法治宣传队伍,普法讲师团有律师及普法骨干40余名,有法治副校长90余名,基层法治宣传员600余名。法治肥城创建成果显著,全市累计投入普法经费90余万元,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万余份,发放自编各类法律知识手册3万余册,开展现场法律宣传咨询活动1120余场。孙庄村、前兴隆村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全市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达到9个;泰安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达到98个;2015年,评选肥城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214个。

【人民调解】 2012—2015年,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创新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维护社会稳定。深化“五级四化一确认”人民调解工作模式,纵向加强市、镇、村、小组、家族五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横向加强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先后设立法庭调解室、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中心等专业化调解组织。四年间,累计建立市、镇调解中心15个,村(居)调委会605个,村民调解小组2428个,家族调解小组3035个,人民调解员达到1万余名。加强调解队伍建设,建立人民调解员选任机制,推行持证上岗,加强教育培训。2012年起,连续实施“万名人民调解员大培训工程”,每年举办2期人民调解员骨干培训班,分级分批开展2轮村级人民调解员集训。仪阳司法所创新建立人民调解“以案定补”激励机制,激发基层人民调解员工作积极性,成为泰安市人民调解工作推广经验。健全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机制,严格落实市一月一次、街镇半月一次、村居一周一次、小组和家族及行业性调解组织即时排查工作制度。完善矛盾纠纷联动调处机制,加强与涉法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效衔接。市综治办、法院、公安局、司法局等七个部门制定出台《关于建立非诉讼调解司法确认机制的实施意见》,增强人民调解协议权威性。

【社区矫正】 2012年6月,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正式实施,为司法行政部门新职能。2012—2015年,社区矫正工作在制度体系建设、信息化应用、规范化管理、监管安全稳定、判前社会调查等多个方面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①组织机构和工作体系逐步健全。成立全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理顺社区矫正机构编制,市司法局设立社区矫正管理办公室,明确司法所工作职责,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具体执行。②各项管理制度逐步规范。严格落实“日定位、周通话、月报告、季评议、年考评、出入宣告”工作机制,创新提出“三规范一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模式。2013年,与市检察院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对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进行执法检查。2014年,开展“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提升年”活动,重点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2015年,建立社区矫正远程监控指挥平台,与14个所联网,实现监控督察、信息管理、24小时GPS手机定位等功能。③教育帮扶成效逐步提高。开展社区矫正人员的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工作,帮助社区矫正人员转化思想、消除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进其顺利融入社会,成效明显。按照“前期延伸对接、中期分类帮扶、后期分级管理”的工作思路,推进安置帮教关口前移。

【法律服务】 至2015年末,全市律师事务所达到10个,其中新增山东德然律师事务所、山东桃都律师事务所、山东秉真律师事务所、山东名硕律师事务所、山东平云律师事务所5个律师所;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有17个,其中城区法律服务所4个。2012—2015年,全市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主动介入招商引资、新农村建设、工业园区建设、重大工程项目等领域,成为全市法律服务业的主体力量。加强法律服务行业监管,每年组织开展“法律服务大回访、司法为民万户行”专项活动和法律服务行业职业道德规范集中教育活动。推进基层法律服务行业自律组织建设,2014年完成基层法律工作者协会换届选举,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完善违规惩戒机制。

【法律援助】 实施法律援助便民惠民工程,推行法律援助“点援制”,设立“法律援助律师服务超市”,建立执业律师个人信息库,坚持应援尽援,不断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数量和质量逐年提升。2012—2015年,审批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714件,累计接待群众来电、来访等各类咨询6万余人次。开辟群众维权“绿色通道”,重点向农村务工人员、下岗职工、经济困难者、城乡低保对象等弱势群体延伸法律援助服务。加强市、镇、村三级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和行业部门援助联络站点建设,法律援助不断向基层延伸。至2015年,在妇联、老龄委、残联以及看守所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打造覆盖全市的“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

【公证事业】 2012—2015年,市公证处向城中村改造拆迁、劳务输出、政府招投标等领域拓展公证服务,健全管理制度,规范办证流程,提升服务质量。至2015年,累计办理各类公证事项18595件,其中民事11763件,经济1395件,涉外5334件,涉港澳台103件。先后被评为全省十佳公证处,泰安市优秀公证处,肥城市平安建设先进单位、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单位,荣立全省集体二等功;徐林被评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记二等功,高峰被评为泰安市优秀公证员。

【基础建设】 2012年11月,新办公楼竣工使用,司法行政工作基础条件得到极大改善。提升便民服务水平,在建设司法行政服务中心的基础上,升级打造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2015年,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重点,加大对司法所设施装备建设投入力度,12个司法所达到省级规范化标准。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从司法局到司法所的司法行政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四年间,通过开设“司法大课堂”、举办各种知识讲座等形式,不断提升司法行政队伍专业知识、法律应用、管理技能、规范执法等方面的素质。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创新实施党建“双抓双提升”工程。(王予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