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2015年末,市人民法院内设办公室、政治处(含组织人事科、教育培训课)、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含执行局办公室、执行一庭、执行二庭、执行三庭)、研究室(审判管理办公室)、技术室(司法鉴定中心)、法警大队、行政装备管理科、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和新城法庭、王瓜店法庭、石横法庭、安驾庄法庭、边院法庭5个派出法庭,共有干警140名。2012—2015年,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着力提升案件质量,推进阳光司法、涉诉信访、信息化建设、法院管理、队伍建设、文化建设等重点工作发展,共受理各类案件28916件,审结28322件,结案率为97.2%。开展审判管理、队伍管理和司法政务管理三项管理,增强科学发展内动力。坚持主动公开、全程公开、全面公开,深入推进审判流程、裁判文书和执行信息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不断扩大公开范围,拓宽公开渠道,努力把深化司法公开变成人民法院和人民群众双向互动的过程,全面提高法院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能力和水平,维护公平正义,促进和谐发展,保障民生权益。先后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省高院集体一等功等荣誉,19名干警获得省级以上荣誉表彰。
【刑事审判】 落实平安肥城建设部署,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推进量刑规范化。依法严惩暴力性、侵财性犯罪以及首犯、主犯、惯犯、累犯案件,震慑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对于轻微犯罪以及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未成年人犯罪、过失犯罪等采取宽松的刑事政策,使其改过自新,重新回归社会。2012—2015年,共审结刑事案件1887件,判处罪犯2197人,其中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41人,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201人,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等刑罚1827人,单处罚金64人,免于刑事处罚64人。加强对判处缓管免予刑罚人员的集中帮教,共8次集中帮教2400余人,被帮教的人员无一重新犯罪。加强未成年人保护,通过深入校园授课、邀请师生走进法院、办好《桃都少年审判报》和网上“爱心信箱”等方式,打造多元有效的未成年人保护平台。共组织送法43次,4名干警被聘任为法制副校长,邀请400余名师生参观法院、旁听庭审,免费向中小学校发放《桃都少年审判报》3万余份。
【民事审判】 把民事审判作为服务保障民生的平台,加强对涉民生案件审理,妥善审理劳动争议、工伤保险等案件,平等保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和谐劳资关系建立;妥善审理相邻关系、损害赔偿等案件,以公正审判倡导睦邻友好的社会风尚;妥善审理农资及农产品买卖、农村土地承包转包、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等涉“三农”案件,依法保护农民合法权益。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将能够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全部适用简易程序,民商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保持在70%以上。2012—2015年,共审结民事案件15136件。
【商事审判】 制定《关于为“推进改革创新、加快转型升级、全面开启中国桃都美好肥城建设新征程”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实施意见》《关于为加快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服务经济发展。妥善审理买卖、加工承揽、建设工程类合同纠纷案件,维护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依法审理金融借款、融资租赁、票据等金融纠纷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加强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理,依法规范和引导民间资本健康运行。妥善审理商品房买卖、房屋租赁等房地产纠纷案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为招商引资、城市建设、旧村改造等项目建设清障解难,提供法律咨询,强化诉前调解,推动相关纠纷依法有序解决。四年间,共审结商事案件4755件。
【行政审判】 2012—2015年,共审结行政案件398件。坚持行政审判主动融入法治建设全局,强化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推行联席会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制度,主动邀请行政执法人员旁听案件庭审,走进行政机关授课40余次,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完善“三段协调”解决机制,在诉前、诉讼、执行三个阶段通过协调方式解决行政争议,使行政相对人与行政机关相互理解、和谐共赢。树立大局意识,支持依法行政,通过非诉手段妥善化解城市建设、计划生育、自然资源等方面行政争议案件361件。
【执行工作】 建立执行指挥中心,完善执行查控等软硬件系统建设应用,实现网络在线查询、冻结、扣划全国20余家商业银行的被执行人账户,提升执行效率。开展春节、中秋集中执行和涉金融、民生案件专项执行等活动,加强拘留、罚款、移送公安机关等强制措施运用。完善执行联动机制,联合市综治办出台《执行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则》,加强与公安、国土、房管、车辆等管理部门及各镇街的协作配合,形成各部门配合执行的整体合力。实行执行曝光、执行征信告知、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和执行救助等制度,一批疑难复杂案件得到执结。四年间,共执结各类案件5740件。
【规范管理】 坚持精细化、内涵式发展主题,深化审判管理、队伍管理和司法政务管理。依托审判业务管理系统门户平台应用,加强流程管理,严格控制审限,完善审判管理、审务督查、案卷质量“三项通报”制度,推进审委会改革,强化院庭长带头办案,落实合议庭、独任法官办案责任,建立运转有序、责任明晰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加强民商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探索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审理工作机制,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保持在65%以上。深入开展司法公开,建立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完善法院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案件终端查询系统等公开渠道,健全法院开放日、新闻发布会等制度,确保法院工作始终在“阳光”下运行。
【基层基础】 新建安驾庄法庭、边院法庭,改善法庭干警的办公办案条件;以打造庭审直播、同步录音录像、远程提讯、远程质证等功能于一体的信息化法庭为目标,对审判法庭进行全面改造,法院机关、人民法庭审判法庭全部达到“科技法庭”标准;建设高标准视频会议室、数字监控系统、院史资料室、书画室、法官健体中心、法官工作室、执行指挥中心、数字化档案室。加强队伍建设,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通过集中学习、专题党课、重温誓词、慈善捐助、义务献血和前往烈士陵园接受革命教育等形式,不断提升队伍的思想政治水平;创新法官教育培训,制定“3+3”教育培训计划,通过支持法官参加在职教育、邀请上级法院资深法官和专家学者授课、实施青年法官导师制度、组建理论调研兴趣小组等方式,提升法官履职能力。(王士民)
法 院
【概况】 2015年末,市人民法院内设办公室、政治处(含组织人事科、教育培训课)、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含执行局办公室、执行一庭、执行二庭、执行三庭)、研究室(审判管理办公室)、技术室(司法鉴定中心)、法警大队、行政装备管理科、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和新城法庭、王瓜店法庭、石横法庭、安驾庄法庭、边院法庭5个派出法庭,共有干警140名。2012—2015年,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着力提升案件质量,推进阳光司法、涉诉信访、信息化建设、法院管理、队伍建设、文化建设等重点工作发展,共受理各类案件28916件,审结28322件,结案率为97.2%。开展审判管理、队伍管理和司法政务管理三项管理,增强科学发展内动力。坚持主动公开、全程公开、全面公开,深入推进审判流程、裁判文书和执行信息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不断扩大公开范围,拓宽公开渠道,努力把深化司法公开变成人民法院和人民群众双向互动的过程,全面提高法院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能力和水平,维护公平正义,促进和谐发展,保障民生权益。先后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省高院集体一等功等荣誉,19名干警获得省级以上荣誉表彰。
【刑事审判】 落实平安肥城建设部署,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推进量刑规范化。依法严惩暴力性、侵财性犯罪以及首犯、主犯、惯犯、累犯案件,震慑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对于轻微犯罪以及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未成年人犯罪、过失犯罪等采取宽松的刑事政策,使其改过自新,重新回归社会。2012—2015年,共审结刑事案件1887件,判处罪犯2197人,其中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41人,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201人,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等刑罚1827人,单处罚金64人,免于刑事处罚64人。加强对判处缓管免予刑罚人员的集中帮教,共8次集中帮教2400余人,被帮教的人员无一重新犯罪。加强未成年人保护,通过深入校园授课、邀请师生走进法院、办好《桃都少年审判报》和网上“爱心信箱”等方式,打造多元有效的未成年人保护平台。共组织送法43次,4名干警被聘任为法制副校长,邀请400余名师生参观法院、旁听庭审,免费向中小学校发放《桃都少年审判报》3万余份。
【民事审判】 把民事审判作为服务保障民生的平台,加强对涉民生案件审理,妥善审理劳动争议、工伤保险等案件,平等保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和谐劳资关系建立;妥善审理相邻关系、损害赔偿等案件,以公正审判倡导睦邻友好的社会风尚;妥善审理农资及农产品买卖、农村土地承包转包、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等涉“三农”案件,依法保护农民合法权益。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将能够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全部适用简易程序,民商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保持在70%以上。2012—2015年,共审结民事案件15136件。
【商事审判】 制定《关于为“推进改革创新、加快转型升级、全面开启中国桃都美好肥城建设新征程”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实施意见》《关于为加快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服务经济发展。妥善审理买卖、加工承揽、建设工程类合同纠纷案件,维护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依法审理金融借款、融资租赁、票据等金融纠纷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加强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理,依法规范和引导民间资本健康运行。妥善审理商品房买卖、房屋租赁等房地产纠纷案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为招商引资、城市建设、旧村改造等项目建设清障解难,提供法律咨询,强化诉前调解,推动相关纠纷依法有序解决。四年间,共审结商事案件4755件。
【行政审判】 2012—2015年,共审结行政案件398件。坚持行政审判主动融入法治建设全局,强化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推行联席会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制度,主动邀请行政执法人员旁听案件庭审,走进行政机关授课40余次,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完善“三段协调”解决机制,在诉前、诉讼、执行三个阶段通过协调方式解决行政争议,使行政相对人与行政机关相互理解、和谐共赢。树立大局意识,支持依法行政,通过非诉手段妥善化解城市建设、计划生育、自然资源等方面行政争议案件361件。
【执行工作】 建立执行指挥中心,完善执行查控等软硬件系统建设应用,实现网络在线查询、冻结、扣划全国20余家商业银行的被执行人账户,提升执行效率。开展春节、中秋集中执行和涉金融、民生案件专项执行等活动,加强拘留、罚款、移送公安机关等强制措施运用。完善执行联动机制,联合市综治办出台《执行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则》,加强与公安、国土、房管、车辆等管理部门及各镇街的协作配合,形成各部门配合执行的整体合力。实行执行曝光、执行征信告知、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和执行救助等制度,一批疑难复杂案件得到执结。四年间,共执结各类案件5740件。
【规范管理】 坚持精细化、内涵式发展主题,深化审判管理、队伍管理和司法政务管理。依托审判业务管理系统门户平台应用,加强流程管理,严格控制审限,完善审判管理、审务督查、案卷质量“三项通报”制度,推进审委会改革,强化院庭长带头办案,落实合议庭、独任法官办案责任,建立运转有序、责任明晰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加强民商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探索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审理工作机制,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保持在65%以上。深入开展司法公开,建立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完善法院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案件终端查询系统等公开渠道,健全法院开放日、新闻发布会等制度,确保法院工作始终在“阳光”下运行。
【基层基础】 新建安驾庄法庭、边院法庭,改善法庭干警的办公办案条件;以打造庭审直播、同步录音录像、远程提讯、远程质证等功能于一体的信息化法庭为目标,对审判法庭进行全面改造,法院机关、人民法庭审判法庭全部达到“科技法庭”标准;建设高标准视频会议室、数字监控系统、院史资料室、书画室、法官健体中心、法官工作室、执行指挥中心、数字化档案室。加强队伍建设,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通过集中学习、专题党课、重温誓词、慈善捐助、义务献血和前往烈士陵园接受革命教育等形式,不断提升队伍的思想政治水平;创新法官教育培训,制定“3+3”教育培训计划,通过支持法官参加在职教育、邀请上级法院资深法官和专家学者授课、实施青年法官导师制度、组建理论调研兴趣小组等方式,提升法官履职能力。(王士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