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2015年10月,市政府办公室加挂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牌子,不再保留原市政府办公室内设的政府法制局。市政府法制办公室重新核定行政编制5名,同时设立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为政府法制办公室内设机构,配备副科级主任1名。2012—2015年,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推进依法行政的决策部署,政府法制工作取得新进展,实现新突破。共颁布实施政府令8件,审查制定各类规范性文件20件。完善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每隔2年清理一次,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共受理行政复议申请160余件,以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共31件,行政复议应诉能力得到提升。在各镇街设立城镇综合管理中心,负责行使镇容环境卫生、规划管理、市政设施管理、绿化管理、工商管理等方面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创新环境监察管理模式,在肥城市环境监察大队下设6个环境监察中队,负责镇街区环境监察职责。整合农机、畜牧等农业领域执法职能,组建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杜绝多头执法。审查政府重要议题材料及合同文本180余件。2014年,出台《肥城市政府合同管理暂行办法》,对凡以市政府名义对外签订的投资合作协议和战略合作协议,一律由政府法制局审查把关,统一编号存档。2015年,被评为“全省依法行政先进集体”。
【依法行政】 统筹安排、全面部署依法行政工作。每年年初制定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组织召开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回顾总结上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安排部署本年度工作。深入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不断完善依法行政考核评议机制,将依法行政先进集体和个人纳入市级奖励表彰项目。培养树立工作典型,发挥典型带动作用,对公安局、环保局等部门开展依法行政工作的经验做法进行总结、交流和宣传,提升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水平。配强配优队伍,加强法制队伍建设,选派法律业务骨干充实政府法制办。2015年3月,聘请8名律师、专家担任政府法律顾问,配合市政府法制局开展工作。各镇街、部门法制队伍建设均得到加强,相继聘请律师或法律工作者协助工作。
【制度建设】 ①高质量制定文件。市政府拟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在进入审核程序的同时,文件草案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让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到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中来,规范性文件草案征求公众意见率达到100%。四年间,审查出台《肥城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管理暂行办法》《肥城市环境保护约谈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20件,严格执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并标注有效期。②精心做好文件备案。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制度,加大备案审查力度,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履行报备职责、审查报备文件、纠正“问题文件”。同时,向同级人大和上级法制部门备案规范性文件20件,无“问题文件”出现。③及时清理文件。完善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一般每隔2年清理一次,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2015年,共梳理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86件。决定保留的规范性文件12件,需要修订的规范性文件3件,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71件。
【决策服务】 ①制定决策制度。2012—2015年,研究修订《肥城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对政府重要规范性文件、规划计划、重大财政资金安排、国有资产处置、社会管理、有关民生及其他重大经济社会发展的事项列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制订《肥城市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对行政决策程序进行详细规定,确保决策的合法性。依托肥城政务网,主动公布重大事项,广泛征集意见。市政府历年要办的民生实事项目,均通过网站征求群众意见。落实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广邀社会群众、各方专家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做到“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四年共召开听证会20余次。②加强合法性审查。2012—2015年,市政府法制局完成政府重大财政资金安排、重大投资项目、重大国有资产处置以及市政府制定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医疗卫生、住房建设等方面政策的议题材料审查180余项,最大限度降低决策风险、提升决策水平。出台《肥城市政府合同管理暂行办法》,做好政府行政性合同的审查及合同文本的归档保存,对凡以市政府名义对外签订的投资合作协议和战略合作协议,一律由政府法制局审查把关,统一编号存档。③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充分发挥8名政府法律顾问和政府法制机构的作用,形成法律顾问列席政府常务会议的常态化制度。2015年,政府法律顾问先后5次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讨论,为市政府依法决策提供法律服务。
【行政执法监督协调】 ①推进综合执法向镇街延伸。在各镇街设立城镇综合管理中心,负责行使镇容环境卫生、规划管理、市政设施管理、绿化管理、工商管理等方面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现环境保护执法力量下沉。创新环境监察管理模式,在肥城市环境监察大队下设6个环境监察中队,负责镇街区环境监察职责。②整合农业领域综合执法职能。整合农机、畜牧等农业领域执法职能,组建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杜绝多头执法。③强化执法程序监管。以《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实施为契机,加强对部门执法程序的监管,推动执法程序规范化。在全市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条例》活动。抽取20个重点执法部门的200份行政处罚类案卷进行评查,掌握监督部门行政执法程序。④制定裁量基准。组织行政执法部门制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并进行备案审查,汇总各部门基准制定《关于公布市级行政机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报》,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⑤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加强对新申领执法证件人员的编制审查,对新办证人员实行网上公示。每一名正式执法人员都经过培训考试,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办理执法证件。2012—2015年,每年组织执法人员进行公共法律知识更新考试。审验行政执法证件2000余个,办理发放行政执法证件1700余个,确保亮证执法、规范执法。
【行政复议应诉调解】 ①行政复议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矛盾纠纷的主渠道作用,积极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坚持和解为主,努力化解行政纠纷矛盾。四年间,市政府共受理行政复议申请160余件。对存在瑕、涉及重大案件的制发行政复议建议函8份。②行政应诉工作。配合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活动,依法应诉,尊重并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认真对待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2012—2015年,以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共31件,每起行政诉讼案件都进行应诉,充分听取原告诉求,为行政争议提供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尽力化解矛盾。(刘辉)
法治政府建设
【概况】 2015年10月,市政府办公室加挂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牌子,不再保留原市政府办公室内设的政府法制局。市政府法制办公室重新核定行政编制5名,同时设立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为政府法制办公室内设机构,配备副科级主任1名。2012—2015年,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推进依法行政的决策部署,政府法制工作取得新进展,实现新突破。共颁布实施政府令8件,审查制定各类规范性文件20件。完善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每隔2年清理一次,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共受理行政复议申请160余件,以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共31件,行政复议应诉能力得到提升。在各镇街设立城镇综合管理中心,负责行使镇容环境卫生、规划管理、市政设施管理、绿化管理、工商管理等方面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创新环境监察管理模式,在肥城市环境监察大队下设6个环境监察中队,负责镇街区环境监察职责。整合农机、畜牧等农业领域执法职能,组建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杜绝多头执法。审查政府重要议题材料及合同文本180余件。2014年,出台《肥城市政府合同管理暂行办法》,对凡以市政府名义对外签订的投资合作协议和战略合作协议,一律由政府法制局审查把关,统一编号存档。2015年,被评为“全省依法行政先进集体”。
【依法行政】 统筹安排、全面部署依法行政工作。每年年初制定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组织召开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回顾总结上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安排部署本年度工作。深入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不断完善依法行政考核评议机制,将依法行政先进集体和个人纳入市级奖励表彰项目。培养树立工作典型,发挥典型带动作用,对公安局、环保局等部门开展依法行政工作的经验做法进行总结、交流和宣传,提升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水平。配强配优队伍,加强法制队伍建设,选派法律业务骨干充实政府法制办。2015年3月,聘请8名律师、专家担任政府法律顾问,配合市政府法制局开展工作。各镇街、部门法制队伍建设均得到加强,相继聘请律师或法律工作者协助工作。
【制度建设】 ①高质量制定文件。市政府拟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在进入审核程序的同时,文件草案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让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到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中来,规范性文件草案征求公众意见率达到100%。四年间,审查出台《肥城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管理暂行办法》《肥城市环境保护约谈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20件,严格执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并标注有效期。②精心做好文件备案。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制度,加大备案审查力度,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履行报备职责、审查报备文件、纠正“问题文件”。同时,向同级人大和上级法制部门备案规范性文件20件,无“问题文件”出现。③及时清理文件。完善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一般每隔2年清理一次,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2015年,共梳理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86件。决定保留的规范性文件12件,需要修订的规范性文件3件,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71件。
【决策服务】 ①制定决策制度。2012—2015年,研究修订《肥城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对政府重要规范性文件、规划计划、重大财政资金安排、国有资产处置、社会管理、有关民生及其他重大经济社会发展的事项列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制订《肥城市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对行政决策程序进行详细规定,确保决策的合法性。依托肥城政务网,主动公布重大事项,广泛征集意见。市政府历年要办的民生实事项目,均通过网站征求群众意见。落实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广邀社会群众、各方专家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做到“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四年共召开听证会20余次。②加强合法性审查。2012—2015年,市政府法制局完成政府重大财政资金安排、重大投资项目、重大国有资产处置以及市政府制定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医疗卫生、住房建设等方面政策的议题材料审查180余项,最大限度降低决策风险、提升决策水平。出台《肥城市政府合同管理暂行办法》,做好政府行政性合同的审查及合同文本的归档保存,对凡以市政府名义对外签订的投资合作协议和战略合作协议,一律由政府法制局审查把关,统一编号存档。③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充分发挥8名政府法律顾问和政府法制机构的作用,形成法律顾问列席政府常务会议的常态化制度。2015年,政府法律顾问先后5次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讨论,为市政府依法决策提供法律服务。
【行政执法监督协调】 ①推进综合执法向镇街延伸。在各镇街设立城镇综合管理中心,负责行使镇容环境卫生、规划管理、市政设施管理、绿化管理、工商管理等方面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现环境保护执法力量下沉。创新环境监察管理模式,在肥城市环境监察大队下设6个环境监察中队,负责镇街区环境监察职责。②整合农业领域综合执法职能。整合农机、畜牧等农业领域执法职能,组建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杜绝多头执法。③强化执法程序监管。以《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实施为契机,加强对部门执法程序的监管,推动执法程序规范化。在全市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条例》活动。抽取20个重点执法部门的200份行政处罚类案卷进行评查,掌握监督部门行政执法程序。④制定裁量基准。组织行政执法部门制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并进行备案审查,汇总各部门基准制定《关于公布市级行政机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报》,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⑤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加强对新申领执法证件人员的编制审查,对新办证人员实行网上公示。每一名正式执法人员都经过培训考试,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办理执法证件。2012—2015年,每年组织执法人员进行公共法律知识更新考试。审验行政执法证件2000余个,办理发放行政执法证件1700余个,确保亮证执法、规范执法。
【行政复议应诉调解】 ①行政复议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矛盾纠纷的主渠道作用,积极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坚持和解为主,努力化解行政纠纷矛盾。四年间,市政府共受理行政复议申请160余件。对存在瑕、涉及重大案件的制发行政复议建议函8份。②行政应诉工作。配合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活动,依法应诉,尊重并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认真对待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2012—2015年,以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共31件,每起行政诉讼案件都进行应诉,充分听取原告诉求,为行政争议提供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尽力化解矛盾。(刘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