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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委会主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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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2—2015年,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在中共肥城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和省、泰安、肥城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共举行常委会会议30次、主任会议32次,主要听取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汇报、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汇报,作出有关决议决定,进行人事任免,研究确定人代会召开有关事宜等。围绕审议内容,会前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对相关议题进行调研、视察和执法检查,撰写调研报告。常委会举行会议时,市政府一名副市长、办公室主任,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有关部门负责人,镇街区人大负责人及部分人大代表列席会议。全面落实市委关于发展民营经济的战略部署,积极促进民营企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努力推动军事文化和书画文化发展,为全市跨越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注重自身建设,着力在增强素质、提高效能、依法履职上下功夫。及时修改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严肃会风,提高常委会会议质量;坚持求真务实,会前围绕议题开展视察、调研或执法检查,了解群众意愿,掌握实际情况,力求分析问题切中要害、提出意见有理有据、作出决策切实可行。常委会领导成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在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时,按照市委的统一安排和部署,积极主动地参与包保镇村、重点项目、骨干企业工作,经常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指导工作,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至2015年,机关共有工作人员38人。

【决议决定】 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坚持从大局出发,认真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2012—2015年,围绕市委决策部署,事关全市改革发展大局的重要工作、重大规划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出决议决定54项。常委会每年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上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及时作出决议,督促支持市政府加大对重点领域、重大项目的审计力度。另外,常委会还就自身建设、人事任免等作出相关决议决定。

【监督】 2012—2015年,常委会不断创新监督思路,改进监督方式,力求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效性。先后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科技成果转化法、职业病防治法、矿产资源法、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支持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四年间,对市政府报送的规范性文件,“两院”报送的重大事项及大要案及时进行备案审查。
常委会通过健全机制,严格程序,改进措施,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每年在确定常委会监督议题时,多方征求意见建议。修订常委会议事规则,实行专项报告和审议意见办理满意度测评制度。对常委会会议审议的每项议题,会前组织常委会委员和代表进行专题视察,形成初步审议意见。根据会上所提建议对审议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后,交由“一府两院”办理,在下一次常委会会议上对其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将满意度测评结果书面报送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各项措施的实施使常委会审议意见有效落实。

【调研视察】 四年间,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连年视察市政府十件实事办理落实情况,听取审议报告,及时提出建议,保证实事办实、好事办好。加强对职工就业再就业、工会服务体系建设和弱势群体救助工作的监督,有效维护广大职工群众的正当权益。连年开展教育视察,建议市政府及主管部门加大资金投入、调整教育布局、改善办学条件、优化师资队伍,支持解决“大班额”问题,推动教育高位均衡发展。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列入重要监督议题,就提升医药卫生监管水平、改善群众就医环境、推动医疗保险扩面征缴等问题,形成审议意见,交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办理,取得良好效果。提出的加强文化设施建设、培养文化服务人才、发展体育产业等建议,助推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为应对人口老龄化,连续视察养老服务工作,建议构建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常委会分别对食品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饮用水安全等工作进行检查,建议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责任、健全机制、强化监管,为治理“餐桌污染”、守护“舌尖安全”提供支持;密切关注生产安全、交通安全和社会治安,督促相关部门加大宣传力度、搞好人员培训、规范生产流程,为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发挥重要作用。
同时,不断加强和改进司法监督,对市法院民事审判和执行、人民法庭建设、诚信体系建设、司法公开、行政审判等工作进行视察调研,组织人大代表观摩庭审现场。对市检察院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派驻检察室建设、监所检察、民行检察等工作进行调研视察,对公安队伍执法规范化、社会治安防控和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工作进行检查。

【人事任免】 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相结合,规范任免程序,认真落实任前法律考试、无记名投票表决、到会接受任命、任职表态发言和宪法宣誓等制度,增强被任命人员的法律意识、公仆意识和履职意识。2012—2015年,共依法任免市人大机关工作人员44名、政府组成人员87名、法院审判人员44名、检察院检察人员45名、人民陪审员48名。

【代表工作】 2012—2015年,常委会始终把代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在地位上重视代表,在工作上依靠代表,在服务上贴近代表,着力提高服务保障水平,积极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举办市十七届人大代表履职学习班,聘请省市专家授课辅导,对全市各级人大代表进行轮训。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参加全国、省和泰安市人大代表履职学习班,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
坚持一年两次集中走访联系代表,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视察调研活动,及时通报市委决策部署和工作重点。每年组织市级人大代表参加政风行风评议、执法检查和庭审观摩等活动,保障代表知情知政,帮助解决履职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代表开展“践行群众路线,联系选民献爱心”活动,号召代表提出一条民生建议、帮扶一个困难家庭、资助一个贫困学生。依托“双联双帮”载体平台,拓展代表联系服务选民路径,广大代表联系选民更及时、更广泛、更到位。以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陆房突围胜利纪念馆开馆为契机,组织全市380多名各级人大代表,开展以“学习陆房突围精神,推进美好肥城建设”为主题的代表日活动。认真组织代表述职评议,增强代表履职为民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议案建议办理】 常委会不断改进议案建议督办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实行全程跟踪,努力推动办理工作从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从办结率向办成率转变。四年间,共收集代表议案建议406件。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抓好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和城市社区管理的大会议案,常委会年初督促办理单位制定详细的落实方案,年中听取办理情况专项汇报,年末组织专题视察并对办理情况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提高办理质量和效果。

【宣传工作】 在电台、电视台常年开辟“代表风采”栏目,宣传代表先进事迹。举办庆祝全国人大成立60周年暨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35周年书画展,开展纪念宪法颁布60周年、全国“宪法日”宣传活动,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四年间,共迎接全国和省、泰安市人大到肥调研、视察和执法检查、环保采访等活动90多次。在泰安市以上媒体发表新闻稿件550多篇,有32篇好新闻和28篇调研论文获省、泰安市奖励。市人大常委会连年荣获山东省和泰安市人大系统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基层人大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重视对镇街区人大工作的联系与指导,坚持邀请镇街区人大负责同志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闭会期间,各镇街区人大组织市镇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调研活动,定期开展评议工作,为镇村经济社会发展献计助力。各镇街区定期开展代表述职活动,四年间,各镇街区人大共组织代表活动60余次,向党委、政府提出意见建议500余条。
(刘翠 杜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