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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2—2015年,市信访局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抓信访、保稳定,以深入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为主线,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坚持推进事要解决与依法治访相结合,稳步实现群众满意率最大化和上访登记量最小化的工作目标,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信访工作形势总体平稳向好发展,在各级“两会”、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等重点敏感时期,均未发生问题,维护好肥城市形象。市委、市政府连续6次18年被评为全省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市信访局连续11年被评为泰安市文明机关。

【信访组织领导体系】 实行信访工作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市级层面由市委书记、市长对全市信访工作负总责,为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市委副书记分工信访工作,为信访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兼任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暨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政府一名副市长负责协助市委副书记抓好信访工作。各镇街、高新区及市直相关职能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对本级本部门信访工作负总责,为第一责任人。各镇街党(工)委副书记、高新区社会事务局局长及市直相关部门一名领导班子成员分工信访工作,为信访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各镇街根据实际情况明确一名组织委员或副镇长(副主任)协助抓好信访工作。各村(居)主要负责同志对本村(居)信访工作负总责,成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健全信访调解组织,设立信访信息员。

【信访制度机制建设】 在坚持实行各级党政领导轮流公开接访、领导包案、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的同时,落实上级新部署新要求,加强完善信访制度机制建设。①实行疑难复杂信访事项“三级研判”制度,层层化解问题。先由各镇街、市直单位信访分工负责同志召集相关部门进行“一级研判”,再由主要负责同志召集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二级研判”,对仍未解决的问题,由市委、市政府分工领导召集相关责任人、律师、法官进行“三级研判”,综合运用政府调解、仲裁复议、依法诉讼、信访听证、资金帮扶、“三级终结”等多种方法合力解决,最大限度地把问题解决在当地。②建立信访干部联系基层工作点制度,严细工作责任。将全市15个镇街区、八大系统划分为3个片区,成立局领导干部包保片区,创立“划片管理、细化责任、分头把关”的工作模式,负责群众来访接谈交办、信访事项督办调度、重点信访事项的对上争取和协调化解等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强化工作责任,挖掘工作潜能,发挥信访干部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力,集体“消访”效果成效显著。③不断规范信访基础业务流程,提升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落实上级关于信访业务开展的一系列新指示精神,结合实际,提出工作“四个规范”要求,对群众来访处置、来信办理、重要信访案件督查督办、信访案卷资料整理等多项工作做出具体规定,环节合乎要求,程序严密规范,案件办理效率明显提升。2012年12月12日,泰安市信访局长座谈会在肥城召开,会议总结推广肥城市在信访工作理念、思路、措施和信访场所及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创新做法。④跳出信访抓信访,全力构建群众工作新平台。坚持以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的理念,合力构建服务型“大信访”工作格局。2012年,市委市政府投资300余万元,整修2000平方米的办公场所,调集以信访局为主的12个部门联合办公,成立群众诉求综合受理服务中心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服务中心,内设群众诉求受理服务平台、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平台、综治维稳信息平台,实现以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目标的突破,使“接待、转办、督办”的工作模式向“多渠道、多部门接待,转办督办与现场指挥、即时办理相结合”的新模式转变,提高工作效率,极大地方便了群众。2012年9月26日,泰安市考核工作现场推进会在肥城市召开,信访局就提升群众满意度专题作大会典型发言。

【信访基层基础工作】 市信访局每年印发《全市信访工作要点》,明确每一年的工作思路、工作目标及本年度多项重点工作任务。①配齐配强基层信访单位工作力量。镇(街区)充实调整专兼职信访干部30余名,全市605个行政村配备信访信息员、代办员2466人,构建起市镇村“三个层面”的信访网络,基层单位化解纠纷、吸纳矛盾的能力明显提升。2012年以来,发生到泰安以上越级上访逐年下降。②持续抓好领导干部公开接访。健全市、镇“两级”,市、市直部门、镇(街、区)“三个层面”的党政领导干部公开接访、下访工作体系,发挥领导干部资源优势,解决群众诉求。四年间,市级党政领导接待群众来访315起5086人次(含集体访89件),立案交办301起,办结285起,结案率94.7%。③深化信访积案集中化解活动成效。先后开展信访积案化解“专项治理攻坚年”“百日攻坚”“回头看”等活动,通过综合施策,实行市、镇(街、区)两级党政领导包案制度,逐案落实“四包”责任制,落实“五个一”要求,全力以赴化解一批长期赴省进京的越级上访、非正常上访问题,影响信访稳定的群体性问题以及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三跨三分离”疑难信访事项,积案化解工作成效显著。④严格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为进一步强化信访责任的“刚”性,2014年制定《关于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的意见》,确立镇、村、企业等第一责任人在抓信访工作当中的主要职责,细化量化通报批评、领导约谈、重点管理、一票否决、组织处理、党纪政纪处分等6类责任追究情形,进一步强化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抓信访工作“一岗双责”的责任意识,构建起下级为上级负责、上级为下级担责的责任体系。

【信访法规宣传和信访规范】 学习宣传《信访条例》《关于依法处理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等系列规定要求,全面开展信访干部、群众及机关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每年4月、12月两次开展信访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在城区主要街道设置宣传台、咨询台,现场解答群众疑问和诉求累计1650人次,发放《信访条例》《信访人须知》明白纸7600份。举办各镇街区、市直有关部门专(兼)职信访干部培训班26次、2460余人次。利用市委党校阵地优势,在新任科级干部、中青年干部、村党支部书记培训班上宣讲信访法规知识,培训干部1300余人次。肥城市《突出四字抓清欠,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坚持四着力、四落实,夯实社会和谐稳定基础》等经验做法先后在《山东信访》刊登。

【信访信息化建设】 完成山东省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及应用工作,建立“互联网+信访”工作模式,各镇(街、区)、29个市直相关职能部门启用VPN账号73个,实现信访信息全录入、业务全流转、数据全生成、办理全公开。建成肥城市网上投诉受理平台(域名),拓宽信访渠道,方便群众诉求,2012—2015年,共受理网上投诉496件,办理率100%。抓好“省长信箱”“市长信箱”网上投诉信息办理,四年间,共受理人民来信(含网上投诉)1693件,办理国家、省、泰安市信访局转交办的网上投诉件及“省长信箱”信访件1569件,网上投诉和领导信箱件受理率99.64%,责任单位按期办理率99.86%,群众对信访部门评价满意率98.91%,对责任单位评价满意率98.36%。(段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