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2012年3月,设立肥城市救助管理站,为股级财政拨款事业单位,隶属市民政局管理,定编5人,配备站长1名。同年10月,市民政局增设政策法规信息科和社会福利科。至2015年末,市民政局机关设人秘科、计划财务科、优抚科、救灾科、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社会事务科、政策法规信息科、社会福利科8个科室,辖市民间组织管理局、市双拥办两个副科级行政单位,军休所、婚姻登记处、低保办、火化一场、火化二场5个副科级事业单位,殡仪馆、烈士陵园管理所、社会捐助工作站、救助管理站4个股级事业单位。机关行政编制定编20人,在编22人,事业定编48人,在编53人。
2012—2015年,市民政局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贯彻“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真抓实干,争先进位,努力适应新常态,城乡社会救助事业健康发展,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日趋完善,双拥优抚安置稳妥推进,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不断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科学规范,社会事务各项工作成绩显著。2013年,肥城市慈善总会被山东省慈善总会评为“2013年度慈善工作先进单位”,肥城市民政局荣获山东省“敬老文明号”称号;2014年,肥城市被评为省“救急难”工作试点单位和省“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试点单位,肥城市民政局荣获“全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先进单位”,婚姻登记处被评为“全国3A级婚姻登记机关”;2015年,肥城市被民政部、财政部确定为全国“救急难”综合试点单位,肥城烈士陵园被省政府批准为第四批省级烈士纪念设施。
【社会救助】 ①城乡低保。城乡低保标准大幅提高,农村低保标准由2012年的年人均2200元提高到2015年的年人均3400元;城镇低保标准由2012年的月人均380元提高到2015年的月人均500元。至2015年底,全市城乡低保对象15209户,26626人。2012—2015年,累计发放低保金22400.5万元。2014年6月,泰安市“阳光低保”专项行动推进会在肥城市召开。同年10月,泰安市民政工作暨综合救助体系建设现场会在肥城市召开。②低保家庭大学新生救助。2012—2015年,累计救助低保家庭大学新生147人,发放救助金57.6万元。③临时救助工作。2014年,肥城市被省民政厅确定为全省“救急难”工作试点单位。2015年,被民政部、财政部确定为全国“救急难”综合试点单位。2014—2015年,救助“急难”困难群众107人,发放救助金46.1万元。2015年,市政府出台《肥城市临时救助暂行办法》。④困难群众大病救助工作。2012—2015年,集中救助患有大病的困难群众4399人,发放救助金1451.8万元。2014年,“一站式”医疗救助困难群众1477人次,发放救助金121万元。(刘明)
【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 ①慈善事业。2012—2015年,市慈善总会共接收各界捐款905万元,其中四川雅安地震赈灾专项捐款9.11万元。共支出善款788万元,开展“情暖万家”“朝阳助学”“康复助医”“夕阳扶老”“爱心复明”“爱心助残”等救助活动,救助各类困难群众2万余人次。2012年,召开肥城市慈善总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慈善总会第二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秘书长,副会长、会长;举办以“慈善桃都,幸福家园”为主题的肥城市慈善总会成立五周年暨慈善奖颁奖晚会,表彰为全市慈善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慈善组织、慈善企业和个人,晚会现场直接举牌捐款130.8万元,认捐冠名基金举牌捐款1580万元。2013年,依托河西社区服务中心,启动并成立肥城市爱心捐助帮扶中心,在6个城市社区陆续放置捐物箱14个,开展爱心帮扶工作;泰安市基层慈善组织网络规范化建设工作会议在肥城市召开;肥城市被山东省慈善总会评为“2013年度慈善工作先进单位”。2014年,举行魏基成天籁列车肥城站启动仪式,共接收助听器12000台和特殊教学仪器6台,价值2600万元,现场为1300名听障儿童、5029名听障老人佩戴助听器。②社会福利。2012—2015年,全市供养五保对象共7854人,共发放五保供养金3377.7万余元。五保供养标准,集中供养标准由2012年每人每年3000元提高到2015年每人每年550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2012年每人每年2000元提高到2015年每人每年4200元。完成敬老院规划建设,2012—2015年供养床位由2136个增加到5300个。14处镇街敬老院,有13处为省一级敬老院,一处为省二级院。2013—2015年,共建设农村幸福院112处,发放补助资金1184万元。建设城市日间照料中心29处,发放建设补贴及运营补贴943万元。全市养老机构24家,其中敬老院14家,民营养老机构8家,公建民营1家,共发放建设及运营补贴1522.05万元。(李新 吴强)
【社会组织管理】 2013年,全市共登记注册社会组织202个,其中社会团体136个,民办非企业66个,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1419个,其中社团1171个,民办非企业单位248个;对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四大类社会组织实施直接登记,降低注册门槛,简化注册程序。推进全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2014年,按照上级要求,制定关于对相关人员在社会组织中兼职(任职)进行清理整顿的工作方案,协同配合市委组织部,开展全市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中相关人员兼任(任职)清理整顿工作。全市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基本实现“政会分开”;出台《肥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2015年,全市共登记注册社会组织249个,其中社会团体144个,民办非企业105个;深化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围绕社会组织服务能力和党建工作两条主线,探索建立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与登记注册工作联动机制。(梁梦梦)
【城乡社区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①基层政权建设。2012年10月,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将桃园镇黑牛山村、长山洼村、闫家洼村3个行政村合并,设立桃园镇黑牛山村民委员会,至此,肥城市行政村由607个变更为605个;2013年11月,制定出台《村务公开目录》,分党务、政务、事务、财务、服务和点题公开6大类内容,共有54条,村务公开更加规范合理。2015年2月,市民政局下发《全市农村开展规范管理依法治村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进一步健全完善符合农村实际的管理运行机制,促进农村和谐稳定发展。同年6月,全市605个行政村的村规民约全部修订完。2014年10月20日,肥城市第十一届村“两委”换届选举全面开始,到2015年元旦前基本结束。全市605个行政村(居)一次性选举成功,其中458名村支书兼任村主任,村委会成员由上届的2155名精简到2150名,其中1562人兼任党组织成员,村书记、村主任“一人兼”比例和“两委”成员兼职率分别达到75%和72%;村委会成员平均年龄41.5岁,比上届小3岁,其中35岁以下的由上届的40名增加到82名;女性成员由上届的622名增加到680名,其中女性主任22名;大专以上学历由上届的204人增加到235人;全市605个行政村建立村务公开栏,行政村村务公开率100%。各村均有规范的民主决策程序,重大村务决策事项实行民主决策。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普及率100%,民主管理制度健全完善。②社区建设。2012年4月,民政部正式公布“中国社区”标识,并印发《民政部关于做好“中国社区”标识启用工作的通知》,肥城市全面启动标识悬挂工作。2013年5月,市政府制定下发《肥城市关于进一步修订完善农村社区建设布局规划的通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全面铺开。同年7月,制定出台《关于城市社区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意见》,健全居民自治制度,夯实社会建设基础,推动城市社区健康发展。2014年11月,肥城市16个城市社区全部完成第一届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选举产生居委会成员92名,城市社区民主管理进一步加强。2015年5月,城区社区区域进行调整,将原来的16个社区调整为20个,改善办公及服务用房条件,为民服务水平迈上新的台阶。(高伟)
【双拥优抚】 2015年,境内共有驻军单位7个,其中团级单位4个,营级2个,连级1个。全市各级调整充实双拥领导机构,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以发展社会生产力和提高部队战斗力为根本任务,以进一步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为重点,充分发扬革命老区的光荣传统,不断研究探索新形势下双拥工作的新思路,全面落实各项双拥优抚安置政策,形成全民拥军优属、驻军拥政爱民的良好局面,开展双拥创城工作,力争双拥创城“五连冠”。至2015年,共有各类优抚对象10706人,其中伤残人员1170人、“三属”431人、在乡老复员军人914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1217人、参战人员444人、参核人员279人、六十岁以上农村籍退役老兵5812人、烈士子女439人。2012—2015年,连续四次提高抚恤补助标准,实行抚恤定补金社会化发放,保障优抚对象生活水平高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完善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机制,提高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标准,部分优抚对象免费加入城镇居民、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在定点医院享受优惠减免及一站式报销待遇;进一步加强优抚工作信息化建设,提高优抚对象数据精细化管理水平。2013年开始,投资630万元,依托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建设市光荣院,改扩建后建筑面积达到2135平方米,总床位60张。出台《抚恤定补优抚对象住房优待暂行办法》《优抚对象联络员制度》,拓宽优抚对象精神抚慰渠道。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继续实行市级财政统一筹措、统一发放、统一标准,2015年,城乡义务兵家庭优待标准为15884元/户/年。(李利)
【烈士陵园管理】 肥城烈士陵园始建于1972年,1990年设立肥城县烈士陵园管理所,为全额事业单位,定编2人,2015年增编3人。2012年11月,启动烈士陵园改扩建工程,总投资8000余万元,一期工程主要建设烈士墓区。2013年清明节期间,举行散葬烈士集中安葬仪式,2549座烈士墓穴全部建成,实现散葬烈士墓集中安葬。为纪念陆房突围胜利76周年和抗战胜利70周年,2014年12月,市委、市政府对烈士陵园进一步改造扩建,二期工程主要建设陆房突围胜利纪念馆、纪念碑广场、无名烈士纪念广场、停车场、陵园道路等设施,陵园占地面积由10亩扩大到106亩,其中,陆房突围胜利纪念馆建筑面积5300余平方米,馆名由中央军委原副主席迟浩田上将题写。无名烈士纪念广场建有长39米、高7.6米的英烈墙,安葬陆房战斗中英勇牺牲的无名烈士178名。2015年9月18日,举行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暨陆房突围胜利纪念馆落成典礼,二炮原副政委、中将、北京八路军山东抗日根据地研究会顾问阴法唐,二炮原副政委、中将、北京八路军山东抗日根据地研究会会长罗东进及国家层面的党史、军史专家和省市相关部门领导亲临现场,受到社会广泛赞誉。开馆后,陵园本着“缅怀先烈,教育群众”的目的,面向社会各界免费开放,充分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作用。烈士陵园先后被评为山东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山东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泰安市党员教育基地、国家AA级旅游景区。2015年2月,被命名为“省级烈士纪念设施”。同年8月,被命名为“国家级抗战纪念设施”。(李利)
【退伍军人管理】 2012—2015年,全市共接收退役士兵1692人,其中自主就业退役士兵1383人,符合安排工作的城镇初级士官240人,转业士官69人。2011年,实行新版《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建立以扶持就业为主,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妥善安置退役士兵。实施阳光安置,公开安置政策、安置计划、考试考核成绩,接受社会监督。四年间,共有219名退役士兵选择自谋职业,政府发放自谋职业经济补偿金1542.6万元,为1383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金2732万元;1523名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参训率达90%,合格率达100%;发放城镇退役士兵待分配期间生活费89.45万元。(李利)
【军休干部管理】 2012—2015年,市军休所共接收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1人。按照安置军队离退休干部的方针、政策和规定,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待遇、生活待遇,发挥军队离退休干部作用。2014年12月,军休所所长王家才被民政部、总政治部评为全国军休工作先进个人。2015年4月15—17日,市军休所承办2015年泰安·莱芜军休干部门球联谊赛。(王利)
【专项社会事务管理】 ①婚姻登记。2012—2015年,结婚登记平均年龄男28.1岁,女27.4岁,初婚人数占登记人数的80.8%,再婚人数占登记人数的19.2%。离婚登记当事人男平均34.9岁,女平均33.6岁,离婚人数中,20—30岁年龄段占32%,30—40年龄段占41.4%,40岁以上年龄段的占26.6%。2014年,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被民政部授予“国家3A级婚姻登记机关”称号。②收养登记。采用“全国收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2012年办理收养登记22件,2013年办理收养登记18件,2014年办理收养登记15件,2015年办理收养登记11件。③殡葬管理。2012年,市政府下发《关于实施惠民殡葬政策减免城乡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的通知》,自2013年1月1日起,免除城乡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费用。享受免费基本殡葬服务的对象为具有肥城市常住户口的低保家庭人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镇“三无”人员、重点优抚对象、自然灾害导致死亡的以及公安机关确认无名尸体。减免项目为遗体接运费、3日内遗体存放费(含冷藏)、火化费(普通火化炉)、骨灰寄存费(1年内)、骨灰盒1只(200元以内)。2015年上半年,共为364名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减免殡葬费用29.5万元。2014年,市委下发《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成立深化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全面开展殡葬改革工作。严格抓好“四公开一自愿”制度的贯彻落实,实行“菜单式”服务。2015年3月,肥城市新殡仪馆正式开工建设,工程占地74亩,规划设计建筑面积17474平方米,计划总投资7369万元。(刘国强)
【行政区划】 2012年,根据上级部门安排,启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山东卷》(泰安肥城部分)编纂工作。2013年,完成宁阳县与肥城市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完成《政区大典·山东卷》(泰安肥城部分)编纂工作。2014年,完成《山东省行政区划(2013)》肥城市行政区划资料上报工作。9月,完成东平县与肥城市、汶上县与肥城市的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并完成肥城—东平边界线1号界桩补栽工作。11月,完成《肥城市地图》《肥城城区图》出版印刷工作。开展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成立肥城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印发《肥城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实施方案》。2015年3月,召开全市地名普查动员会。10月,山东省民政厅区划地名处到肥城市调研地名普查和仪阳镇改街道工作,12月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仪阳镇改街道。按照上级地名普查办工作安排指示,切实做好全市地名普查各项工作。完成平阴县与肥城市的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李向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