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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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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5年,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下设计划生育协会、计划生育服务站2个一级事业单位和人口宣教中心、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2个二级事业单位,内设人秘科、政策法规科、发展规划科(挂行政审批科、人口信息科牌子)、科学技术科、宣传教育科5个职能科室,共有干部职工61人。14个镇街设计划生育办公室、计划生育协会和计划生育服务站。2012—2015年,全市计划生育工作坚持以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为中心,加强基层基础,推进改革创新。①持续强化组织保障。市委、市政府坚持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综合决策,定期研究人口形势、部署安排工作,每年根据工作重点,确定工作主题,分别以“基础提升年”“队伍优化年”“规范服务年”等为主题进行安排部署,把人口计生工作纳入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估体系和重点督查事项,稳定加强“五职责任人”领导体系,明确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推动工作落实。②责任指标保持高水平。四年间,全市年平均出生率为10.78‰,平均自增率4.57‰;合法生育率97.25%,出生人口性别比106.80:100,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为96.29%。③推进工作机制创新。创新实施“桃乡生育关怀”“两分一联”“争星夺旗”“幸福感召”“幸福家庭指导站”“全程代办服务”等人口计生工作机制,服务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先后被授予全国计划生育协会工作先进县、全国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县和全省计划生育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多次在国家和省有关会议上做典型介绍,连年荣获泰安市人口目标责任综合考核和创新工作“双一等奖”。(陶国杰)

【队伍建设】 ①稳定镇级管理服务队伍。应对人口计生工作新形势,突出稳队伍、稳人心、稳基础。进一步健全服务优质、运行规范的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建设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计划生育基层工作队伍。按照总人口万分之三的比例配备镇级工作人员,稳定好现有人员,避免人员调整频繁,影响正常工作开展,特别是业务骨干实行“调出调入平衡”制度,确保满足计划生育政策和科普知识宣传,为群众提供便捷优质的婚育健康全程服务,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加大计划生育家庭的帮扶力度,依法依规查处政策外多孩生育等方面工作。稳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队伍,保障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优生指导、药具发放、信息咨询、随访服务、生殖保健、人员培训等职责的落实。②加强村居队伍建设。加强村居计生委、计生协队伍网络建设,进一步强化村居党支部、村居委会的计划生育职责。提倡“一村一专干”,按照“年轻化、知识化、女性化”的要求,重点配备村居计生主任,按照村计生委主任工资要不低于村居支书的80%,其他计生人员工资不低于村计生委主任工资的80%的标准,及时兑现计生人员工资待遇。2013年5月,市财政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联合印发《关于印发<肥城市统筹发放农村计生委主任工资暂行办法>的通知》,实行农村计生委主任工资市镇统筹发放,其中基础工资每月400元由市财政统筹发放,绩效工资由各镇街统筹发放。加强城镇社区计生队伍和网络建设,尤其是强化企业法人计划生育责任制的落实,进一步提高城镇社区聘用人员的待遇,实行“绩效工资制”,切实发挥奖优罚劣、促进工作的作用。③加强作风建设。实行自查自纠、上下评议等措施,从群众不满意的方面改起,坚决纠正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对出现的“吃拿卡要”等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工作中“靠拖慢散”的工作人员要及时查处纠正,对在行风建设中出现严重问题,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除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外,将在考核中从重扣分。(陶国杰)

【计划生育政策落实】 2012—2015年,贯彻落实《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相关规定,及时足额兑现各项奖励规定。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由镇街统筹发放,并将发放情况纳入人口责任目标考核,确保各项待遇及时、足额兑现到户、到人。城区失业、无业、自谋职业人员等“三业”人员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纳入市财政预算,共拨付专项资金208万余元。2014年,市政府办公室出台《关于认真落实市属企业职工中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发放一次性养老补助政策的通知》,市财政统筹解决857人的一次性养老补助金722.7万元,同时组织解决省属困难企业和原省属企业破产改制后个人参保退休职工一次性养老补助1437人共计1903万元。(高西水)

【人口统计管理】 2012年,针对群众办证难的问题,严格落实首接负责制,落实方便群众办证的各项具体措施,公开服务事项、简化办事流程,将方便群众办证情况纳入人口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为群众提供一站式优质服务。开展计划生育村级“争星夺旗”活动机制,调动村级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11月14—15日,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规划培训会议在肥城市召开,与会人员参观社区“争星夺旗”机制开展落实情况,经验在全省推广。2013年,制定《关于落实省<计划生育基层统计管理意见>的补充规定(试行)》,理顺计划生育管理关系,规范育龄妇女管理服务措施;制定《肥城市人口计生重点工作市长交办督办单制度》,进一步强化领导,明确责任,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重点、难点工作的及时有效落实。6—12月,取消二胎生育间隔后共审批二孩《生育证》6869例。2014年,制定“单独”两孩政策实施方案,举办培训班强化基层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对政策的把握和落实能力,借助各种渠道正面宣传“单独”两孩政策,开展“单(双)独”信息核查,对符合生育人员进行摸底走访和调查生育意愿,摸清全市“单(双)独”家庭的底数,为政策的到位落实提供可靠依据。创新设立“计划生育幸福家庭指导站”,实现服务关口前移。5月4日,与民政部门联合,在市婚姻登记处创新设立“计划生育幸福家庭指导站”,开展婚姻信息采集、计划生育管理单位判定、发放《幸福家庭服务证》、宣传计生政策法规和优生优育知识等工作,实现婚姻登记和生育服务“一站式”办理。设立“计划生育幸福家庭指导站”的做法在全国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研讨会上做典型发言,幸福家庭指导站“关口前移促管理,主动服务解民忧”被泰安市评为“2014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创新一等奖”。9月10日,出台《关于实行计划生育服务事项代办制度的通知》,在镇村两级全面推行“计划生育服务事项全程代办”制度,不断简化规范办理计划生育证件的流程,由镇村计生工作人员无偿为群众全程代办各类证件和审批事项。创新推行“能办推定”和“容缺受理”工作法。开展信息核查,提高统计质量。对全市40周岁以下育龄妇女的电话号码进行准确采集、更新及录入,大幅度提高全市人口信息统计质量。2015年,推进生育服务制度改革,“一站委托、全程服务,深入推进生育服务证制度改革”的做法在全省进行推广。利用省级公安落户共享信息、医院出生分娩信息及镇村自身核查的具体情况,开展疑点核实、信息纠错补录、违法生育上报等工作,建立人口共享信息核查制度、迁出人口县级报备审核制度,实现信息核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完善考核评估机制,实行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估相结合、年终考核与过程考评相结合、全面评估与专题调研相结合、平时督查与集中活动相结合的“四个结合”方法,创新评估体系。落实人口预警制度,坚持月报表和统计例会制度,每月分析主要人口指标完成情况并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开展针对“取消生育间隔”和“单独两孩”政策实施情况的调查评估,摸清二孩生育目标人群底数,对不同年龄段、不同生育状况的夫妇进行调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全面两孩”政策网络和入户两种形式的生育意愿调查,在10个镇街的13个村居选取符合条件的312个家庭进行详细的生育意愿调查。至2015年末,全市总人口99万人,育龄妇女19.29万人,2012—2015年,全市各项指标均在责任指标之内,连续获得泰安市人口目标责任制综合考核一等奖第一名。(王斌 荣翠翠)

【城镇社区计划生育管理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 至2015年末,全市共有流动人口57199人,其中流出人口55738人,男性43826人,育龄妇女11912人;流入人口1461人,男性397人,育龄妇女1064人。2014年10月,建立“桃都人口联谊会”。至2015年末,已建成8个分会,辐射管理流动人口27214人,占全市流出人口的30%。2014年6月,开展以“关爱流动人口、关爱留守儿童、关爱留守老人”为主题的“流动人口三关爱志愿服务行动”。为流动人口在就业培训、职业介绍、社会保障、医疗保险、子女教育、卫生防疫、计划生育、法律援助、维权助困等方面开展优先优惠政策,各街镇和流入人口多的行政村均制定明确的均等化服务制度和措施。加强城市社区计划生育管理体制。2015年,市委市政府把城市社区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实事之一,重点加强社区计生管理服务和改革工作,对各城镇社区人员配备、设施建设、工作内容、岗位责任等方面做出明确具体规定,并加强对社区人员培训、设施完善等项工作。(王涛)

【计划生育宣传教育】 ①开展群众性宣传教育工作。2012年,为纪念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确立30年,由市委宣传部、计生局、文体局、计生协会、人口文化促进会、电影公司组织联合举办“人口文化好电影村村行”活动。活动时间为6月至11月,共在所有行政村和市属各大厂矿企业放映800余场。2013年2月,开展春季人口计生宣传村村行活动,扎制计划生育宣传车16辆,历时一周在全市开展人口计生宣传村村行活动。2014年,在全市农村开展以“文体广场大舞台—美丽乡村、婚育文明舞起来—美好人生”为主要内容的“双舞美”活动,并开展人口早期发展工作。推进“桃都幸福感召行动”,2012年、2015年分别开展第三届、第四届桃都人口奖和第二届、第三届桃都十大幸福使者评选活动。制作专题电视片《桃花源里沐春风》及反映幸福感召行动的专题片《幸福感召千万家》、反映双向约定的专题片《双向承诺重千斤》在肥城电视台播放。编写出版《肥城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志》。本志上限为1960年1月,下限2013年9月,共23章,155节,系统记载肥城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历史和现状。(尹涛)

【计划生育协会】 2012—2015年,承接全国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县项目,健全计生协会组织网络,修订完善计划生育《双向约定》,规范村居群众自治工作制度,加强“会员之家”阵地建设,提高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工作水平。承接山东省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帮扶模式探索项目,围绕计生特殊家庭的实际困难和需求,创新推进经济帮扶、养老保障、医疗服务为主导,社会关怀为辅助的“3+1”帮扶模式。承接泰安市创建幸福家庭项目,围绕“文明、健康、优生、致富、奉献”五个方面,提升计生家庭生活质量和发展能力,提高计生家庭的幸福指数。开展生育关怀活动,组织开展“计生助福—爱满桃都”主题活动,利用政府和社会资源,发挥计划生育公益金和生育关怀基金作用,对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给予走访慰问和紧急救助,全市各级共走访慰问救助计生困难家庭2177户,发放救助金118.37万元。开展计生家庭致富发展支持行动,培育扶持农村经济合作组织104个,吸纳带动1900多个计生家庭成员就业致富。开展“金秋助学”活动,为考取大中专院校的计生困难家庭学生提供助学帮扶,累计为269名学生发放助学金41.6万元。开展关爱农村老年人身心健康项目,在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和清华大学的支持下,通过组织指导农村老年人成立关爱互助组、开展户外健身锻炼、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改善农村老年人的心理健康,提高生活幸福指数。(宋勇)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2012—2015年,建立完善各项管理服务制度,促进市、镇、村计生科技服务工作健康平衡发展;加强计生技术服务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强化镇街服务站室管理服务,全面提升基层技术服务水平。围绕计划生育三大优质服务工程,开展避孕节育技术服务、优生优育指导、不孕不育症诊治、生殖健康保健等系列化服务工作。2010年10月,肥城被确定为国家首批免费孕前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县,2015年1月艾滋病初筛纳入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市站2015年全年艾滋病初筛13391人次。2012—2015年,参加免费孕前健康检查50849人次,覆盖率100%。生殖保健查体11万余人次,不孕(育)症鉴定176例,病残儿鉴定175例,优生优育培训4万余人次,药具发放28万人次。发行计划生育宣传品10万余份。(刘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