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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市环保局为一级行政单位,内设人秘科、环境管理科、污控科、法宣科、应急科、信访科、机动车尾气监控中心7个职能科室,下设市环境监察大队、市环境监测站、市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办公室3个事业单位。截至2015年末,全局在职干部职工64人,其中行政16人,事业48人。
2012—2015年,坚持生态为基、环保优先的方针,以“改善环境质量、确保环境安全、服务科学发展”为主线,突出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总量减排、生态保护等工作重点,强化措施,攻坚克难,全市环境质量总体稳中趋好,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大气污染防治取得新成效。贯彻落实《泰安市大气污染防治“蓝天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市政府与18家部门、企业签订目标责任书。2013年,对13家锅炉废气排放单位实施限期治理,在全省县级率先对城区37家较大规模的餐饮企业进行治理。2014年,完成8个烟粉尘治理项目。完成21家企事业单位的燃煤锅炉限期治理。完成一滕新材料尾气回收、瑞泰纤维素蒸汽回收及有机溶剂蒸馏尾气回收、阿斯德化工甲酸废气回收装置、鲁龙集团油漆车间4个治理挥发性有机物和异味项目治理。投资近亿元,完成米山水泥、瑞泰化工、阿斯德化工、石横电厂、石横特钢等8家企业堆场、料场治理。2015年完成全市70台锅炉整治,完成石横特钢烟道旁路拆除和3#烧结机除尘改造;对傲饰服饰、天普阳光饲料等8家企业进行供汽改造。完成石横电厂5号、6号机组超低排放工程,其中5号机组超低排放项目,列入省政府和国电系统示范推广项目。督促泰西宾馆、宝盛大酒店等9家单位完成“煤改气”工作。
水污染防治工作。全市30余家涉水重点工业企业全部建设污水处理设施,2013—2015年,先后完成山东索力德焊材有限公司和山东石横特钢集团有限公司等废水深度治理回用工程,有效减少废水排放量,实现废水资源利用。重点涉水企业,如泰安瑞泰纤维素有限公司、山东六和银宝养殖有限公司、泰安佳禾食品有限公司等,实施废水处理设施的升级改造。2015年,编制《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分方案》,争取到省环保厅“三级网络”试点项目,成为全省首批两个试点县市之一。在康王河人工湿地入口、出口建设自动监测站房,加强地表水水质监控。
强化统一监管。积极探索环保统一监管的新模式,自2014年开始,每年年初梳理具体任务,制定《环保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及《考核意见》,逐一分解到责任单位,对环保重点工作进展情况一月一调度一通报,促使环保统一监管职能得到强化,一些环保重点任务取得突破性进展。2015年,老城罗窑村搬迁,老城、石横管网建设,汶阳、边院的污水处理厂建设等一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创建工作成果丰硕。2013年9月,肥城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通过省级技术评估。省级生态市创建工作考核验收,同时扎实推进生态镇、村创建工作。截至2015年末,全市已命名国家级生态村2个,省级生态村3个,省级生态镇14个(其中10个为国家级生态镇),省级生态镇比例达到93.3%,国家级绿色学校1所,省级绿色学校17所。2012年,经中华宝钢环境奖评选委员会严格评选,中华宝钢环境奖组织委员会审查批准,肥城市荣获第七届中华宝钢环境奖城镇环境类。2014年10月,在肥城市召开中华宝钢环境奖获奖者经验交流会,主题是共建生态文明,共享绿色未来。中华宝钢环境奖组委会主任曲格平出席并致辞,省环保厅厅长张波以及来自环境保护领域的专家和获奖者代表共130余人参加会议。

【污染减排】 四年间,全市完成减排项目74个(大气污染物减排项目19个,水污染物减排项目55个),主要完成国电山东石横发电厂6台机组脱硫、脱硝减排工程,石横特钢公司1#、3#烧结机脱硫工程,康汇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减排工程和澳亚牧场等32家畜禽养殖污染减排工程,其中石横发电厂6台机组低氮燃烧和SCR脱硝系统全部建成投运,走在全省燃煤电厂前列。至2015年末,全市共削减化学需氧量2787.37吨,氨氮225.54吨,二氧化硫17246.99吨,氮氧化物27215.4吨。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0年削减13.26%、12.73%、37.44%、65.38%,分别完成肥城市“十二五”总量减排目标的103.48%、100.39%、216.4%、136.2%。

【环境质量改善】 在市环保局、司法局两个自动空气监测站点位开展SO2、NO2、PM10、PM2.5、臭氧和CO六个空气污染因子监测。SO2、NO2、PM10、PM2.5每小时监测一个数据计算,4年共取得数据25万个,2012年二级以上优良天数平均值分别为190天,2013年为219天,2014年为263天,2015年为265天。空气质量平均浓度达到二级优良标准的天数逐年提高,2015年占全年天数的72.6%,较2012年提高20.5%,优良天数增加75天。空气中SO2、NO2和PM10平均浓度分别由2011年的0.081毫克/立方米、0.054毫克/立方米和0.159毫克/立方米下降到2015年的0.046毫克/立方米、0.037毫克/立方米和0.12毫克/立方米,分别下降43.2%、31.5%和21.4%。
全市持续加强工业污染综合治理、城镇生活污染治理、饮用水源保护等方面工作。建设38处农村新型社区污水处理设施,延伸配套截污干管100多公里,污水收集能力显著提升。大力实施生态治理工程,先后完成康王河13公里、汇河10公里治理工程和康王河、丘明湖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打造穿越城区、总长9公里的龙山河生态景观长廊。2015年,按化学需氧量指数、氨氮两项指标评价,大汶河干流基本实现Ⅳ类水体,肖家店和陈屯桥市控考核断面水质均为Ⅴ类,其中陈屯桥控制断面水质好于Ⅲ类比例占9.07%,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100%达到Ⅲ类水质。

【生态环境建设】 2013年,在全省率先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源整治工作,出台《肥城市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按照“三防一用”标准,对全市320家规模以上畜禽养殖场进行全面整治,关停或转产47个,其他治理场共建设沼气池10923平方米,粪污沉淀池51539平方米,晾粪场28821平方米,自然养殖发酵床216520平方米。建成国家级标准化示范场3个、省级7个,畜禽规模饲养比重达到80%以上,畜禽养殖污染得到一定的控制。2015年,山东省环保厅确定肥城市为省畜禽废弃物治理与综合利用项目建设试点,该项目总投资8500万元,主要建设畜禽养殖废弃物收集网络(收集);处理污染物生产生物燃气、有机肥的工程设施(转化),有机肥使用、沼气发电及燃气入户(应用)共三级网络。同年,争取中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无偿资金3250万元,项目涉及农村社区污水处理设施27处、兼性塘1处,污水管网建设18公里、饮用水井保护设施建设等40个项目。2015年,编制《肥城市城区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技术报告》《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市政府出台《全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的意见》,对12个镇街36处饮用水源井设置界标、警示牌、隔离网、导流地面、导流渠等保护设施实施保护。持续抓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坚持全面、全年抓禁烧,健全完善秸秆收储加工网络,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禁烧和综合利用效果一年好于一年。市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基本达到预期目标,垃圾渗滤液治理得到进一步的强化,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得到规范处理,放射源和射线装置得到有效管理。计划单列镇和有条件的建制镇建成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完善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县城以上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2.8%,现有的污水处理设备经过改善,提高脱氮除磷能力。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50%,再生水回用率达到20%。新建燃煤机组、水泥窑、钢铁烧结机、有色冶炼设备等重点污染源均安装烟气脱硫设备。80%以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配套建设固体废物和废水贮存处理设施或实行生态环保养殖模式,实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环境安全保障】 ①实行自动监控。对全市17家废气排放企业、8家废水排放企业、7家企业54枚放射源在线监控,放射源视频监控走在全省前列。②严格项目管理。2013年,全年共审批建设项目298个,环评率100%,共验收项目69个,拒批10个选址不当项目。2014年,共审批建设项目283个,验收建设项目76个。2015年,全年审批报告书2个,报告表102个,登记表111个,验收建设项目52个。③强化执法监查。2012年,全年共开展专项行动12次,约见5家企业的法人代表,对18家企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对14家违法排污企业进行处罚,对全市29家塑料小颗粒、塑料油膏等小企业依法予以关闭,共征收排污费1847万元。2013年,开展专项行动四次,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50份,处罚单位12起(次),约见8家企业的法人代表,共征收排污费1863万元。全年共审核案件23起,处罚12起,落实处罚金额41.6万元。2014年,继续开展专项行动,出动人数140人次,检查企业26家,对2家企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取缔关闭1家非法小炼油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全年移交公安机关立案4件,刑事拘留7人。处罚案件33起,下达处罚金额270万元,落实194万元。2015年,每季度开展一次环保专项行动,累计出动近900人(次),检查各类企业234家,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96份,查处违法企业48家。全年共征收排污费1570余万元,保持泰安第一。全年共处罚48起,罚款323.1万元。查封3家违法企业,责令9家企业限制生产,责令22个违建项目停产,对2家企业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对1件涉嫌环境污染犯罪、2件行政拘留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向其他部门移送案件3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6件。④加大环境安全排查工作力度。对全市辖区内重大及较大环境安全风险源单位和环境风险敏感点位进行检查,全市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加快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备案进度,38家企业完成应急预案编制备案工作,全市重点环境风险源单位基本完成备案工作。⑤严格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对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要求,在2015年底的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年度考核中,14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中有13家达标,1家基本达标。⑥加强群众诉求办理。自2014年6月开始,将15个镇街区划分为9个片区,分别由副科级以上干部包保,设立群众诉求受理中心,统一负责民生诉求问题具体管理,实现环境诉求统一汇总转办、逐一挂账销号、定期督促调度、限时办结的良性运行机制,办理效率及办结率大幅度提升。自2014年以来,实施领导干部包乡镇处理环境信访制度,信访量逐年减少,2014年共受理处置1446件,2015年共受理处置889件,2016年共受理处置550件。⑦加强辐射工作管理。2012年,收贮35枚废源,5家单位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开展废旧金属回收熔炼单位辐射安全与防护监督监察工作;2013年,收贮11枚废源,3家单位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开展闲置废弃放射源安全隐患排查;2014年,15家单位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到期延续审批,参加泰安市环保局举行的处置辐射突发事件应急演练;2015年,收贮2枚废源,1家单位办理辐射项目环评,1家单位办理辐射项目环保竣工验收。

【环境执法规范化建设】 推动应用移动执法,使用环保移动执法设备及系统,提高执法效率,规范重点行业企业的现场执法,提高环境监管能力。落实环境监管网格化工作,制定环境监管网格化划分方案,进一步强化环境监察工作效能化、规范化建设。2015年,与市检察院开展环保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活动,制定《行政执法内部管理办法》,邀请检察院工作人员就依法履职进行讲课,召开全市环保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座谈会,开展2次行政处罚后督查活动。组织公共法律知识考试,全局平均80.1分,超过全市平均分6分。

【环境监测】 在泰安6个县市区率先进行PM2.5监测,建设细菌化验室,环境监测能力得到提升。严格落实监测计划,每年对环境水体、空气质量、工业点源、噪声、环境预警和委托项目等进行监测,2015年,共取得监测数据66250个。2012年,选取安驾庄镇中江村的基本农田作为土壤监测的试点,对5个点中的10个项目进行委托监测。2013年开始,每年选取3个街镇中的3个村庄(每个街镇1个)为山东省农村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对该村的空气环境质量中的3个项目、地下水中的23个项目、地表水中的28个项目、土壤样品中的16个项目分别进行采样监测,自己没有监测资质的项目,委托有资质的监测单位完成,最后形成肥城市农村环境质量报告。截至2015年末,共对9个街镇的9个村庄进行布点监测,其中空气点位9个,地下水井9个,土壤样品50个,地表水出境断面一个。从各项目的超标率看,农村环境空气中的部分PM10超标,但空气质量整体优于城市环境;地下水环境监测数据统计表明,除硬度个别超标外,其余监测指标均低于《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抽测的农村地下水源地水质良好,均符合《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从50个土壤样品中的重金属和农药监测指标,无论无机污染物还是有机污染物,监测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标准和《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评价技术规定》(环发〔2008〕39号)的标准值。

【环境宣传教育】 积极开展“环境监测开放日”活动,自2013年7月开始,每月第三周的周五开展一期,组织小学生、小记者团、中青班学员、镇街环保办主任、义工协会等不同层面的人次参加“环境监测开放日”活动。2014年,加强新《环保法》宣传,在《今日肥城》和广播电台分别开辟专栏,分期对环保法进行宣传解读;印制《环保法》手册,开展局执法人员环保法学习培训、考试;召开全市部门环保法座谈会,为环保法顺利实施奠定基础。积极创建环境教育基地,翦云山风景区成功建成泰安市环境教育基地,省级环境教育基地创建已验收,实现零的突破。2015年,成功创建翦云山省级环境教育基地,开展“六五”宣传,环保大篷车,齐鲁环保世纪行,牛山、翦云山环保宣传等17次集中活动;组织3期行风热线活动、2次党校授课、一期民生365专访、一期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栏;在泰山晚报刊发10个工作动态专版,在大众日报刊发石横发电厂超低排放示范工程,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信息获得国务院领导批示,实现历史性突破,环保局获得市政府2015年度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实现开门办公,行政审批、行政处罚、企业排污信息、信访办理情况全部向社会公开,开通“肥城环境”微信公众平台,利用政务微博公开工作动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徐复忠 何作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