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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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截至2015年末,内设人事监察科、办公室、研究室、预算科、教科文科、行政政法科、农业科、企业科、经济建设科、债务金融科、条法税政科、会计管理科、社会保障科、服务中心、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等15个股级科室。下辖国有资产管理局、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中心、财政监督局、国库管理中心、财政投资评审中心5个二级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乡镇财政管理局、投融资管理中心、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4个一级事业单位。核定行政编制22名、事业编制88名。在职干部职工90人,其中中共党员74名,占总人数的82%;本科以上学历82名,占总人数的91%。具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53名,占总人数的59%,其中具有高级会计师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10名、具有会计师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32名。先后荣获“省级文明单位”“全省财政系统先进集体”“山东省基层双拥创建模范单位”等荣誉称号。

【财政收支】 2012—2015年,定期组织人员下基层、搞调研,及时召开研判会、座谈会,主动应对经济下行压力。推进联合办税,深入开展税务稽查、专项检查以及欠税集中清理等活动,最大限度挖潜增收、以查促收。同时,严格执行会议费、接待费、出国经费等管理制度,从严控制楼堂馆所建设和节会、庆典等活动支出。优先保障重点支出,确保民生政策全面落实。通过积极对上争取和统筹市级财力,加大对下帮扶力度。

【社会保障资金】 ①国家基本药物制度。2012—2015年,对省统一规划的村卫生室村医实行补助政策,年人均补助由6000元提高到8000元。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办法,坚持“综合改革”“统筹算账”的思路,共拨付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财政补助资金1.3亿元,确保基本药物制度顺利实施。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12—2015年,全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240元逐步提高到380元。各级财政累计投入资金9.3亿元(2012年18645万元,2013年21779万元,2014年25026万元,2015年27599万元),其中本级财政累计投入4.5亿元。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要包括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管理、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和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等项目,主要由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等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免费为全体居民提供。2012—2015年,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由年人均25元提高到40元,各级财政累计投入资金1.2亿元。④城乡低保。2012—2015年,全市城市低保标准从每户月人均380元逐步提高到500元,市财政累计发放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5131万元。全市农村低保标准从每人每年1700元逐步提高到3400元,市财政累计发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1.8亿元。⑤五保供养。2012—2015年,全市五保集中供养标准从每人每年3400元逐步提高到5500元,分散供养标准从每人每年2400元逐步提高到4200元。全市累计投入五保供养资金3529万元。⑥孤儿基本生活费。2012年,全市孤儿基本生活费为每人每月600元。2013—2015年,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720元。2012—2015年,累计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493万元。⑦居民基本养老保险。2012年1—9月,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10—12月执行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年末领取人数为11.38万人,全年缴费参保人数为30.66万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缴费即补。2012年,财政对基础养老金补助和缴费补助共计8457万元。2013年1—9月,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10—12月执行标准为每人每月65元。年末领取人数为13.18万人,全年缴费参保人数为26.09万人。2013年,财政对基础养老金补助和缴费补助共计9855万元。2014年1—4月,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65元,5—12月执行标准为每人每月75元。年末领取人数为15.6万人,全年缴费参保人数为24.96万人。2014年,财政对基础养老金补助和缴费补助共计12756万元。2015年,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85元,年末领取人数为14.57万人,全年缴费参保人数为22.14万人。对选择较高档次的参保人员,政府每人每年补助60元。2015年,财政对基础养老金补助和缴费补助共计15583万元。⑧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实行城乡一体、同役同酬,由各县(市、区)统一标准,统一筹措,统一发放。2012年,城镇每户每年标准为5000元,农村每户每年标准为8500元。自2013年起,每年按照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1.1倍确定优待标准。2012—2015年,财政累计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3960万元。

【财政体制改革】 ①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建立透明预算制度。自2013年起,大力推行财政预决算及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截至2015年末,全市及市级财政预决算及87个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全部通过市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除涉密内容外,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深化部门预算编制改革。2013年,首编政府采购预算,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逐年压缩一般公务支出,确保“三公经费”比上年只减不增。2015年,推进财政资金统筹,将11项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积极清理盘活存量资金,逐年压缩财政资金结转规模,加大部门结余资金清理力度。2015年,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建立起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三大”预算组成的全口径政府预算体系,政府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②对上财政管理体制改革。2013年,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的意见》,对省以下财政体制进行大的改革。体制改革后肥城各项主体税收分享比例为增值税,中央级75%、肥城25%。企业所得税,一般企业所得税分享比例为中央级60%、泰安市级8%、肥城32%。电力企业所得税分享比例为中央级60%、肥城40%。个人所得税,分享比例为中央级60%、肥城40%。营业税,分享比例为泰安市级20%、肥城80%。其他税收和非税收入缴入县级国库。2013年,经国务院批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2015年,调整水资源费分成比例,中央10%、泰安市级20%、肥城70%。③对下财政管理体制改革。2012年,调整石横镇、高新区财政管理体制,将部分市直企业除教育附加和各项政府性基金外的地方税收部分,全部下划至镇区,实行属地管理。2013年,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后,将省级下划的镇街企业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直接划归镇街区,作为镇街区财政收入。2014年,明确新兴产业园区财政管理体制,确定新兴产业园区收支范围,实行园区、仪阳镇区镇财政合一,建立独立的一级财政管理体制,在市级财政中单列,并将仪阳辖区内6家市属企业下划,核定基数上解。农业示范区内实现收入享受新城街道办事处的划分比例及归属级次,收入划归新城街道办事处并全部用于示范区各项经费。

【地方政府债务】 2013年,出台《肥城市政府债务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政府债务“借、用、还”责任主体,并每年从财政预算中安排偿债准备金,确保政府债务按时偿还。2014年,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清理甄别工作,全市共清理甄别认定政府债务余额为54.03亿元。自2014年起,国家对政府债务余额实行限额管理。截至2015年末,全市政府债务余额为44.81亿元。2015年,对甄别认定的通过银行贷款等非政府债券方式举借的地方政府存量债务,通过三年左右过渡期,以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方式进行置换。2015年,肥城共争取上级置换债券转贷资金10.78亿元,通过地方政府债券置换高息银行贷款及逾期存量债务,优化政府债务结构,降低债务成本。

【政府投融资】 把政府融资作为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发展的主要措施之一。2012年,成功发行首只9亿元公司债券用于调水蓄水工程,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完成1.38亿元租赁融资,支持学校建设。2013年,完成5000万元教育租赁融资和3亿元财产收益权信托融资,支持公益事业发展。指导规范镇街融资平台建设,实现镇街融资1.4亿元,支持镇街区经济社会发展。2014年,办理6500亩国有划拨土地,做优做强政府融资平台资产,拓展融资空间,圆满完成1.5亿元热力管网租赁融资和3亿元银行贷款融资,支持公益事业发展和城市建设。2015年,不断强化政府融资功能,与泰安商业银行合作,完成城区供热工程贷款融资1.18亿元,支持公益事业发展和城市建设。

【教育资金】 2012—2015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不断完善。2012年,拨付资金2.1亿元,支持农村初中食宿工程、西区中学、职教中心校和幼儿园建设。2013年,拨付资金2.29亿元,支持新职教中心校、城西教育园区、桃花源小学及校舍安全工程建设等。2014年,拨付资金1.85亿元,新建农村小学、幼儿园6处,续建、扩建农村中小学、新二中、职教中心校等23处。2015年,拨付资金1.17亿元,用于城区学校建设、农村义务教育“全面改薄”,建设面积29万平方米。

【城乡统筹发展】 按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促进统筹协调可持续发展。2012年,拨付创建卫生城市资金620万元,拨付城市工程建设资金1.1亿元。拨付农田水利、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道路建设和土地综合整治等资金1.4亿元。落实各项支农惠农补贴1.16亿元,增长13.7%。拨付299个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和121项“强村固基”工程资金2763万元。 2013年,全市落实各项惠农补贴政策筹集资金2.2亿元。拨付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和水库除险加固、河道维护治理等资金1.5亿元。筹集“强村固基”“百村道路硬化”工程和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4790万元。2014年,县及以上财政安排对下转移支付2.93亿元、专项资金1.05亿元,同比增加5950万元,支持基层事业发展。2015年,坚持财力向基层倾斜,通过积极对上争取和统筹市级财力,加大对下帮扶力度。安排对下各项转移支付3.51亿元、专项资金1.15亿元。争取地方政府债券10.79亿元,其中安排镇街区4500万元,减轻政府偿债压力,缓解基层财政困难。

【政府采购】 2012—2015年,按照“规范采购行为,提高资金使效益,促进廉政建设”的目标要求,不断拓宽采购渠道,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政府采购规模不断扩大,采购额不断提高,节约财政资金成效显著。全市累计完成政府采购金额21.31亿元,节约财政资金2.57亿元,节支率达到10.76%。2012年,采购规模62962.32万元,其中货物7663.81万元,工程53912.85万元,服务1385.66万元,节支率分别为16.15%、10.41%、14.81%,总节支率为11.25%。2013年,采购规模80111万元,其中货物9594.59 万元,工程67954.86万元,服务2561.72万元。节支率分别为8.43%、11.23%、11.88%,总节支率为10.9%。2014年,采购规模39664.2万元,其中货物7518.37万元,工程27350.11 万元,服务4795.66 万元。节支率分别为9.58%、10.07%、9.63%,总节支率为9.92%。2015年,采购规模30375.4万元,其中货物7594.19万元,工程13577.48万元,服务9203.74万元。节支率分别为9.91%、15.06%、2.72%,总节支率为10.33%。

【财政投资评审】 2012年,完成政府投资预算评审36项、资金5.94亿元,审减资金5552万元,审减率为9.3%。2013年,完成城建项目预决算评审62项、资金12.23亿元,审减资金1.38亿元,审减率为12.3%。2014年,完成预决算和土地综合整治评审项目100个、评审资金12.99亿元,审减资金2.52亿元,平均审减率13.1%。2015年,完成预决算评审项目78个,评审总额9.47亿元、审减资金1.03亿元,审减率为10.9%。

【国库集中支付】 2012年,国库集中支付资金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达到88%,同比提高2个百分点。2013年,国库集中支付资金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达到90.3%,同比提高2.3个百分点。2014年,全市通过集中支付系统支付资金60.14亿元,直接支付率91.2%。2015年,全市通过集中支付系统支付资金63.1亿元,直接支付率达到91.7%。截至2015年末,实行网上支付的预算单位增加到127个,集中支付网络系统、账务处理系统之间,通过数据接口软件实现数据共享,工作效率提高。

【非税收入】 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2012年,全市完成政府非税收入21.81亿元,占年度预算的102.4%。2013年,全市非税收入完成24.79亿元,占年度预算的103%。2014年,全市非税收入完成25.68亿元,占年度预算的103%。2015年,全市非税收入完成17.91亿元,占年度预算的93%。

【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 2012年,制定《肥城市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实施方案》,拨付资金7653万元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完成棚户区开工964套、公租房开工612套、经济适用住房开工918套,占年度任务开工率的118.7%。2013年,拨付资金5134.78万元,支持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当年保障性住房累计开工1862套,占年度任务的182.54%;累计竣工924套,占竣工任务的126.58%。2014年,联合市房管局组织开展保障性住房资金专项检查,迎接泰安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和资金管理情况专题调研。当年拨付资金4474万元,建设公租房和棚户区、农村危房改造等各类保障性住房2850套,累计竣工1409套,占竣工任务的117.42%。2015年,拨付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5835万元,其中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资金3198.68万元,廉租住房建设资金411万元,棚户区改造资金2225万元,有力支持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

【津贴补贴】 2014年1月,兑现增资政策,全市行政事业人员人均月增资330元,全年增加财政支出1.2亿元。同年12月,落实提高乡镇人员津贴补贴政策,全市符合政策和发放条件的人数为7288人,其中街镇6703人(含街镇教师5588人)、派驻部门人员585人,人均月增发津贴补贴307元,全年增加财政支出2685万元。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自2014年10月1日起,优化工资结构,将月人均300元的津贴补贴纳入基本工资,并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落实乡镇工作人员津贴补贴。根据乡镇工作年限,为全市8055名乡镇工作人员审批发放乡镇补贴,调整后月人均发放标准达到400元。2015年1月,落实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根据任职年限和级别,对达到职级晋升职级条件的公务员晋升职级。对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发放冬季取暖费,改变过去“暗补”做法,实现阳光补贴。开展津贴补贴专项检查,全市共16个单位存在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现象,违规发放金额共计120.4万元。

【国有土地出让收入】 加大土地收购储备工作力度,对纳入储备的土地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管理。2012年,共收储土地567亩,办理招、拍、挂出让地块35宗,出让总面积218.45公顷。实现土地出让收入8.87亿元,增长11.6%,实现政府收益1.8亿元。2013年,办理招、拍、挂出让地块96宗,出让总面积242公顷,实现土地出让收入完成12.88亿元、政府收益2.7亿元,被确定为全省“以补促建”高标准基本农田整治项目试点县(市)。拨付王庄、桃园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土地整理项目建设资金1755.6万元,拨付仪阳土地综合整理项目建设资金2356.8万元,拨付边院、汶阳、安驾庄3镇4个土地整治项目建设资金954万元,拨付占补平衡项目建设资金600万元。2014年,办理招、拍、挂出让地块104宗,出让总面积200.9公顷,实现土地出让金收入14.7亿元、政府收益4.5亿元。拨付第二批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理项目建设资金1141万元,拨付第二批强村固基工程项目资金105万元,拨付强村固基工程项目资金262.2万元,拨付土地占补平衡项目、增减挂钩项目、工矿废弃地整治利用项目等工程建设资金1亿元。2015年,办理招、拍、挂出让地块84宗,出让总面积133.55公顷,实现土地出让金收入70.01亿元、政府收益1.86亿元。拨付占补平衡项目建设资金1083万元,拨付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资金2004万元,拨付2014年度强村固基工程项目资金260万。

【国有资产】 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信息库建设,国有资产管理实现精细化、科学化、动态化管理。截至2015年末,共汇总上报单位156户,资产总额56.52亿元,负债总额21.32亿元,净资产总额35.20亿元。固定资产(原值)总额33.67亿元,固定资产净值31.53亿元,固定资产净值占资产总额的56%。2012年,建立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有偿使用管理制度,制订房产出租(出借)管理暂行办法。2013年,印发《肥城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对肥城市康汇污水处理厂资产及运营情况进行审计调查。对全市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的办公用房情况进行清查统计,市直91个机关办公用房总建筑面积7.9万平方米,15个镇街区办公用房总建筑面积2.44万平方米。2014年,华美热电公司拆迁置换土地用于电子商务产业园建设。成立办公用房清理核实工作小组,对各单位办公用房面积情况进行实地测量。2015年,组织开展对排水处、康龙排水等4家公司资产负债情况进行全面审计。将肥城市现代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移交给新城街道办事处。经审核,农业示范区资产1879万元,负债1192万元,净资产687万元。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顿工作,市直独立办公单位办公用房建筑面积超标2.1万平方米,腾退1.8万平方米。机关大院办公用房使用面积超标95.5 平方米,腾退94.6平方米。文广大厦和三农大厦办公用房使用面积超标 4257.7平方米,腾退2431.12平方米。各镇街区建筑面积超标8415.5平方米, 腾退3473.1平方米。2015年,对39家市属行政事业单位的土地、房产划转给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同时将11家国有企业出资人变更为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对全市159家行政事业单位已使用未在账资产和有偿使用管理资产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并将2014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租赁收入412.9万元全部上缴国库。与审计局联合对阿斯德热电项目开展审计评估,参与市中医医院与山东新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合作项目的资产评估工作。

【财政监督和会计管理】 2012—2015年,财政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大,职能不断强化,每年都开展企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预算收支情况检查、政府非税收入收支情况检查和财政内部审计等监督检查。2012年,检查共涉及资金2.71亿元,发现问题资金2800余万元,应交未交税金12.4万元,应交未交财政资金2179万元。2013年,检查共涉及资金3600万元,发现问题资金310余万元,调整整改资金217万元。2014年,检查共涉及资金4.6亿元,发现有问题资金3910余万元,调整整改资金1800万元。2015年,检查发现有问题资金9000余万元,应缴未缴税费1720万元。2012—2015年,国家相继出台《小企业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小学校会计制度》等法规和会计制度。在贯彻落实法规制度中,充分利用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契机,采取网络培训和“定单式”培训,加大对会计人员的培训力度,共组织会计人员培训3.25万人次。截至2015年末,全市有6家在财政部门审批备案的代理记账公司。2013—2015年,通过“走下去深入基层、巡回式服务群众”的培训方式,共举办支农政策和民生政策培训班48场次,培训村(社区)会计、村(社区)干部和财政、经管干部及其他人员共3552人次。(尹逊东 刘浩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