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 院
【概况】 年末,市人民法院共有干警147名,其中员额制法官54名。内设办公室、政治处(含组织人事科、教育培训课)、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含执行局办公室、执行一庭、执行二庭、执行三庭)、研究室(审判管理办公室)、技术室(司法鉴定中心)、法警大队、行政装备管理科、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和新城法庭、王瓜店法庭、石横法庭、安驾庄法庭、边院法庭5个派出法庭。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坚持稳中求进工作基调,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将审判执行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保障民生权益,规范司法行为,落实司法公开,加强审判管理,提升案件质效。坚持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方向,坚持抓信念强定力、抓培养提能力、抓廉洁保公正,打造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清正廉洁的法官队伍,为维护公平正义、促进和谐发展、保障民生权益作贡献。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8362件,审结8350件,结案率为96.3%。被最高法院表彰为“2016年度在司法理论宣传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法院”,民事审判二庭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二等功,老干部第一支部被泰安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全市离退休干部先进集体,1名同志获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表彰,1名同志获泰安市委、市政府表彰。
【刑事审判】 年内,共审结刑事案件449件。依法打击各类侵财性、暴力性犯罪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活动,审结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27件、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9件、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案件6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案件5件,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幸福感。贯彻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量刑规范化,对判处缓管免予刑罚人员进行集中帮教,共2次帮教700余人,使其改过自新、融入社会。通过深入校园授课、邀请师生走进法院、选派优秀法官担任法制副校长、办好《桃都少年审判报》和网上“爱心信箱”等方式,打造立体多元化未成年人保护平台。全年共讲授法律课8次,4名干警担任法制副校长,邀请60余名师生参观法院、旁听庭审,免费向中小学校发放《桃都少年审判报》6000余份,赠送法制书刊200余本,回复家长网络咨询邮件11封。
【民事审判】 年内,共审结民事案件3484件。坚持把民事审判作为服务保障民生的重要平台,加强对涉民生案件审理,妥善审理劳动争议、工伤保险等案件,平等保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建立和谐劳资关系;妥善审理相邻关系、损害赔偿等案件,以公正审判倡导睦邻友好的社会风尚;妥善审理农资及农产品买卖、农村土地承包转包、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等涉“三农”案件,依法保护农民合法权益。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将能够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全部适用简易程序,民商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达70.9%。
【商事审判】 年内,共审结商事案件1690件。依法审理买卖、加工承揽、建设工程类合同纠纷案件,维护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依法审理金融借款、融资租赁、票据等金融纠纷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加强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理,依法规范和引导民间资本健康运行。妥善审理商品房买卖、房屋租赁等房地产纠纷案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为招商引资、城市建设、旧村改造等项目建设清障解难,提供法律咨询,强化诉前调解,推动相关纠纷依法有序解决。
【行政审判】 年内,共审结行政案件496件。将行政审判融入法治建设全局,坚持行政争议诉前、诉讼、执行“三段协调”解决机制,行政协调撤诉率达68.46%。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畅通行政案件立案渠道,强化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完善联席会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制度,邀请行政执法人员旁听案件庭审,深入行政执法机关座谈、授课20余次,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助推法治肥城建设。通过非诉手段妥善化解城市建设、计划生育、自然资源等方面行政争议,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共审查行政非诉案件415件。
【执行工作】 年内,共执结各类案件2231件。加强执行“一性两化”(强制性、信息化、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和“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落实执行工作日志、执行信息反馈告知等制度,深化执行指挥中心、执行案件信息查询、“点对点”查控等平台系统的建设应用,穷尽法律措施破解执行难,共依法采取查封、扣押、拘留等强制措施6000余人次,有效执结一批疑难复杂案件。加强与市检察、公安机关的协作联动,严厉打击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加大执行曝光力度,借助银行营业网点、户外电子显示屏、法院门户网站等平台,集中曝光8批605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形成较好社会反响。
【规范管理】 依托审判业务管理系统门户平台应用,加强流程管理,严格控制审限,完善审判管理、审务督查、案卷质量“三项通报”制度,推进审委会改革,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强化院庭长带头办案,落实合议庭、独任法官办案责任,建立运转有序、责任明晰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推进员额制改革,严格动员部署、资格审查、遴选报名、统一考试、报送审核等工作流程,共遴选员额法官54名。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加强民商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探索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审理工作机制。深化司法公开,完善法院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案件终端查询系统等公开渠道,健全法院开放日、新闻发布会等制度,确保法院工作始终在“阳光”下运行。加强财务管理、车辆管理、档案管理、会务接待、公文机要管理、联络督查、后勤供给、物业管理和计划生育工作,政务管理规范有序。
【基层基础建设】 坚持科技强院,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升级改造,建立诉调对接中心,优化整合安检导诉中心、诉讼服务中心、诉调对接中心功能。实施一号审判庭装修改造,配备现代化庭审设备和多媒体会议设备,实现会议室和审判庭双重功能。添置和更新配备电脑、复印机、扫描仪等办公设备,提高办公办案效率。加强软件研发应用,建立远程立案、电子印章系统,触摸屏案件查询系统、远程视频提讯系统、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加强审判业务管理系统、司法统计系统、多媒体会议系统、公文传输系统等建设,强化系统应用培训,有力推动办公办案的数字化、信息化、便捷化。加强队伍建设,扎实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通过集中学习、专题党课、重温誓词、义务献血和前往烈士陵园接受革命教育等形式,不断提升队伍的思想政治水平;加强法官教育培训,落实“3+3”教育培训机制,通过邀请上级法院资深法官和专家学者授课、实施青年法官导师制度、组织庭审观摩、优秀文书评比等方式,不断提升法官的履职能力。强化廉洁自律,抓好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构筑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的廉政体系。
(王士民)
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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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年末,市人民法院共有干警147名,其中员额制法官54名。内设办公室、政治处(含组织人事科、教育培训课)、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含执行局办公室、执行一庭、执行二庭、执行三庭)、研究室(审判管理办公室)、技术室(司法鉴定中心)、法警大队、行政装备管理科、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和新城法庭、王瓜店法庭、石横法庭、安驾庄法庭、边院法庭5个派出法庭。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坚持稳中求进工作基调,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将审判执行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保障民生权益,规范司法行为,落实司法公开,加强审判管理,提升案件质效。坚持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方向,坚持抓信念强定力、抓培养提能力、抓廉洁保公正,打造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清正廉洁的法官队伍,为维护公平正义、促进和谐发展、保障民生权益作贡献。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8362件,审结8350件,结案率为96.3%。被最高法院表彰为“2016年度在司法理论宣传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法院”,民事审判二庭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二等功,老干部第一支部被泰安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全市离退休干部先进集体,1名同志获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表彰,1名同志获泰安市委、市政府表彰。
【刑事审判】 年内,共审结刑事案件449件。依法打击各类侵财性、暴力性犯罪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活动,审结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27件、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9件、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案件6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案件5件,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幸福感。贯彻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量刑规范化,对判处缓管免予刑罚人员进行集中帮教,共2次帮教700余人,使其改过自新、融入社会。通过深入校园授课、邀请师生走进法院、选派优秀法官担任法制副校长、办好《桃都少年审判报》和网上“爱心信箱”等方式,打造立体多元化未成年人保护平台。全年共讲授法律课8次,4名干警担任法制副校长,邀请60余名师生参观法院、旁听庭审,免费向中小学校发放《桃都少年审判报》6000余份,赠送法制书刊200余本,回复家长网络咨询邮件11封。
【民事审判】 年内,共审结民事案件3484件。坚持把民事审判作为服务保障民生的重要平台,加强对涉民生案件审理,妥善审理劳动争议、工伤保险等案件,平等保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建立和谐劳资关系;妥善审理相邻关系、损害赔偿等案件,以公正审判倡导睦邻友好的社会风尚;妥善审理农资及农产品买卖、农村土地承包转包、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等涉“三农”案件,依法保护农民合法权益。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将能够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全部适用简易程序,民商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达70.9%。
【商事审判】 年内,共审结商事案件1690件。依法审理买卖、加工承揽、建设工程类合同纠纷案件,维护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依法审理金融借款、融资租赁、票据等金融纠纷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加强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理,依法规范和引导民间资本健康运行。妥善审理商品房买卖、房屋租赁等房地产纠纷案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为招商引资、城市建设、旧村改造等项目建设清障解难,提供法律咨询,强化诉前调解,推动相关纠纷依法有序解决。
【行政审判】 年内,共审结行政案件496件。将行政审判融入法治建设全局,坚持行政争议诉前、诉讼、执行“三段协调”解决机制,行政协调撤诉率达68.46%。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畅通行政案件立案渠道,强化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完善联席会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制度,邀请行政执法人员旁听案件庭审,深入行政执法机关座谈、授课20余次,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助推法治肥城建设。通过非诉手段妥善化解城市建设、计划生育、自然资源等方面行政争议,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共审查行政非诉案件415件。
【执行工作】 年内,共执结各类案件2231件。加强执行“一性两化”(强制性、信息化、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和“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落实执行工作日志、执行信息反馈告知等制度,深化执行指挥中心、执行案件信息查询、“点对点”查控等平台系统的建设应用,穷尽法律措施破解执行难,共依法采取查封、扣押、拘留等强制措施6000余人次,有效执结一批疑难复杂案件。加强与市检察、公安机关的协作联动,严厉打击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加大执行曝光力度,借助银行营业网点、户外电子显示屏、法院门户网站等平台,集中曝光8批605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形成较好社会反响。
【规范管理】 依托审判业务管理系统门户平台应用,加强流程管理,严格控制审限,完善审判管理、审务督查、案卷质量“三项通报”制度,推进审委会改革,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强化院庭长带头办案,落实合议庭、独任法官办案责任,建立运转有序、责任明晰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推进员额制改革,严格动员部署、资格审查、遴选报名、统一考试、报送审核等工作流程,共遴选员额法官54名。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加强民商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探索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审理工作机制。深化司法公开,完善法院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案件终端查询系统等公开渠道,健全法院开放日、新闻发布会等制度,确保法院工作始终在“阳光”下运行。加强财务管理、车辆管理、档案管理、会务接待、公文机要管理、联络督查、后勤供给、物业管理和计划生育工作,政务管理规范有序。
【基层基础建设】 坚持科技强院,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升级改造,建立诉调对接中心,优化整合安检导诉中心、诉讼服务中心、诉调对接中心功能。实施一号审判庭装修改造,配备现代化庭审设备和多媒体会议设备,实现会议室和审判庭双重功能。添置和更新配备电脑、复印机、扫描仪等办公设备,提高办公办案效率。加强软件研发应用,建立远程立案、电子印章系统,触摸屏案件查询系统、远程视频提讯系统、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加强审判业务管理系统、司法统计系统、多媒体会议系统、公文传输系统等建设,强化系统应用培训,有力推动办公办案的数字化、信息化、便捷化。加强队伍建设,扎实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通过集中学习、专题党课、重温誓词、义务献血和前往烈士陵园接受革命教育等形式,不断提升队伍的思想政治水平;加强法官教育培训,落实“3+3”教育培训机制,通过邀请上级法院资深法官和专家学者授课、实施青年法官导师制度、组织庭审观摩、优秀文书评比等方式,不断提升法官的履职能力。强化廉洁自律,抓好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构筑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的廉政体系。
(王士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