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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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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概况】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坚持民生为本,立足服务优先,统筹推进城乡就业创业,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深入开展人事制度改革,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年内,全市新增城镇就业再就业1.23万人,扶持创业1890人。社会保险累计参保203万人次,综合覆盖率达到95.31%。全年引进高层次人才52人。新增省首席技师1人、泰安市首席技师3人。全市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2.72万人,专业技术人员总量达到5.2万人。深入落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改革工作,不断提高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保障监察效能,劳动关系更趋和谐。先后被山东省人社厅评为全省人社系统先进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宣传工作先进单位、人才资源统计调查工作先进单位。被泰安市委、市政府表彰为泰安市级文明单位、全市老干部工作先进单位、全市社会保险工作先进单位、全市职业能力鉴定考试工作先进单位。被肥城市委、市政府表彰为科学发展先进单位、机关作风和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单位、安全生产先进单位、信访工作先进单位、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被省人社厅评为全省示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创业就业

【概况】 受化解产能过剩、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经济下行压力共同影响,企业用工整体需求没有明显上升,企业运行负担过重引发的就业不稳定因素依然存在。因化解过剩产能造成部分职工下岗,待分流人员再就业压力明显增大。市就业办按照“稳增长、惠民生、保稳定”的总体要求,坚持把稳定就业岗位、以全民创业带动就业作为服务发展的优先目标、改善民生的头等大事,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落实就业政策,稳定就业岗位、促进就业创业。年内,全市就业工作形势保持在合理的增减空间之内,没有出现较大波动。通过新兴产业吸纳、自主创业,有效化解下岗职工的就业问题。全年累计争取一次性创业补贴、基层公共就业服务补助、创业担保贷款中央财政贴息以及创业示范平台奖补等项目12个,实际到位资金4124.4万元,为全市就业创业政策的落实提供资金保障。

【推动创业带动就业】 持续加大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宣传,集中开展省、泰安市级创业型街镇、社区创建工作。2月,安驾庄镇洼里农民工返乡创业园被评为泰安市级创业示范园,获奖补资金百万元,成为全市首个泰安市级创业示范园区。王瓜店街道、桃园镇、新城街道孙小庄社区、湖屯镇东湖东社区、王庄镇东孔社区、孙伯镇孙东社区相继获得“泰安市级创业型街镇(社区)”荣誉称号。年末,石横镇南大留社区、仪阳街道仪阳社区、安临站镇站北头社区和安驾庄镇安庄社区通过省级评估,被命名为省级创业型社区。推荐的东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入选“2015年度全国百强家庭服务企业”名录,阳光大姐家政服务有限公司入选“2015年度全国千户家庭服务企业”名录。4月,由全民创业组带领赴浙江杭州、义乌、东阳等地学习创业创新工作经验,邀请北京创一教育公司总裁、清华学堂在线“中国创业学院”频道负责人徐中博士为创业人员授课,推动全民创业创新。5月,《实施“筑巢引凤”工程助返乡农民工家门口创业》一文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研网刊载。8月,组织鸣迅智能科技公司等10家创业企业参加“泰山创客训练营”活动。年内,为符合条件的创业企业发放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3.6万元,发放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0.6万元。

【新增就业再就业】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指标不再列入泰安市就业考核统计指标,全面实行城乡统一的就业服务管理制度。年内,全市将第三产业、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作为扩大就业的主渠道,鼓励劳动密集型企业到镇街、乡村设点加工,促进城乡劳动者就地就近就业。2月,组织举办2016“就业帮扶真情相助”集中招聘活动,重点向煤炭、钢铁、铸造等企业发出“双向”邀请,鼓励企业搞好高技术人才储备,引导企业推进富余职工有序转移。全年举办各类招聘活动65场次。8月,借助扩大失业金支出范围政策机遇,再次为142家企业发放稳岗补贴资金920.12万元,专项用于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岗位。关注结构调整和去产能任务重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就业失业状况,稳妥推进职工安置工作。9月,在白庄矿社区康乐园举办山东能源肥矿集团员工安置专场招聘会,帮助矿区690余名待分流员工转岗再就业。重点抓好失业动态监测工作,督促16家监测企业及时、准确上报监测数据,多领域开展分析研判,防范规模性失业。扩大就业信息发布渠道,34家企业成为山东省招聘网常驻招聘企业。年内,实现城镇新增就业再就业12303人。其中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6805人,困难群体再就业694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1.5%以内。

【创业担保贷款】 7月,市人社局、财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的意见》,将贷款人条件放宽到所有创业者,将担保人范围扩大到部分企业职工,在完善自然人担保、房产抵押、三户联保担保方式的基础上,创新推出“信誉贷”,创业者获取创业资金扶持方式实现多元化、多渠道。至8月底,全市创业贷款发放量达7900多万元。7月,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要求,小企业贷款门槛提高,全市7家企业因当年吸纳人员比例达不到标准而无法贷款,相应减少贷款2100万元。9月,财政部印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提高创业者个人贷款门槛,10—12月,有90多人受到影响,相应减少贷款800余万元。年内,发放创业担保贷款9765万元,其中为12家企业发放贷款3600万元,为799名创业人员发放贷款6165万元,落实贴息466万元。

【就业援助】 把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和就业困难群体作为帮扶援助的重点,落实就业援助长效机制、实施动态管理。加大就业援助政策落实力度,全年共发放社保补贴资金786.6万元,其中为426名灵活就业人员发放243.18万元,为69家吸纳就业困难群体就业的企业发放社保补贴543.45万元。

【就业创业技能培训】 全市“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培训项目由高级技校、商业职工学校、乡镇企业职工中等专业学校、肥矿技师学院、清华电脑职业培训学校和兴达职业培训学校等6家定点培训机构承担。持续开展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工作,共开展就业创业培训6900人,其中创业培训800人,就业技能培训6100人。开展再就业培训1514人,其中计算机756人,市场营销612人,创业技能146人。

【就业精准扶贫】 实施转移就业扶贫、助推创业扶贫、精准培训扶贫、人才支撑扶贫、全民参保扶贫“五大行动”,开展就业精准扶贫工作。4月,组织人员到菏泽曹县、鄄城两县学习“就业与社会保障精准扶贫”工作方面的经验和做法。8月,与15个镇街区人社所签订《责任书》,建立人社局统一领导、分管部门协调推进、镇街落实实施的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开展贫困人口调查,分组逐户建立基本情况数据库,将贫困家庭、贫困人口纳入动态管理。12月,代表泰安市迎接省人社厅就业精准扶贫工作考核。年内,全市共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2737人,通过精准识别,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能力和愿望的1365人、有培训需求的231人、有创业意愿的56人。共转移登记贫困人员就业869人,安置公益性岗位9人,技能培训92人,发放创业扶贫贷款1300万元,基本实现“登记一人、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东西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的意见》要求,肥城市与重庆市巫溪县建立协作帮扶关系。11月,到重庆市巫溪县开展扶贫协作工作对接,开启对口支援就业扶贫工作。

社会保险

【概况】 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强化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创新业务管理,提升经办服务,倾力打造和提升社会保险服务品牌,推动社会保险工作实现新突破,构建起涵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大类11个险种的社会保险体系。年内,完成征缴26.1亿元,支出22.9亿元,当年结余3.2亿元,累计滚存结余38亿。当年利息收入5981万元。收支大体平衡,基金运行平稳,确保各项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各险种累计参保203万人次,综合参保覆盖率达到95.31%。全市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13.2万人,收缴保险费10.2亿元。收缴职工医疗保险费3.53亿元。参加工伤保险12.1万人,收缴保险费3190万元。参加生育保险13.2万人,收缴保险费1709万元。参加居民养老保险56.63万人,收缴保险费8374万元。全市发放各项社会保险金22.9亿元。其中为9224名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4.6亿元,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保持100%。支付职工医疗保险费3.74亿元,涉及职工27882人。支付居民医疗保险费4.21亿元,支付工伤保险费3671万元,支付生育保险费3027万元。为15.3万名城乡居民发放养老金2.02亿元,发挥社会保险“安全网”“稳定器”作用。

【养老保险】 围绕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稳步提高缴费基数,开展缴费申报稽核稽查活动。1月,将社会保险缴费申报与稽核稽查捆绑进行、一体推进,深入落实重点人群参加社会保险。全市申报机关事业单位1666家、12万人,人均缴费基数3204元,增幅10.7%。申报企业786家、5.2万人,人均缴费基数3178元,增幅7.7%。全年共新增登记参保单位147个、个体工商户单位28个,新增参保人员860人。抓好催缴清欠工作,采取电话催缴、上门催缴、下达清欠通知书等方式,清欠各项社会保险6337万元。其中阿斯德化工有限公司缴纳410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实现按新程序办理基金收缴业务。落实鲁人社发〔2015〕29号文件精神,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新纳入参保职工3011人,补缴金额27893万元。全年职工养老保险实际参保131420人,扩面3241人,征缴收入73569万元(不含政策性补缴金额)。连续第十二次调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月人均增加养老金175元,2.47万名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受益。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地方福利补贴,月人均增加养老金248元。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由月人均85元提高到100元,15.3万人受益。落实被征地农民“先保后征”,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养老问题,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补贴资金6428万元。为3019名被征地农民补发个人账户养老金462.58万元。完成“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工作,完成全市未参保人员入户调查登记63356人,调查率、数据录入率均达到100%,为实现“全员参保”奠定基础。

【失业保险】 受经济形势低迷、企业效益下滑、缴费基数上涨三方面因素影响,失业保险金征缴难度明显增大。2016年,全市除矿产企业停保外,部分市直企业也出现欠费情况,十几家个体私营小企业相继关闭。市就业办通过对上汇报协调、对企业开展集中征缴,年度失业金征收任务完成。7月,全省失业保险发放标准第十次上调,肥城市失业保险发放标准由每人每月900元上调至950元。年内,征收失业保险金3420万元。其中企业2719万元,事业单位701万元。共为3462人发放失业金2347.7万元,为3315人缴纳职工医疗保险607.4万元。

【医疗保险】 实行定额协议管理的定点医院,职工医疗保险达到11家,居民医疗保险达到43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有效控制。落实泰安市巡查制度要求,强化日常监管,追回违规金额218万元。定期开展对定点医疗机构评估,提高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水平。开展定点医药机构审批业务,首批审批公布75家。经办管理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实行医保网上监管,实现对全市33家定点医疗机构网上监管。职工医疗保险平均缴费基数3209元,同比增长6.4%。严格审核医用器械耗材超物价收费的问题。逐一对全市定点医院使用金额较大的医用器械进价发票核价,超物价收费的给予违规扣除。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平稳开展。全年居民大病保险累计支出3117万元,受益22231人次。泰安市内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均实现大病保险联网报销,居民进行住院或门诊慢性大病费用结算时,符合大病保险报销条件的,即时予以支付,有效减轻患重病、大病家庭的就医压力。大病保险一个医疗年度内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6万。取消尿毒症肾透析门诊慢性病800元起付标准。成年居民、未成年居民财政补贴补助标准分别由2015年的380元提高到420元。

【工伤保险】 按照《关于印发〈泰安市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将全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纳入工伤保险制度实施范围。调整工伤保险费征缴比例,全市执行统一基准费率。缴费比例由原来的三档调整为八档,综合缴费比例由原来的1.2‰下调为0.9‰。3月,通过审计署济南特派办对工伤保险基金的审计。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规定,对所属区域开展集中摸底,全面掌握本地区建筑企业数量、相对固定从业人员及参加工伤保险情况,在建项目数量、工程造价和用工情况,拟建项目数量、工程造价及用工等基本情况,将全市建筑业相关单位纳入工伤保险制度实施范围,并逐步实施。

【生育保险】 按照政策规定,对2016年1月22日以后生育的女工不分一二胎一律享受158天产假津贴。全年生育保险参保企业达到828家,参保人数125013人。共办理医疗服务备案手续2100份,审核生育保险手续2112人次,办理生育保险待遇拨付1905人次,共计支付生育保险金3027万元,人均享受待遇15890元,其中办理男职工家属生育保险19人次,支付生育保险待遇3.6万元。

【社保基金监管】 成立社保基金监督机构,配备5名专职基金监督工作人员。加强社保基金监督考核体系建设,涵盖监督机构建设、监督制度建设。健全内控制度,规范业务操作流程,确保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加强基金的预决算制度,定期、不定期地开展专项稽查监督,监督基金收支、存放、使用的管理情况。加大网络监督力度,实现由现场监督为主向非现场监督转变。重点加强医疗基金稽查力度,重点检查超支定额严重的医院,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进行处罚,震慑侵占套取社保基金的违纪违规行为,保证医疗基金正常运转。6月,成立医疗保险监督管理科,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监督管理,推行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总额控制制度,严把住院费用报销审核关,严格执行日常巡查制度,定期开展对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评估,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医用耗材管理,实行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全过程”监管。

人事管理

【公务员管理】 深化公务员“四类培训”,组织开展公务员初任培训班1期,培训60人,举办科级公务员任职培训班2期,培训28人。严把入口关,为全市机关考录公务员97人。规范公务员日常管理,严格考核奖惩,累计考核17603人,评定优秀2329人。优秀人员中记三等功508人,嘉奖1821人。94名受处分人员的考核等次因受处分确定为不合格(不称职)、基本合格(基本称职)、不定等次等。开展争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累计推荐上报泰安市“优秀公务员”18人、泰安市“人民满意公务员”4人、泰安市“人民满意公务员集体”2人,审核备案受处分人员12人。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 严格招聘程序,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36人。其中教育系统240人,卫生系统24人,其他事业单位72人。强化事业人员岗前培训,首次举办事业单位新招聘人员初任培训班,累计培训1期46人。从严抓好机构改革人事关系接转。市工商局、质监局合并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局、计生局合并为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妇幼保健院、计生服务站合并为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联合组织、编制、财政等部门对以上单位在编在岗及离退休人员进行划转,共涉及在编在岗人员359人,离退休人员253人,遗属、单位自行聘用人员近100人。

【人事考试】 严格资格审核,优化人事考试环境。年内,累计完成卫生技术、经济、统计、审计、计算机软件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现场审核800人次。组织社会工作师、注册消防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执业药师、造价工程师等执(职)业资格考试现场审核1200人次。

【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与离退休】 为203个事业单位14780人核定奖励性绩效工资6689万元。根据2014年度、2015年度考核结果,为全市2352名机关工作人员按规定年限晋升级别和档次工资,人均月增资55元,为1478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增加一个薪级,人均月增资67元。为市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及森林公安局授予警衔的436名在职人民警察和司法警察调整警衔津贴标准,人均月增加796元。12月,进一步落实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为17839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整工资标准、人均月增资300元,为139名离休人员增加离休费、人均月增资468元,自2016年7月1日起执行。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 全市共接收计划安置军队转业干部11人,其中营职5人,连排职3人,技术干部3人。全部被安排到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接收自主择业军转干部3人。

人才队伍

【大中专毕业生就业】 按照省厅考核标准,为全市2248名毕业生办理实名登记,实名登记率和就业服务率均达到100%,跟踪就业率达到95%以上。4月,制定《大学生创业引领项目补贴办法》《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生活补助办法》,审核确定第一批领取创业引领项目补贴大学生4人,累计补贴金额5.6万元。第二批10人,累计补贴金额8万元。年内,为1423名大学生办理现场报到登记,为141人办理落户。共接收毕业生档案1987卷,转出746卷。为228人办理调入、调出手续。4月,举办“三支一扶”大学生岗中培训班。共有在岗“三支一扶”大学生39人。

【人才引进】 参加外国专家泰安行活动,共征集上报项目需求63个,组织24个单位参加项目对接、洽谈,有6家企业与7名专家达成合作意向。12月,开展第二次外国专家泰安行项目对接,共有3家企业参加。其中山东农大肥业科技有限公司、山东一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专家达成初步合作意向,山东索力得焊材有限公司约定专家并实施项目。10月,组织发动25家企事业单位在山东省第九届海洽会网上平台发布人才项目29项,对接20项。参会期间,达成合作意向5项。山东康顿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与海外专家徐会连,肥城泰隆橡胶有限公司与留美博士刘锋、国内博士后李光辉,山东鸣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千人计划专家”金虎林达成初步合作意向,并签署合作意向书。其中,山东康顿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按照和专家约定实施项目。11月,泰安市惠万家玫瑰有限公司和山东康顿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被评为泰安市引智示范基地。提报的史国均、张福伟获得省人社厅发放的高层次和高技能人才“服务绿卡”,凭借此卡可获17项绿色通道服务。为2015年度53名刚性企业在岗硕博人才发放奖励补贴共计53.1万元,同时对2016年度符合申领条件的硕博津贴领取人员进行初步审核统计,符合申领条件71人,其中硕士69人,博士2人,预计发放资金76.2万元。

【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全年开展公共科目网上培训12418人次。截至年末,全市共有专业技术人员52000人,其中高级3977人,中级18093人,初级29930人。共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8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人,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处,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1处。

【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全年开展技能培训19250人次,其中在职职工培训17250人次,失地农民培训2000人次。组织成立泰安市技师工作站2家,由市级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资金8万元。首次对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进行资格认定,参加认定单位99个,认定人员950人。组织举办2016年肥城市职业技能大赛,大赛涉及17个工种,设立8个分赛场,1000余人参赛,历时3个月,产生一等奖39人、二等奖82人、三等奖125人。其中6人获“肥城市技术能手”称号,14人获“肥城技术创新能手”称号,17人获“肥城市青年岗位能手”称号,7人获“肥城市巾帼建功标兵”称号。2016年泰安市职业技能大赛在肥城市设立2处分赛场,肥城市参赛选手中获一等奖4人,获二等奖10人,获三等奖14人,石横特钢集团有限公司被授予“泰安大赛团体奖”荣誉称号。全年共完成各类职业技能鉴定7738人,其中初级4180人,中级1697人,高级工1581人。通过开展评审、“新技师”培训、“金蓝领”培训等一系列途径培养技师244人、高级技师36人。全市新增齐鲁首席技师1人、泰安市首席技师3人、泰安市技术能手2人,新增肥城市首席技师10人、有突出贡献技师4人、技术能手10人。

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和工资宏观管理】 督促各类用人单位(含机关事业单位)建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554家。督促各类用人单位签订集体劳动合同491份,完成劳动合同签订备案32092人、劳动合同解除备案23546人,劳动合同签订备案率达到99.5%。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5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5.5元。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以2015年全市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7198元为基数,工资增长基准线为8%,上线(预警线)为13%,下线为3%。劳动工资宏观管理咨询服务工作中所有咨询服务事项准确率、办结率、回复率、满意率均为100%。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 推行仲裁社会监督员制度,在全市骨干企业和镇街区聘请仲裁社会监督员30名,邀请社会监督员参与庭审旁听和案件处理,全面强化仲裁监督。该项工作被泰安市人社局评为县市区“最佳创新工作”。调整充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成员单位由14家增至18家。劳动争议调处效能逐步提升,全年立案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216件,非立案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89件。案件数量连续两年突破200件,涉及职工235人,涉案金额314.07万元。案件处理坚持调解为主,调裁结合,严格程序,严格时效,按期结案率达到100%,其中调解及其他形式结案109件,调解率达到50.5%,劳资矛盾得到及时有效化解。使用劳动争议仲裁办案系统,实行“线上办案”,实现系统操作与案件处理实时同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被省人社厅、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命名为“全省示范仲裁院”。

【劳动监察】 健全联合执法体系,统筹市镇两级劳动监察力量,整合设立劳动监察中队3个,两网化覆盖率达到100%。组织开展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涉及用人单位595户,职工7.8万余人。督促用人单位新增参保1460人,补缴社会保险费760万元,补签劳动合同3410份。坚持落实巡查制度,通过日常巡查,及时化解劳资矛盾,共巡查用人单位560户次。建立维权绿色通道,简化受理立案程序,确保快速处置、及时化解。共受理并立案处理投诉举报违法案件126件,结案126件,结案率100%。办理民生热线转办问题150余件,接待来人来访咨询640人次,受理信访案件26件(起),均按时调查处理,及时答复。开展各项专项检查,以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为落脚点,解决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行业存在的违法问题,共检查各类用人单位289户次,涉及职工3.6万人,走访农民工400余人次,督促支付劳动者工资790万元,保证重要时期的社会稳定。落实普法规划,开展法制宣传月、安全生产宣传月及劳动保障政策上街集中宣传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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