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
【概况】 市环保局为一级行政单位,内设人秘科、环境管理科、污控科、法宣科、应急科、信访科、机动车尾气监控中心7个职能科室,下属市环境监察大队、市环境监测站、市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办公室3个事业单位。全局在职干部职工72人,其中行政14人,事业58人。2016年,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落实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坚持法治严管,密切协作配合,突出抓好污染防治、生态建设、风险防控等重点工作,有效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环境问题,各项环保工作均取得显著成效,全市环境质量得到全面改善,实现“十三五”环保工作良好开局。
【环境质量改善】 ①空气环境质量。肥城市城区空气自动监测站共两个,主要开展SO2、NO2、PM10、PM2.5、臭氧和CO六个空气污染因子监测,共取得监测数据10.5万个,前四项监测指标年均值分别为SO2为0.035毫克/立方米、NO2为0.038毫克/立方米、PM10为0.117毫克/立方米、PM2.5为0.066毫克/立方米;年均值同比下降为14.3%、0.0%、10.7%和18.5%;从监测情况分析看,二级以上良好天数SO2为366天、NO2为363天、PM10为297天、PM2.5为272天;综合分析为269天,同比增加53天,优良比例为73.5%,同比增加14.4%,超标项目以PM2.5和PM10为主。②大气降水、降尘监测。做到逢雨雪必测,2016年未发现酸雨现象。③环境水体。每月对康汇河、大汶河9个断面的水质至少监测一次,对康汇河出境断面陈屯桥的水质每月监测3次以上,陈屯桥的COD监测平均值为37毫克/升,同比下降7.5%,超过地表水IV类水质标准(30毫克/升)0.23倍;氨氮监测平均值为3.68毫克/升,同比上升了8.55%,超过标准1.45倍。大汶河各控制断面的水质监测指标COD和氨氮均符合地表水IV类水质标准。④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对肥城市王瓜店镇邓李付村进行环境质量监测,包括地表水、地下水、环境空气和土壤,共采集土壤样品5个,从监测情况看,地下水、环境空气和土壤均符合相应的国家环境标准。
【大气污染防治】 围绕大气污染“十大行动”计划,狠抓大气污染治理。实施工业达标提升行动,完成石横发电厂2#、4#、5#、6#燃煤机组和东城热力公司2台40吨/时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建成20家砖厂烟气治污设施;完成14家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完成2016年禁燃区锅炉淘汰任务,8家企业实现“煤改气”或“煤改集中供汽”;开展24家石材加工业、老泰临路扬尘等行业、区域专项整治;健全完善秸秆收储加工网络,坚持全年全面抓禁烧,禁烧结果一年好于一年。
【水污染防治】 ①做调查。完成全市造纸、焦化、农副食品加工等“十大”重点行业水资源利用、水污染治理现状和清洁化水平全面调查。完成省级贫困村饮用水源摸底调查。调查结果已全面纳入下一步整治计划中。②治点源。加强涉水企业监管,完成佳禾食品公司、六和银宝养殖公司污水治理设施升级改造。狠抓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启动养殖废弃物收集、转化、利用“三级网络”综合利用试点项目。③带全面。基本完成40个中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8个镇街27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12处污水处理管网总长18公里、桃园镇建设兼性塘1处)和12个镇街的36处饮用水井保护工程。⑤抓提升。完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和生活垃圾处理的现状调查,进行调度通报和考核,推动镇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生态环境建设】 制定印发《肥城市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签订目标责任书;完成《城区饮用水源地区划方案(报批稿)》上报泰安市政府;编制完成《肥城市“十三五”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和《白云山水源涵养工程规划》。完成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调查和划分基础工作。划定生态红线,将城区地下水源地保护区、康王河国家湿地公园、牛山国家森林公园和牛山省级地质公园划为禁止开发区,将部分山顶植被覆盖率较高的区域划为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红线保护面积占市域面积的4.97%。
【环境安全保障】 坚持源头严防,不符合环保准入条件的,坚决否决。全年审批建设项目204件,验收建设项目102件,否决近20件,对18个未批先建、久试不验、未验先投等违法行为依法处理。落实违规项目清理,列入省级清理的11个违规建设项目,已全部完成整改;376个长期试运行未验收的建设项目中,除去在建的项目31个,未建设的49个,停止生产的38个外,完成验收或已委托编制验收监测报告的243个,仍有15个建设项目未申请竣工环保验收,着手准备对其采取处罚措施。强化应急监管,制定值班备勤制度,参与开展2016年环境应急实兵演练暨监察监测技术比武;完成108家固废企业注册申报,10家企业重金属基础调查,30家企业环境激素类化学品调查,102家企业土壤污染空间位置遥感核实;联合市公安局对涉嫌环境犯罪的湖屯镇东湖东村非法毛皮制品加工点进行查处,对遗留的废水和危险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理;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成全市45家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和备案;开展49家核技术利用企业辐射安全检查。做好环境统计,开展污染源现状调查,共统计加工制造类企业932家,畜禽养殖企业423家,餐饮娱乐行业704家,机动车维修保养行业142家。
【环境执法规范化建设】 结合行业专项整治,对11家石材厂进行行政处罚,推动以罚促治;联合工商、供电等部门,对博元纸业进行关闭处理,推动违规项目清理;清理“土小”企业21家;始终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全年处罚企业50家/次,其中按日连续处罚3起,罚款1414万元,为上年的4倍多,拘留2人、查封1起;实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严惩环境犯罪,2人涉嫌污染环境犯罪移送公安机关调查处理。深化拓展检察监督行动,完成镇村生活垃圾处理现状的专项监察活动,检察院对有关镇街下达检察建议书6份,相关问题已经得到解决。严格足额征缴排污费,充分发挥排污费杠杆作用,促使排污单位主动治污、减少污染排放。2016年,共计征收排污费1776万元,征收额继续列泰安第一。落实网格监管责任,按照“五定”要求,完善市、镇、村三级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不留盲区、不留隐患,建立全市上下一体的密集监控网络。对湖屯镇东湖村环境监管失职问题,启动追责程序。
【环境监测】 对康汇河、大汶河9个断面、15个街镇区的地表水出境断面水质按月监测,对康汇河出境断面陈屯桥的水质每月监测3次以上;每季度对全市国控、省控污染源监测一次,对市控污染源每半年监测一次;每季度对城区的3眼自来水水井监测一次,对14个街镇的集中式供水水井水质每半年监测一次;2个空气自动站全年运行24小时连续监测,共取得监测数据10.5万个;1个固定降雨测点,逢雨雪必测。环境质量监测为行政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监督监测为执法监管提供有力证据。
【宣传教育】 开展“六五”环境日宣传、“2016环保大篷车走进肥城”等宣传活动10余次。2016年,首次举办环保办工作人员和新进人员业务培训班,组织行风热线活动2期、党校授课活动3次。做好
“肥城环境”双微平台管理,在掌上肥城等新媒体宣传工作动态近20期,不断推进新媒体宣传工作。在山东环境发表署名文章1篇、在《泰山晚报》、《今日肥城》每月刊发工作动态,加强政务信息报送,荣获市政务信息先进单位。落实环境信息公开。在环保局网站公开行政处罚、执法监管和工作动态等政务信息,依法妥善应对济南公益组织信息公开申请和履职申请、完成杨政权案应诉。完成全市46家重点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6家企业评为红标(优秀)企业,5家企业评为黑榜企业,30余家企业因受到行政处罚被评为黄标企业。
【服务发展】 抢抓招商和对上争取,超额完成招商引资任务。市政府与中节能公司签订全面战略合作协议,中节能生物质发电厂已建成投产,污泥焚烧发电项目已竣工。多次到省厅、市局对接大气二期行动计划项目,市环保局申报的大气项目全部纳入省厅二期项目清单,2016年共争取无偿资金1426.5万元。妥善化解群众投诉。继续实施科级以上干部包保环境信访,对镇街区一月一扣分考核通报,全年共受理各类环境信访事项550件,同比减少339件,实现连年减少,受理率、及时交办率100%,办结率98.1%。泰安以上信访量仅次于泰山区,实现新突破。
【廉政建设】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按照上级要求,制定工作方案、配档表,坚持周六集中学习要求篇目,按要求做好党费清理,整理档案近200盒,通过党建检查。健全管权用权制度。制定《廉政谈心谈话制度》,层层开展廉政谈话提醒告诫,做到防微杜渐。制定《党风廉政建设风险点防控意见》,成立污染治理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排污费征收、建设项目审批验收、财务管理四个监督审议工作组,定期召开监督审议会议,促进用权透明。严格落实民主决策。制定《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制度》,对于年度财务预决算、固定资产管理及大额经费开支事项、环保治理资金使用、重要建设项目审批、人员调整以及干部职务任免等重大事项,全部由党组集体研究,避免随意决策,实现科学用权。从严落实八项规定。强化接待、公车、差旅费监管,将八项规定贯彻落实到每个人每件事。通过以上措施,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强化,四个党支部被授予三星级党支部。
(徐复忠 何作伟)
环境保护
环境保护
【概况】 市环保局为一级行政单位,内设人秘科、环境管理科、污控科、法宣科、应急科、信访科、机动车尾气监控中心7个职能科室,下属市环境监察大队、市环境监测站、市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办公室3个事业单位。全局在职干部职工72人,其中行政14人,事业58人。2016年,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落实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坚持法治严管,密切协作配合,突出抓好污染防治、生态建设、风险防控等重点工作,有效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环境问题,各项环保工作均取得显著成效,全市环境质量得到全面改善,实现“十三五”环保工作良好开局。
【环境质量改善】 ①空气环境质量。肥城市城区空气自动监测站共两个,主要开展SO2、NO2、PM10、PM2.5、臭氧和CO六个空气污染因子监测,共取得监测数据10.5万个,前四项监测指标年均值分别为SO2为0.035毫克/立方米、NO2为0.038毫克/立方米、PM10为0.117毫克/立方米、PM2.5为0.066毫克/立方米;年均值同比下降为14.3%、0.0%、10.7%和18.5%;从监测情况分析看,二级以上良好天数SO2为366天、NO2为363天、PM10为297天、PM2.5为272天;综合分析为269天,同比增加53天,优良比例为73.5%,同比增加14.4%,超标项目以PM2.5和PM10为主。②大气降水、降尘监测。做到逢雨雪必测,2016年未发现酸雨现象。③环境水体。每月对康汇河、大汶河9个断面的水质至少监测一次,对康汇河出境断面陈屯桥的水质每月监测3次以上,陈屯桥的COD监测平均值为37毫克/升,同比下降7.5%,超过地表水IV类水质标准(30毫克/升)0.23倍;氨氮监测平均值为3.68毫克/升,同比上升了8.55%,超过标准1.45倍。大汶河各控制断面的水质监测指标COD和氨氮均符合地表水IV类水质标准。④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对肥城市王瓜店镇邓李付村进行环境质量监测,包括地表水、地下水、环境空气和土壤,共采集土壤样品5个,从监测情况看,地下水、环境空气和土壤均符合相应的国家环境标准。
【大气污染防治】 围绕大气污染“十大行动”计划,狠抓大气污染治理。实施工业达标提升行动,完成石横发电厂2#、4#、5#、6#燃煤机组和东城热力公司2台40吨/时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建成20家砖厂烟气治污设施;完成14家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完成2016年禁燃区锅炉淘汰任务,8家企业实现“煤改气”或“煤改集中供汽”;开展24家石材加工业、老泰临路扬尘等行业、区域专项整治;健全完善秸秆收储加工网络,坚持全年全面抓禁烧,禁烧结果一年好于一年。
【水污染防治】 ①做调查。完成全市造纸、焦化、农副食品加工等“十大”重点行业水资源利用、水污染治理现状和清洁化水平全面调查。完成省级贫困村饮用水源摸底调查。调查结果已全面纳入下一步整治计划中。②治点源。加强涉水企业监管,完成佳禾食品公司、六和银宝养殖公司污水治理设施升级改造。狠抓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启动养殖废弃物收集、转化、利用“三级网络”综合利用试点项目。③带全面。基本完成40个中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8个镇街27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12处污水处理管网总长18公里、桃园镇建设兼性塘1处)和12个镇街的36处饮用水井保护工程。⑤抓提升。完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和生活垃圾处理的现状调查,进行调度通报和考核,推动镇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生态环境建设】 制定印发《肥城市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签订目标责任书;完成《城区饮用水源地区划方案(报批稿)》上报泰安市政府;编制完成《肥城市“十三五”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和《白云山水源涵养工程规划》。完成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调查和划分基础工作。划定生态红线,将城区地下水源地保护区、康王河国家湿地公园、牛山国家森林公园和牛山省级地质公园划为禁止开发区,将部分山顶植被覆盖率较高的区域划为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红线保护面积占市域面积的4.97%。
【环境安全保障】 坚持源头严防,不符合环保准入条件的,坚决否决。全年审批建设项目204件,验收建设项目102件,否决近20件,对18个未批先建、久试不验、未验先投等违法行为依法处理。落实违规项目清理,列入省级清理的11个违规建设项目,已全部完成整改;376个长期试运行未验收的建设项目中,除去在建的项目31个,未建设的49个,停止生产的38个外,完成验收或已委托编制验收监测报告的243个,仍有15个建设项目未申请竣工环保验收,着手准备对其采取处罚措施。强化应急监管,制定值班备勤制度,参与开展2016年环境应急实兵演练暨监察监测技术比武;完成108家固废企业注册申报,10家企业重金属基础调查,30家企业环境激素类化学品调查,102家企业土壤污染空间位置遥感核实;联合市公安局对涉嫌环境犯罪的湖屯镇东湖东村非法毛皮制品加工点进行查处,对遗留的废水和危险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理;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成全市45家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和备案;开展49家核技术利用企业辐射安全检查。做好环境统计,开展污染源现状调查,共统计加工制造类企业932家,畜禽养殖企业423家,餐饮娱乐行业704家,机动车维修保养行业142家。
【环境执法规范化建设】 结合行业专项整治,对11家石材厂进行行政处罚,推动以罚促治;联合工商、供电等部门,对博元纸业进行关闭处理,推动违规项目清理;清理“土小”企业21家;始终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全年处罚企业50家/次,其中按日连续处罚3起,罚款1414万元,为上年的4倍多,拘留2人、查封1起;实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严惩环境犯罪,2人涉嫌污染环境犯罪移送公安机关调查处理。深化拓展检察监督行动,完成镇村生活垃圾处理现状的专项监察活动,检察院对有关镇街下达检察建议书6份,相关问题已经得到解决。严格足额征缴排污费,充分发挥排污费杠杆作用,促使排污单位主动治污、减少污染排放。2016年,共计征收排污费1776万元,征收额继续列泰安第一。落实网格监管责任,按照“五定”要求,完善市、镇、村三级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不留盲区、不留隐患,建立全市上下一体的密集监控网络。对湖屯镇东湖村环境监管失职问题,启动追责程序。
【环境监测】 对康汇河、大汶河9个断面、15个街镇区的地表水出境断面水质按月监测,对康汇河出境断面陈屯桥的水质每月监测3次以上;每季度对全市国控、省控污染源监测一次,对市控污染源每半年监测一次;每季度对城区的3眼自来水水井监测一次,对14个街镇的集中式供水水井水质每半年监测一次;2个空气自动站全年运行24小时连续监测,共取得监测数据10.5万个;1个固定降雨测点,逢雨雪必测。环境质量监测为行政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监督监测为执法监管提供有力证据。
【宣传教育】 开展“六五”环境日宣传、“2016环保大篷车走进肥城”等宣传活动10余次。2016年,首次举办环保办工作人员和新进人员业务培训班,组织行风热线活动2期、党校授课活动3次。做好
“肥城环境”双微平台管理,在掌上肥城等新媒体宣传工作动态近20期,不断推进新媒体宣传工作。在山东环境发表署名文章1篇、在《泰山晚报》、《今日肥城》每月刊发工作动态,加强政务信息报送,荣获市政务信息先进单位。落实环境信息公开。在环保局网站公开行政处罚、执法监管和工作动态等政务信息,依法妥善应对济南公益组织信息公开申请和履职申请、完成杨政权案应诉。完成全市46家重点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6家企业评为红标(优秀)企业,5家企业评为黑榜企业,30余家企业因受到行政处罚被评为黄标企业。
【服务发展】 抢抓招商和对上争取,超额完成招商引资任务。市政府与中节能公司签订全面战略合作协议,中节能生物质发电厂已建成投产,污泥焚烧发电项目已竣工。多次到省厅、市局对接大气二期行动计划项目,市环保局申报的大气项目全部纳入省厅二期项目清单,2016年共争取无偿资金1426.5万元。妥善化解群众投诉。继续实施科级以上干部包保环境信访,对镇街区一月一扣分考核通报,全年共受理各类环境信访事项550件,同比减少339件,实现连年减少,受理率、及时交办率100%,办结率98.1%。泰安以上信访量仅次于泰山区,实现新突破。
【廉政建设】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按照上级要求,制定工作方案、配档表,坚持周六集中学习要求篇目,按要求做好党费清理,整理档案近200盒,通过党建检查。健全管权用权制度。制定《廉政谈心谈话制度》,层层开展廉政谈话提醒告诫,做到防微杜渐。制定《党风廉政建设风险点防控意见》,成立污染治理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排污费征收、建设项目审批验收、财务管理四个监督审议工作组,定期召开监督审议会议,促进用权透明。严格落实民主决策。制定《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制度》,对于年度财务预决算、固定资产管理及大额经费开支事项、环保治理资金使用、重要建设项目审批、人员调整以及干部职务任免等重大事项,全部由党组集体研究,避免随意决策,实现科学用权。从严落实八项规定。强化接待、公车、差旅费监管,将八项规定贯彻落实到每个人每件事。通过以上措施,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强化,四个党支部被授予三星级党支部。
(徐复忠 何作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