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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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
2016年,农村低保标准由年人均 3400元提高到年人均 3600元,城镇低保标准月人均 500元。全市城乡低保对象 12730户,21982人,发放低保金 5717.32万元。救助低保家庭大学新生 45人,发放救助金 16.4万元,临时救助困难群众 40人,发放救助金 19.3万元。救助大病困难群众 1424人,发放救助金 801.3万元。
社会福利
2016年,共建设农村幸福院 73处,发放补贴 730万元,城市日间照料中心 3处,发放建设及运营补贴117万元,发放养老机构建设及运营补贴 141.45万元。五保供养标准,集中供养标准由 2015年每人每年 5500元提高到 2016年每人每年 6500元。五保供养对象 1712人,全年共发放五保供养金 947万余元。为 72名困难失能老年人发放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 51000余元。为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 256.5万余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263万余元。
慈善事业
2016年,市慈善总会共接收善款 225万元,开展“情暖万家”、“朝阳助学”“康复助医”“夕阳扶老”等救助项目,支出善款 157万元,救助各类困难群众近 6000多人次。开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共救助建档立卡贫困户 831户,发放救助金 31.14万元。8月份,肥城市慈善总会被批准为首批山东省公益性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单位。在第四届中国城市公益慈善指数排名中肥城市位居 77位。
双拥优抚
2016年,全市共有各类优抚对象 11060人,其中伤残人员 1184人、“三属”437人、在乡老复员军人 918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 1248人、参战人员 454人、参核人员279人、六十岁以上农村籍退役老兵 6096人、烈士子女444人。城乡义务兵家庭优待标准为 15884元 /户 /年。肥城市荣获全省“双拥模范城”荣誉称号,实现争创全省双拥模范城“五连冠”。
专项社会事务管理
2016年,结婚登记平均年龄男 31.6岁,女 30.7岁,初婚人数占登记人数的 64.8%,再婚人数占登记人数的
35.2%。离婚登记当事人男平均 36.1岁,女平均 34.9岁,离婚人数中,20~ 30岁年龄段占 27%左右,30~ 40年龄段占 45.7%左右,40岁以上的年龄占27.3%。共办理结婚登记 3969对,离婚登记 1394对,补发婚姻登记证 1424对,办理收养登记 73例,登记合格率均为100%。
居民收入
2016年,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4205元,同比增长 8.4%。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1721元,同比增长 7.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5130元,同比增长8.0%,城乡居民收入之比为由 2.27降到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