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城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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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9年(光绪二十五年)12月31日,英国传教士卜克斯(S、Mbrooks)在山东省肥城,平阴两县交界处被杀事件。史称“肥城教案”、亦称“平(阴)、肥(城)教案”。公元1604年(明万历三十二年)至公元1842年(清道光二十二年),天主教和耶稣教先后传入平阴和肥城县、英、美、德、意大利、奥地利等国传教士,在两县的40多处村镇强行占地,强建教堂,强行传教;利用特权干扰地方事务;其神职人员和教徒,横行霸道,经常欺压当地平民,激起广大群众的极大愤慨。“从光绪二十四年(公元1898年)始,各地人民便在大刀会率领下,普遍掀起了以抵制洋教为中心内容的反侵略斗争。”(总署奏山东教案各折)。在这种形势下,肥城、平阴两县的大刀会活动也风起云涌。当时,肥城县西陶山拳师陶富春等人,因不满神职人员的欺压,曾以“茂柳富春,允来成祥”为联络暗号,与茌平县的孟光文秘密组成肥城县大刀会,伺机对帝国主义的宗教侵略进行反击。
1899年(光绪二十五年)11月28日(古历),孟光文、吴方成、吴经明、李潼关、庞征木等人,在湖屯镇张店村西遇见英国传教士卜克斯由泰安返回平阴。孟光文等人认为“近来教民欺讹平民,疑系洋人主使”,遂上前阻拦责问洋人,双方发生殴斗,结果卜克斯受伤,次日毙命。英国以此为借口,肆意讹诈。十二月初四,英国驻华公使窦纳乐联合法、德、美等国向清廷提出强烈抗议。清政府谕令署理山东巡抚袁世凯“严缉凶犯”,保护教民。
山东巡抚袁世凯把这一事件看作他讨好帝国主义的大好机会,亲自审理,根据英国传教士所列“凶犯”名单,下令逮捕群众,统统“缉送来省归案质讯”。肥城知县在执行过程中发现牵连许多无辜百姓,请求将无罪群众就地释放。袁世凯不允,向清廷故意夸大案情,结果判处2人死刑,1人终身监禁,2人有期徒刑,并罢免了肥城知县,又向当地群众勒索白银9000两和5亩空地,为传教士修建一所教堂;另用500两白银在卜克斯被杀处立碑,“盖造碑亭”。但英国侵略者并不以此为满足,无理要求严惩山东地方官员及前任巡抚毓贤,逼迫清政府采取更加严厉的措施镇压义和团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