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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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鹤年(1895~1969) 原名李传龄,边院镇东向西村人。1916年,李鹤年应募去法国当了铁路工人,结识了在法国勤工俭学的留学生郭隆真、赵世炎(后为中共旅欧总支部书记)等人。1921年前后,他和留法学生先后领导了3次罢工,取得了胜利。他在里昂附近的一家工厂做工,并负责华工工会里昂分会的领导工作。在中国共产党旅欧总支部的培养下,1923年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1924年6月,党组织派李鹤年到苏联“莫斯科东方劳动大学”学习,同年12月转为中共党员。1925年5月,他和陈乔年提前被派回国。在上海与党中央取得联系,被派到北方区委工作。10月,因受敌通缉,党组织让其潜回家乡,待机开展革命活动。回村后,他以开办“平民饭店”为掩护,开展革命活动。1927年夏,李鹤年团结进步教师,发展党员,开办夜校,进行平民教育。7月,成立了中共东向支部,李鹤年任书记。8月,根据山东省委决定,在东向建立了中共泰安县委,李鹤年任组织委员。1933年8月,山东省委组织部长宋鸣时叛变,供出李鹤年。不久被捕。李鹤年被押至山东省第一监狱。至1937年“七·七”事变后,迫使国民党当局将他释放。1942年12月13日夜,李鹤年被日伪军逮捕,关押在泰安日本宪兵队。他受尽各种酷刑。敌人将他关进木笼长期折磨。后经党组织营救出狱。1946年2月,调聊城专署铁工厂任经理。1952年5月,李鹤年调往华北妇联任总务科副科长。1953年1月,调任中央建工部技术司秘书科副科长。1966年因病退休。1969年12月病逝,终年74岁。1986年7月4日中央组织部在关于李鹤年党籍问题的批示中指出:李鹤年同志是我党早期的老党员,为革命做出了一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