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水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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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500~1948年,共发生水灾31次,平均14年一遇。建国后,水灾周期也明
显缩短, 平均约5年一遇。据气象资料统计,1958~1980年,日降雨量达到50毫
米以上的暴雨5次,日降雨量达到100毫米以上的大暴雨7次,日降雨量达到200毫
米以上的特大暴雨1次。暴雨主要集中于7月、8月、9月份,造成山洪暴发,积涝
成灾。 本县暴雨中心主要有2个:一是在北部康汇河中上游,沿马山、牛山、黑
山山前;二是在汶河以北平原的布山、雨山至岈山山前。暴雨最早之日为1979年
4月23日, 最晚终日为1977年10月20日。由于暴雨形成的洪涝灾害,每年平均受
灾粮田面积16万亩,最多达20多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