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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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经营管理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在2008年翟镇、泉沟试行农村集体“三资”(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获得成功的基础上,2009年全市全面推行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监督的意见》及《实施细则》,召开全市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工作会议。全市20个乡镇街道都
建立起高标准的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中心和集中采购中心,
截至2010年底,全市资金代管余额7000万元,共开展招投标437次,金额9708万元,节支1037.05万元;开展集中采购1277次,金额1466.98万元,节支169.96万元,两项共计节支1207.01万元。

【土地流转】
2009
年,积极引导和规范农村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推进农村土地出租、出让、转包、入股、互换等形式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达到实现土地与其他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提高土地利用率、投入产出率。2010年,制定出台
《新泰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和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的实施意见》,全面推动土地流转工作。截至2010年底,全市20个乡镇街道建立了比较规范的农村土地流转管理服务中心,共配备电子显示屏12个,增配微机25台,充实人员35名,配备农村土地流转信息员960名。在抓好平台建设的基础上,以服务为宗旨,组织专业人员深入基层,指导做好规范完善流转合同,严格流转程序,全面做好土地流转的实质性工作。截至2010年底,全市土地流转面积共计11.5万亩,占全市耕地面积的10.8%,连片流转5.3万亩,占4.6%,其中转包5万亩,出租2.4万亩,互换2.2万亩。

【农村集体经济审计】
按照“五年轮审制”的要求,继续开展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集中审计,2007年开展村级会计月报月检突击审计。严格按照《山东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条例》要求,累计审计村860余个,乡镇街道涉农收费部门100多个,农村中小学校270余处,查出农村财务不合理开支564万元,违规违纪金额 32.7万元,对涉案的42名党员干部,依法进行处理。2006年12月份,全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现场会在新泰市召开,向全省宣传推广新泰市的经验做法。

【农民负担监管】
在每年的全市农村经济工作会议上与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单位签订《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目标责任书》。2006年实行减轻农民负担承诺保证金制度。2007年完善以村为单位的农民负担监测点制度。把制止高价发包土地,杜绝在农民建房、宅基地审批中乱收费,中小学乱收费,作为减负工作重点。全市清理整顿“两田制”面积1800亩,退还宅基地搭车收费10.2万元;加强对农村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和村级组织收费行为的监督,加大对农民补贴补偿和村级补助资金落实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完善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制度;开展农民负担专项审计,通过农民负担专项审计,共审计出乡镇街道、部门、村加重农民负担收费400余万元,全部按照规定予以退还。2008年6月,新泰市在全省减轻农民负担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电视会议上作《加强农村财务管理,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发言。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加强宣传和引导,采取召开现场会、以会代训等方式,五年间先后兴办6次合作组织培训班,共培训合作组织负责人、会计人员960余人次。2006年市委、市政府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工作列入年度重点经济工作考核范围,2009年列入农业产业化扶持范围,激发农民自发组建合作社的热情,推动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蓬勃发展,2006年新发展合作组织75家、2007年81家、2008年47家、2009年162家、2010年135家,截至2010年底全市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达到956家,基本达到每个村有一个专业合作组织。抓规范提质量,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山东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先后制订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标准,推行合作社会计委托代理。2010年制定市、乡两级示范合作社建设标准,指导合作社不断提升运作质量,切实发挥其助推农村经济发展的作用。截至2010年底,全市规范化合作社达到100家,其中龙廷镇掌平洼杏梅合作社2010年被评为“泰安市十佳合作社”,岳家庄乡新岳苹果专业合作社、新泰市新农花生专业合作社被泰安市政府评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