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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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管理

【企业国有资产管理】
国有资产统计

2006
年,全市30个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资产总计237,250万元,比上年203,668万元,增加33,582万元,增长16.49%;负债191,360万元,比上年156,691万元,增加34,669万元,增长22.13%;所有者权益45,890万元,比上年46,977万元,减少1,087万元,减幅2.31%。销售收入132,670万元, 比上年128,960万元,增加3,710万元,增长2.88%;利润总额8,361万元, 比上年14,086万元,减少5,725万元,减幅40.64%。

2007
年,全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企业管理事业单位27户,较上年30户减少3户;资产总额24.53亿元,较年初数24.04亿元增加0.49亿元,增长2.04%;负债总额19.47亿元,较年初数19.08亿元增加0.39亿元,增长2.04%;所有者权益总额5.06亿元, 较年初数4.96亿元增加0.10亿元,增长2.01%;国有资产总额4.56亿元,较上年4.46亿元增加0.10亿元,增长2.24%。2007年,全市国有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3.07亿元,比上年13.33亿元减少0.26亿元,减幅1.95%;利润总额0.77亿元,比上年0.93亿元减少0.16亿元,减幅17.20%。

2008
年,全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28户,较上年27户增加1户;资产总额49.02亿元,较年初数35.36亿元增加13.66亿元,增长38.63%;负债总额38.93亿元,较年初数28.80亿元增加10.13亿元,增长35.17%;所有者权益总额10.09亿元,较年初数6.56亿元增加3.53亿元,增长53.81%;国有资产总额9.49亿元,较年初数6.06亿元增加3.43亿元,增长56.43%。2008年,全市国有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4.26亿元,比上年16.72亿元增加7.54亿元,增长45.09%;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3.83亿元,比上年16.38亿元增加7.45亿元,增长45.48%;实现利润总额4.49亿元,比上年0.85亿元增加3.64亿元,增长428.23%。

2009
年,全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38户,较上年28户增加10户;资产总额669,901万元,较年初数521,577 万元增加148,324 万元,增长28.43%;负债总额528,925万元,较年初数410,691万元增加118,234 万元, 增长28.79%;所有者权益总额140,976 万元,较年初数110,886万元增加30,090万元,增长27.13%;国有资产总额125,740万元,较年初数107,922万元增加17,818万元,增长16.51%。2009年,全市国有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44,392万元,比上年252,612万元减少8,220万元;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42,272万元,比上年248,468万元减少6,196万元;实现利润总额31,215万元,比上年45,074万元减少13,859万元。

2010
年末,全市国有企业资产总额710,565万元,负债总额586,522万元,总资产负债率82.54%;流动负债567,924 万元,占负债总额比例达96.82%,流动比率0.86,速动比率0.76,与上年相比变化不大。

2010
年,全市国有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44,585万元,比上年189,322万元增加55,263万元,增长29.18%;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37,571万元,比上年188,114万元增加49,457万元,增长26.29%;实现利润总额41,931万元,比上年28,579万元增加13,352万元,增长46.71%。

产权登记年检

参加产权年检的单位共有27户。新设立企业占有产权登记1户:新泰市城市资产运营有限公司,由新泰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出资1600万元设立;产权变动登记企业2户:其中,新泰市民用爆破器材专卖公司增加注册资本500万元,由新泰市物资局缴纳;新泰市粮油有限责任公司原名新泰市粮油购销公司系国有独资公司,改制成国有股占61%的有限责任公司,改制后国家资本为61万元;进行占有产权登记的二、三级企业共有8户,共登记占有国有资产6634.5万元。其中,山东明星小港煤矿(集团)登记5户:新泰市新港实业公司、新泰市小港煤矿铸钢厂、新泰市正大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新泰正大洁净煤有限责任公司、新泰正大焦化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占有国有资产5278万元;山东泰丰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登记1户:山东泰丰钢业有限公司,登记占有国有资产1200万元;新泰市粮油有限责任公司登记1户:新泰市华球贸易有限公司,登记占有国有资产40万元;新泰市供电公司1户:新泰市齐阳经贸有限公司,登记国有资产116.5万元。

产权划转处置

集团公司对外投资、重大出资行为的产权划转。2009年3月,将市华新包装彩印有限公司国有股权150万元(审计后净资产为64万元)及市建新矿业有限公司所属该公司在开发区内占地40043.69平方米全部无偿划转给新泰市莲花山矿业有限公司。同时以市莲花山矿业有限公司为投资主体,出资1020万元组建山东泰丰(新水)管业有限公司。

市供电公司产权无偿划归省电力集团公司。按照国办发〔1998〕146号文件的要求电网实行统一规划、管理、统一核算、统一价格,2010年5月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将新泰市供电公司划转为山东电力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保持市供电公司法人地位不变、纳税主体、财税体制不变、劳动关系不变,上划后每年为新泰市增加税收收入3000万元左右。

职业中专资产移交泰丰新项目建设。为盘活资产,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根据市政府会议纪要(专题会议纪要〔2010〕8号),将原职业中专北院土地由市土管局重新确权83.73亩后,连同地面建筑物2187.1万元划转到市土管局土地储备中心名下,北院所有建筑物由泰丰集团管理使用,资产不过户,待土地储备中心处理土地时一块处置,泰丰集团支付1300万元作为资产使用补偿费。

泰丰集团发行企业债券系列资产划转。一是清退职工持股,规范国有股权。市国资局出资1043.3万元,分别收购山东焱鑫矿用金属材料加工有限公司持有的泰丰集团403.2万元以及新泰市瑞源科工贸有限公司持有的泰丰集团44.8万元的股权。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国家股占泰丰集团股权的100%。二是将泰丰钢业将山东泰丰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山东泰丰钢业有限公司3800万元股权无偿划转给新泰市莲花山矿业有限公司持有。三是分别划转苇池水库、太平山林场、新泰市土门林场部分资产价值共计22.26亿元对新泰市新财投资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四是将新泰市财政局持有的新泰市新财投资有限公司5000万元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给山东泰丰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五是做好全市十七家煤炭企业采矿权评估工作,为泰丰集团发债提供担保。通过一系列资产划转,进一步增大泰丰集团资产规模,泰丰集团合并报表净资产超过26亿元,为企业债券成功发行打下坚实基础。

山东金色阳光生物工程有限公司部分闲置资产进行公开拍卖。山东金色阳光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是山东高佐矿业集团投资组建的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金500万元。虽经两次改造,仍不能正常生产,为减少企业损失,高佐集团对该企业部分有效资产进行公开拍卖,因评估价较高,造成流拍。2010年3月请示市政府后,调整其起拍价为2000万元后被成功拍出。

山东天液生物有限公司闲置资产的处置。该公司系新泰市双高矿业公司控股的合资公司,资产长期闲置,为保全公司资产,双高公司提起对天液公司诉讼程序,依法收回相关资产,将部分资产经评估作价1550万元(持股31%),联合清华大学(持股29%)、自然人牛光学(持股40%)成立了山东健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权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

2007
年底,新泰市部分煤矿资源进行整合重组,取消乡镇煤矿,建立四家煤炭集团公司,进行集团化运作方式。为摸清市直和乡镇煤矿的基本情况,对全市27处煤矿进行全面清产核资工作,摸清煤矿企业家底:27处煤矿资产总额30.7亿元,负债总额22.4亿元,净资产8.3亿元,扣除应收款及待处理后净资产5.1亿元;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对18处煤矿进行资产评估,为成立煤炭集团公司提供数据支持。在整合过程中,为防止在产权变动中财务管理导致混乱,制定《新泰市人民政府关于严肃市直和乡镇煤矿清产核资及资产评估财经纪律的紧急通知》、《关于乡镇煤矿整合期间有关财务开支方面的规定》等文件严肃整合期间的财经纪律,保证整合工作顺利进行。经评估整合煤矿企业资产总额30.97亿元,负债总额23.27亿元,净资产7.70亿元。其中:泰丰集团资产总额8.88亿元,负债总额6.01亿元,净资产2.87亿元;明兴集团资产总额6.67亿元,负债总额7.54亿元,净资产-0.87亿元;恒丰集团资产总额3.44亿元,负债总额2.57亿元,净资产0.87亿元;高佐集团资产总额11.95亿元,负债总额7.13亿元,净资产4.82亿元。

围绕出资人制度建设,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2008年1月9日,新泰市政府以新政字〔2008〕1号文《新泰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市属煤矿国有股权管理的批复》,明确市国资局为四家集团公司的出资人。围绕这一县级国资管理制度的突破,一是制定《新泰市属煤炭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新政发〔2008〕9号),对有关公司管理涉及的重大制度进行规范。该办法共十一章四十一条。分别涉及:国有产权管理、资产出售、出租、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对外提供担保、财务管理制度、国有资产收益上缴、其他重大事项报告、备案、审批、监督检查等内容。办法的出台,对公司的日常管理具有较大的指引作用。二是制定《新泰市煤炭企业负责人薪酬考核暂行办法》(新政发〔2008〕88号),对四家煤炭企业集团的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业绩考核,将薪酬与经营业绩、安全生产等考核结果相挂钩,明确考核主体为市国资局和市煤炭局。根据市政府的安排,市国资局联合市政府办公室、市煤炭局共同成立考核小组,并聘请有关中介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对四家集团的16家下属煤炭企业领导班子成员逐一进行2007~2010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三是制定《新泰市属煤炭企业煤炭销售价格管理暂行办法》,成立市属煤炭企业煤炭销售价格管理委员会,建立煤炭销售价格管理机制,实施一月一定价一公开制度。四是建立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实施网络化管理。市财政局为四大集团及其子公司统一配置微机、打印机等监控设备,新上用友ERP财务管理软件,全市煤炭企业实现网络化办公,产、供、销全程监控。五是制定《煤炭集团董事会议事规则》、《煤炭集团监事会议事规则》、《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会计电算化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集体)投资行为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确定监管范围和监管依据,做到依法监管。六是强化企业国有资产收益收缴管理。围绕市财政收入目标,强化企业国有资产收益收缴,加大企业国有分红的收缴力度,以收促管,以管促收,抽调精干人员成立专门业务科室进行催缴工作,2007年完成6580万元,2008年完成收缴21000万元,2009年共完成收缴19400万元,2010年完成25000万元。七是对重大事项进行审批、备案管理。针对四家集团的重大事项,特别是对企业贷款、担保、项目投资等,设计表格、严格程序,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权利的落实。八是对非监管企业制定监管制度。出台《新泰市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市国资局联合经信局、商务局等企业主管部门进行监管,对企业清产核资、产权界定、产权登记年检、资产统计、资产评估,以及国有企业产权处置等进行管理,防止了国有资产的流失,保证了资产安全。

国有企业改制

盘活国有资产,推进企业公司制改建,以产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配合相关部门多种形式放开搞活国有企业。

2006
年国资局从方案制定到资产处置全程参与,完成18户粮油企业分离改制工作,评估资产15882万元,剥离资产6150万元。

2007
年正大焦化以资产评估后的资产3000万元,吸收日照钢铁和浩宇物流公司投资,形成资产为1亿元的合资企业。合资后经营良好,小港煤矿无力再投资,经市政府66次常务会研究,将小港煤矿持有的正大焦化法人股转让,于2008年3月份在省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以3800多万元实现股权转让。

【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
清产核资

2007

制定出台《新泰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方案》、《新泰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暂行办法》,对全市122家行政事业单位进行清产核资,通过清查,截至2006年底资产总额22.29亿元,负债总额7.6亿元,净资产14.69亿元;有损益的单位92户,中介机构认定损失1.95亿元,认定盘盈5700万元;经领导小组审核认定批复损失1.78亿元,认定批复盘盈0.57亿元。

行政事业单位房产 土地证统一收缴管理

按照市政府要求2008年7月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市政府授权国资局对行政事业单位的房屋和土地资产实施产权直接管理,将全市行政事业单位的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等证件统一收缴国资局管理,防止单位私自、任意抵押贷款,保证国有资产安全。

构建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网络平台

2010
年4月份按照省、泰安市的要求,购置安装山东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历时一个多月完成全市174家单位的资产信息基础录入、资产报表工作。本系统的安装使用为资产的购置、使用、报损等提供完整的操作流程,加强了资产的适时监督。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管理

严格执行市纪委、监察局、财政局、国资局《关于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的规定》(新财字〔2002〕11号)以及市政府《关于印发<新泰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切实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保障其安全完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特别是对于车辆、房产等价值较大的固定资产,在处置时必须经主管部门审核,并经社会中介机构评估后到拍卖行公开拍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