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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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委员会


【概况】 2006~2010年,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继续解放思想推进科学发展学习教育、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大力倡树政法“五种精神”(奉献精神、协作精神、无畏精神、拼博精神、钉子精神),积极培育先进典型,努力创建“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政法队伍。以建设“平安新泰”为抓手,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开展严打整治斗争、治安重点区域集中整治,推进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基层综治基础建设、法制宣传教育、社会服务管理创新等,平安建设和社会稳定工作走在全省前列,2010年列全省第一。推进平安协会建设,2008年6月成立全省第一家县级平安协会,2009年重点推进村级分会和行业平安协会建设,20个乡镇街道全部成立平安协会,全市共发展单位会员1326个、个人会员1.5万人,经过五年的发展,走出了一条人民治安人民办、社会稳定社会管的社会化维稳新路子,得到中央和省市领导的高度评价。强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成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办公室,配齐配强人员,建立排查、联动联调和考核督查机制,形成“一案一策一站式双联动”工作格局。市平安协会在社会矛盾化解和突发群体性案件的处理过程中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形成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民间调解四位一体的调解格局。(照片:练为战)

【政法队伍建设】 自2006年4月起,开展为期四年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重点解决执法思想和执法实际中存在的问题。2008年4月,开展继续解放思想、推进科学发展学习教育活动,着力解决政法干警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公正意识、争先创优意识、责任意识、形象意识不强的问题。2009年3~8月,开展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以开展创建“三型”(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队伍活动为抓手,继续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大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落实从严治警和执法为民措施,严格执行各项禁令,全面推行“执法零过错、零违纪”制度,着力解决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各项措施的落实。2010年,开展
“走百企千村访万户”集中走访推进“双满意”活动,听民声、访民意、察民情、问民计、担民忧、解民难、释民怨、办民事,增强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发扬新泰政法“五种精神”,
大力培育倡树先进典型。市人民检察院先后被命名表彰为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先进检察院,2010年2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一等功。市委政法委于2010年6月在全市政法机关开展深入学习新泰市人民检察院活动。

【社会治安综合综合治理暨平安新泰建设】
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责任查究制、一票否决制、党政领导干部抓综治工作实绩档案等制度,加大考核力度,严格兑现奖惩、严格责任查究,五年间,对209个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坚持以打开路,持续开展“新春平安行动”、“打黑除恶”、“社会治安环境整治百日行动”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等犯罪行为。认真排查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五年间,共排查治安混乱部位28处、突出治安问题35项,整治率达到100%。先后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西部攻势”、“东部攻势”、“铁砂风暴西部行动”、“西部区域综合整治”、“东部攻势专项治理”等专项治理活动,个别地区治安混乱问题得到根本解决。坚持人防、物防、技防、心防建设相结合,构建全方位、全时空、多层次的治安防范体系,总结推广专业保安巡逻、专职人员巡逻、农村保安分队巡逻、联户联防义务巡逻、地企协同联防巡逻“五种巡逻模式”;坚持开展“党政主导,警民联动,群防群控”大巡逻,构建起点、线、面相结合的网格化巡逻格局。依托平安协会平台,
推行社会化广泛动员、
市场化适度运作,先后实施“
平安灯”、“平安互助网”、“天目”三大工程
。(照片:
平安保障)
2008
年3月,实施“平安灯”工程,在全市916个行政村安装“平安灯”3万盏;2008年8月,实施“平安互助网”工程,在870个村开通平安互助电话;2009年8月,投资5750万元,实施“天目”工程,在全市农村安装监控探头1200个。“天目”、“平安灯”、“平安互助网”、“大人防”四位一体的治安防控体系更加严密牢固。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加强全民普法宣传教育,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农村群众及青少年群体的法制教育。组织编写《干部学法用法读本》、《平安文化漫画系列手册》,其中农村版—《乡村里的法律故事》已出版发行,并制作成贴瓷画。在全市120个行政村建成“平安文化宣传墙”。
学校版—
《校园里的法律故事》即将出版。制作普法宣传台历,编印并免费发放《常用法律问题解答》,2010年顺利通过省
“五五”普法依法治理验收。
强化社会管理,在各社区建立流动人口、租赁房屋远程申报站;推广安装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
提高对流动人口中违法犯罪人员的查控能力。
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人员等重点人员教育转化工作,有效预防重新违法犯罪。组织开展重点青少年群体排查摸底活动,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加强基层平安创建,广泛深入开展平安乡镇街道、平安村(社区)、平安家庭、平安企业、平安校园、平安医院、平安景区、平安文化市场、平安边界等基层平安创建活动,明确相应的创建标准和考核办法,不断扩大创建范围,提升创建水平。加强综治基层基础建设。2009年10月,市委、市政府转发市综治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综治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就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提出具体明确的要求,在解决基层综治人员机构编制和经费保障问题、推进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建设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乡镇街道全部由党委书记担任综治委主任,副书记担任综治办主任,综治专职人员达到 67人。每年举办一次全市综治干部培训班,五年间共培训310人次。2010年
上半年,完成乡镇街道
综治工作中心
建设任务,整合综治、610、信访、司法、调处等部门力量,推行
社会矛盾联调、社会治安联防、重点工作联动、突出问题联治、基层平安联创
“五联”工作机制,
搭建起维稳工作新平台。

【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 五年间,坚持一手抓教育转化,一手抓打击防控,防范和处置邪教工作取得新突破。连续进行6次邪教组织专项整治行动,严惩了一批邪教首要、骨干分子。2008年“7·01法轮功”专案、“灵灵教”专案,2009年“实际神”专案、“血水圣灵”专案等邪教专案共依法刑事拘留各类邪教骨干60余人,劳动教养重点骨干50人。
有效地遏制了邪教组织的发展蔓延,确保了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等一系列重大活动期间未发生任何问题。
与省法制教育中心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借助专业力量“破法”,及时跟踪做好后续帮教巩固,取得了“法轮功”人员大面积转化的可喜局面。利用已转化人员协助做好其他未转化人员的思想转化工作,协助公安机关做好深挖打击,取得较好的效果。“法轮功”教育转化的做法在全省推广。大力加强防处邪教的基层基础工作,开展无邪教镇村创建活动,深入推进反邪教警示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企业”活动,在全省率先建立农村反邪教警示教育互助组,由村民小组长、计划生育小组长或村平安协会会员任组长,主要承担警示教育宣传员、防范邪教监督员、掌握动态信息员、互动联动协调员的职责,组织互助组成员观看反邪教专题片、发放反邪教明白纸,走访入户、互相提醒、互相监督、互助联动,让广大群众能够正确认识和识别邪教,自觉抵制和反对邪教,反邪教警示教育互助组的经验在泰安推广。

【平安协会建设】 平安协会起源于基层,来自于实践。2006年2月,汶南镇55名民营企业法人自发组建“平安协会”,筹集会费,在公安部门指导下组建巡逻队,负责辖区治安巡逻。2006年5月在全市推广。2008年6月,成立全省第一家县级平安协会,筹集会费1500万元。2009年,重点推进村级平安协会分会和行业平安协会建设。全市20个乡镇街道全部成立平安协会,772个村组建分会,电力、教育、卫生等行业建立行业平安协会,共发展单位会员1326个、个人会员1.5万人。

明确平安协会的性质和定位,出台《关于深化平安协会建设的意见》等文件,平安协会是在党委、政府领导下,由社团登记管理部门审批,群众自愿参与的自治组织,依法自主开展活动。平安协会的职责主要是参与社会治安防范、矛盾纠纷化解、突发事件处置、法制宣传教育、社会管理创新等,是政法综治力量的有益、有机、有力的补充。规范平安协会的内部管理,市、镇和行业平安协会制订规范的协会章程,市、镇平安协会是独立的法人单位,协会会长是法定代表人,会员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理事会是办事机构,秘书长主持日常工作;协会经费主要来自会员会费、社会捐助和财政补助;协会会员以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三老”人员为核心。强化党组织对平安协会的领导。
2010
年7月,建立协会党支部,隶属于市社会组织党工委和乡镇党委,强化了党作为群众社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

构建起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市乡两级成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把协会的民间调解融入社会矛盾大调处格局,吸收平安协会会长、副会长兼任调处中心专职副主任,与政法部门和有关单位联合,采取“一案一策、一站式双联动”的办法,化解重大疑难纠纷。协会会员发挥与当事人身份相近、感情相通、沟通便利的优势,德法并举,协商沟通,综合调处,实现“案结事了”。2010年,全市越级访起数、人数比2005年分别下降72.5%和68.3%。建立起“立体三角架构”处置突发事件机制。探索建立党政领导坐镇指挥,平安协会打头阵、公安机关压住阵、基层党群组织迅速跟进的“立体三角架构处突机制”。平安协会先行介入,迅速了解事件的大与小,急与缓,根与底,在党委、政府和突发事件之间建立起“缓冲带”,赢得时间,掌握主动,避免警民冲突。2009~2010年,各级平安协会参与处置突发事件32起,均得到妥善化解。构筑起社会治安立体防控体系。推行社会化广泛动员、市场化适度运作,从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利益指向上寻求最佳结合点。2008年,市平安协会会员单位供电公司投资927万元,为农村安装3万盏“平安灯”;2009年,实施投资5700万元的“天目工程”,其中市平安协会会员单位联通公司投资4700万元,市乡财政和平安协会筹资1000万元,在全市农村安装电视监控探头1200个。“天目”、“平安灯”、“平安互助网”、“大人防”四位一体的治安防控体系更加严密牢固。2010年,全市“两抢一盗”等侵财性案件比2005年下降23.6%,刑事案件发案下降17.1%。拓宽法制道德教育渠道。市平安协会绘制出版《平安文化漫画系列手册》,将书中故事制作成贴瓷画,在120个村建成法律宣传一条街;组织人员编写《平安文化漫画系列手册》中、小学版,协助建立青少年阳光课堂,扶持建立“心连心、创和谐”平安文化艺术团,提高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探索群众参与村级事务管理的新路子。组织平安协会参与项目征地、房屋拆迁、企业改制等,把村级事务进行有序再分配,让群众参与社会事务的决策、管理和监督。中央及省市领导对平安协会给予充分肯定,新泰市在全国政法工作座谈会和山东省政法维稳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中国政治学会、山东省政治学会先后两次召开理论研讨会探讨新泰的经验,《求是》杂志、人民日报、《理论动态》、《理论视野》刊发了新泰平安协会的经验做法。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办公室,坚持“重心下移、关口前移,超前预防、主动排查,联动联调、及时化解”,抓源头、重预防,建机制、清积案,五年间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2186件,调解成功11935件。健全组织机构。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办公室负责协调、指导、检查、督促全市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乡镇街道整合综治办、信访办、司法所、平安协会建立排查调处中心,全市共设置调处机构977个,其中市直、乡镇街道调处机构64个,村、企事业单位913个;调处工作人员2825人,镇级调解员145名,村级调解员2680人;调解员中“三老”人员794人,兼职调解员2031人,形成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市直部门四级调解网络。建立排查、联动联调和考核督查机制。2009年7月,市委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意见》,建立起排查、联动联调和考核督查机制。对本辖区内矛盾纠纷各村每周排查一次,周五上报到乡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市直部门、乡镇1号、15号上报一次,做到工作横到边、竖到底、无疏漏。建立群体性事件预警机制和市、乡、村三级联席会议制度。每周对排查收集上来的矛盾纠纷进行分析研判、分流督办。一般分为四类,一类村级能解决的,由村级落实责任人调处,调处中心督办;二类管区能解决的,由管区落实责任人调处,调处中心督办;三类乡镇能解决的,召开联席会议,由党政班子成员牵头解决;四类是疑难纠纷,由联席会议研究抽调专人,由调处中心牵头解决,随时召开由党委政府成员、法庭、派出所、平安协会、国土所等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联席会,整合资源,联动联调矛盾纠纷。每周法庭、派出所、调处中心都要相互传递矛盾纠纷互动信息表,确保矛盾纠纷发现得早、控制得住、化解得了。联合市综治办制定下发《新泰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暂行考核办法》,实行月通报、季考核、年评比制度,对具体的矛盾纠纷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办理、一竿子到底的工作模式,形成“一案一策一站式双联动”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平安协会民间调解作用。发挥协会会员乡情厚、情况明、威望高的优势,通过对话、沟通、协商,实现矛盾双方当事人满意。自发调处发生在身边的矛盾纠纷,在政策和法律的范围内,德法并重,运用法律的、政策的、道德的、宗教的以及乡规民约等多种手段,因事制宜,对症下药,使当事人心服口服。在社会矛盾化解和突发群体性案件的处理过程中,平安协会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形成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民间调解四位一体的调解格局。